②加入你是该校的校长,应该怎么办?
上述情形表明了我们有不少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正受到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的侵犯。有的是个人的受教育权被侵犯、有的是学生群体的受教育权被侵犯。
教师讲述:
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同时我们要懂得:受教育――作为我们的权利,一我们不得随意放弃;二在它受到侵犯时我们必须尽力维护。同时也告诉我们作为中国小公民,适龄的少年,我们还必须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2、履行受教育义务
情境材料4:(见教材P页)
想一想:
你从上述材料中感悟了到什么?
教师讲述:
从国家来说,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财政还比较紧张,但是国家每年都得拿出几千亿元的资金来发展教育;对于有的家庭来讲,家长每个学期也要拿出成百上千的费用供我们学习,对有的家庭来说,也是相当吃力的。可见,
⑴受教育的机会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机会,努力学习,报答国家和父母
教师讲述:
我们受教育的机会是来之不易的。我们必须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才对得起国家、对得起父母。 作为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中学生,我们在义务教育中应该履行那些法定义务呢?
⑵初中学生应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学生朗读教材P64页内容,教师强调)
教师讲述:
为了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我们应该做到:
①上课时专心听讲,认真思考,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与老师同学探究问题;
②课后认真复习,独立完成作业;(以下由学生思考后回答)
除此之外,你认为我们还应该做到哪些呢?
③…………
④…………
⑤…………
想一想:
假如遇到下面的问题,你打算怎么办?(引导学生回答)
①上课走神,遇到老师的批评;
②做作业时,遇到疑难问题;
③上自己不大喜欢的课;
④考试成绩不理想……
(3)初中学生应如何珍惜学习机会?
①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开展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注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
②我们不仅要现在学、还要将来学。养成终身学习的好习惯。
③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黄金时期,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我们树立远大的志向,珍惜在校学习的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以勤奋和智慧去撷取成功之果,使自己的生命放射出绚丽夺目的光彩,为祖国的繁荣富
三、课堂小结:(略)
四、作业
1、完成《资源与学案》第六课相关的练习
2、补充练习:
(1)初中生应该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教材P64页)
(2)初中学生应该如何珍惜学习机会? (教材P65页)
初二思想课品德期中考试复习课
第一课时(总第14课时)
复习内容:复习第一单元――第一、第二课。
课时安排:计划用两课时授完
复习过程:
(一)第一课――“国家的主人 广泛的权利”
一、知识点回顾:
第一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我国国徽团的含义:表明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也是我国国家的性质。
2、我国现阶段人民的过程: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国家统一的爱国者,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3、与极少数敌对分子做斗争,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4、公民权利和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公民权利是指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有物质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的、最基本的权利,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5、人民与公民的区别:人民是个政治概念,是相对于敌人而言的,公民是个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权利和义务;公民比人民的范围广泛。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也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6、我国权利保障体制:我国通过建立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它包括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两个方面。
第二框――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
7、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我国公民权利具有广泛性特征。
8、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包括九个方面。
9、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普通法律则依据宪法规定公民的具体权利。
10、公民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⑴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⑵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⑶要在宪法和法律永续的范围内行使权利;⑷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
二、例题解析
例题:言论自由就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没有任何限制,你认为此观点对吗?为什么?
(详见《资源与学案》P65页――三、6 )
(二)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
一、知识点回顾:
第一框――公民的义务
1、法定义务实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2、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3、什么是供您的基本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的功in的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自觉履行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具体要求。
4、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道德义务于法定义务既有却别又有联系。
5、自觉履行道德义务的意义:既有利于形成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又能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
6、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第二框――忠实履行义务
7、法律鼓励做的,我们要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是触犯法律,会受到法律制裁。
二、典型例题解析:
详见《资源与学案》第9页第三、四题
(三)课堂练习
1、在《资源与学案》上完成第一、二课相关的练习题
2、课后认真阅读《资源与学案》第一、二课后“我的收获”,并完成第一、二课后练习题
第二课时(总第15课时)
复习内容:复习第二单元――第三、第四、第五课。
课时安排:计划用两课时授完
复习过程:
(一)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一、知识点回顾:
第一框――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1、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民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体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2、人身自由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和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
3、在我国,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其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4、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我国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都对您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二框――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略)(详见《资源与学案》P11页)
二、典型例题解析
见《资源与学案》P14页三、“请你来分析”
(二)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一、知识点回顾:
第一框――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人格尊严不可辱(见《资源与学案.》P16页)
第二框――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1、我有肖像权(见《资源与学案》P16页)
2、维护姓名权(见《资源与学案》P16页)
二、典型例题解析
(见《资源与学案》P19页:三、请你来分析)
(三)第五课――隐私受保护
一、知识点回顾:
第一框――隐私与隐私权
1、人人有隐私(见《资源与学案》P21页)
2、让自己心灵有个家的权利(见《资源与学案》P21页)
第二框――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1、尊重隐私是道德的期盼(见《资源与学案》P21页)
2、依法维护隐私全(见《资源与学案》P22页)
二、典型例题解析
(见《资源与学案》P24页:四、请你来分析)
(四)作业:
1、熟读《资源与学案》第三、四、五课“我的收获”内容;
2、完成《资源与学案》第三、四、五课后练习及P57页“期中学习评价”
初二第二学期期中考试讲评课
第一课时(总第16课时)
讲评内容:初二第二学期思想品德期中试卷――选择题部分。
讲评重点:讲解答对率较低的试题,以及答题方法指导。
讲评过程:
一、期中考试各班基本情况介绍
项
目
班
级
人数总分平均分最高分最低分及格人及格率优秀率年级名次
初二五班
初二六班
初二九班
初二十班
二、存在问题分析
根据同学们答卷情况的分析,感到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⑴ 学生将学到的知识运用于生活实际的能力较差,反映出学生上课参与活动较少。
⑵ 部分学生学习目的不明确,对开卷考试不能正确认识,缺乏学习自觉性和进取精神,没有应有的紧迫感、压力感。
⑶ 多数学生忽视学习方法的归纳总结。
三、答卷情况分析:
⑴ 非选择题答题情况比上次好些,答对率有所提高。
⑵ 非选择题解答不够理想,缺乏自主分析思考、问题、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试卷讲评――选择题部分
(详见期中考试试卷)
请你选一选题号12345678910
选项AADCABDADC
题号11121314151617181920
选
项ABBACA DCDB
五、试卷讲评:
一、请你选一选(本题共40分)
1.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现阶段,我国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是( A )
A.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B.在中国境内居住,具有中国国籍的所有人
C.中国共产党党员和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
D.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中国工人阶级 和农民阶级
2.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是( )
A.宪法 B.刑法 C.民法通则 D.普通法律
3.下列不属于我国公民的是
A.取得中国国籍的外国人 B.定居国外的华侨
C.被判刑的犯罪分子 D.援华的外国专家
4.我国公民的权利保障体制的核心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
5.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句话说明了( )
A.对于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B.有的公民可以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
C.有的公民可以不享有权利而只尽义务
D.如果不认真履行义务,就是一种犯罪行为
6.下面行为和做法中,属于不认真履行义务的是( )
A.中学生小张的发明被某公司采纳,获得报酬5万元,他按时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B.某歌星由于偷税、欠税数额巨大被判处有期徒刑
C. 中学生小李长期照顾生病的母亲
D. 某中学生应邀到到欧洲参加国际会议,见会场没有悬挂中国国旗,拒绝参加大会发言
7.“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说明( )
A.权利和义务实对立的 B.权利和义务具有平等性
C. 权利就是义务,义务就是权利 D.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8.任何公民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我们要忠实地履行义务就要做到( )
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要积极去做 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④法律要求做得,我们可做可不做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9.在公民的人格权中,居于首要地位的是( )
A.生命权 B.人身自由权 C.身体权 D.生命健康权
10.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一规定( )
A. 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已经建成
B. 表明不满6周岁的未成年人没有劳动的权利
C. 表明国家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给予特殊的保护
D. 告诉我们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保护未成年人
11.下面做法属于尊重他人生命健康权的是( )
①护送小朋友过马路 ②看见别人被抢劫,积极救助
③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④积极和危害国家利益的犯罪行为作斗争
A. 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12.( )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A.人身自由权 B.生命健康权 C.名誉权 D.隐私权
13.人格权中核心权利是( )
A.生命健康权 B.人格尊严权 C.人身自由权 D.选举的权利
材料:中学生小玲因病到校迟到了班主任张老师不问原因就批评小玲没有时间观念。小玲小声辩解,张老师又以小玲顶撞老师为名,罚她面壁而站。阅读上面的材料回答下面14、15两题。
14.张老师的作法侵害了小玲的什么权利( )
A.人格尊严权 B.生命健康权 C.人身自由权 D.受教育权利
15.对张老师的作法,小玲的正确作法是( )
A. 回家告诉家长,让家长到学校找张老师算账
B. 当面和老师顶撞,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
C.先接受老师的批评,然后平心静气地将迟到原因告诉老师,并客观地指出老师作法的错误
D.接受老师的批评,事后告诉校长说:“张老师不但罚我站,而且还打我----”
16.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表现为( )
①名誉权 ②肖像权 ③姓名权 ④隐私权 ⑤自由权 ⑥健康权 ⑦教育权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⑤C.①④⑤⑥ D.④⑤⑥⑦
17.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些属于不宜公开或不愿公开的、不妨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个人私事,如随意揭露他人的私事就侵犯了公民的( )
A.名誉权 B.荣誉权 C.肖像权 D.隐私权
18.某网站将其注册会员的照片、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整理成册,卖给某信息公司。该网站的行为( )
A.是不道德的,但没有违法 B.未遵守诚信原则,但没有给会员造成伤害
C.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D.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19.隐私权的真谛在于( )
A.让心灵有个家的权利 B.赋予公民对其个人秘密的自由决定权
C.能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D.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
20.某校学生王某因嫉妒同寝室的另一名女同学,用有照相功能的手机偷拍了她在寝室内的各种生活照片,并在同学中传看,还散布一些诋毁性的语言。王某的行为侵犯了该同学的( )
①生命健康权 ②肖像权 ③隐私权 ④名誉权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六、作业
将非选择题部分在作业本上完成。
第二课时(总第17课时)
讲评内容:初二第二学期思想品德期中试卷――非选择题部分。
讲评重点:讲解答对率较低的试题,以及答题方法指导。
讲评过程:
一、存在问题分析
1、对知识的理解不够准确
2、存在着明显的抄答案的情况
3、动手、动脑能力较差
二、改进措施
1、加强课堂、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2、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
3、注意培养学生动手、动脑的能力
三、试题讲评
二、非选择题
(二)请你说一说
21.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那么公民应该如何正确行使权利?(5分)
答:①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②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④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
22.记者小张用相机拍下了某妇女晾衣服把小树都快压断的照片,并向报社反映公民要保护花草树木。该妇女却说小张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对此你有何评价?理由是什么?(5分)
答:记者并未侵犯该妇女的肖像权。记者的行为属于一种正常的新闻报道,目的在于保护环境,并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也非出于恶意而使用公民肖像,虽未经本人同意,但不属于侵犯肖像权。
23.权利与义务是相互依存的,不可分割的,履行义务是享受权利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需要,我们要忠实地履行义务。
请你列举公民应履行的五项义务(10分)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2)爱护公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三)请你连连看
24.下列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8分)
某私企老板招用年仅14岁的小男孩 名誉权
在网上公开他人的情书 健康权
盗用、冒用他人姓名进行非法活动 隐私权
在手机上发短信攻击、谩骂单位领导 姓名权
(四)请你写一写(8分)
25.尊重他人的隐私,我们应该做到:
(1)对同学的日记: 不偷看,万一看了要保密 ;
(2)对同学的身体和生理缺陷: 视而不见,不议论、不散布 ;
(3)对同学的家庭生活细节: 不好奇,不窥探,知而不言 ;
(4)对同学过去的缺点: 应当忘记,不计较,多找“闪光点” 。
(五)请你来判断
26.言论自由就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没有任何限制,你认为此观点对吗?为什么?(6分)
答:言论自由不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滥用言论自由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言论自由要受到法律的限制。包括:①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②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法律责任。所以,认为“言论自由就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没有任何限制”的观点是错误的。
(六)请你来分析
27.钟某被张某等人打伤后一直怀恨在心。一天,钟某以1.7万元雇凶杀人,被害人张某因受到严重的伤害,抢救无效而身亡。钟某等九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9分)
(1)他们为什么会触犯法律?(3分)
答:(1)钟某等九名被告的行为对受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严重地绕论了社会秩序,触犯了我国刑法,所以他们的行为是违法行为,9名被告应承担法律责任。
(2)我们从中应受到什么警示?(6分)
答:①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益,而不能采用非法手段来解决;
②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的同时,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③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认真学法、知法,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
28.初二学生小陶印在课堂上回答不利王老师提出的简单问题,被王老师骂为“蠢猪”并在课堂上罚站了一节课,小陶心怀不满,第二天便以同桌小田的名义向学校校长写了一封举报信,并到处散布说王老师和班里的女同学小霞有“特殊关系”。(9分)
(1)王老师的做法对吗?为什么?(3分)
答:不对。王老师的做法侵犯了小陶的人格尊严权。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
(2)小陶的做法对吗?为什么?(3分)
答:不对,他侵犯了同桌小田的姓名权和名誉权,同时侵犯了老师的名誉权,属于一种诽谤行为。
(3)这件事对你有哪些启发?假如你是小陶,你会怎么做?(3分)
答: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采取非法手段,错上加错。小陶应和王老师心平气和地谈一下,指出老师的不足。
四、作业:
1、在试卷上改错
2、把错题在作业本上重作一次
第七课 拥有财产的权利
第一框 财产属于谁
课标要求:
“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权力与义务”部分:“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新课标第一网
帮助学生认识什么是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正确认识财产合法性;法律是个人合法财产的守护者。
2、能力目标:
通过学习引导学生正确识别个人财产的合法性,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充分认识到不能占有非法财产,树立正确的财产观和法律维权意识,培养集体主义精神。
教学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
教学难点:对个人财产合法性的认识。
教学方式: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
课时安排:2课时。
第一课时(总第18课时)
课前准备
教师:收集财产所有权的典型案例。
学生:社会财富调查,初步判断其归谁属。
教学方式: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
板书设计:
1、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
⑴财产属于谁
⑵合法的个人财产
⑶财产所有权
教学环节设计:
一、导入新课
1、情境导入:
材料1:――拾钱捐献 失主索还(大屏幕展示)
本报讯 成都消息:目前,成都市某公司宋女士不慎遗失了一个信封,内装现金一万元。本月3日。信封被宋某的同事王某拾,在找不到失主的情况下,王某以个人名义把拾到的钱捐了某贫困地区。不久,宋得知此事,找上门来要钱。失主一脸的委屈,拾者连声喊冤。一个问:“感谢你拾金不昧,但我的钱你怎能随便捐献?”一个说:“我没贪你一分钱,凭啥叫我还钱?”
宋女士认为,王某承认捡到了她的钱,就应把钱还给她。谁把钱捐出去的,谁就应负责把钱追回来。王某却说,他拾到钱后曾经到处寻找失主,未果。他不能老把钱放在家里,所以就把钱捐给贫困地区了。在这件事上,他没有任何过错。
成都市慈善总会有关人士表示,这种情况他们没有遇到过,但一旦以个人名义填写了认捐书,一般是不能反悔的。也就是说,这笔钱王某是要不回来了。
四川华楚律师事务所黄超律师说,王某没有权利支配拾来的钱款,也没有权利擅自捐赠出去。王某以自己的名义将钱捐出,属于越权支配,在失主追讨这笔钱时,理应承担返还义务。受赠部门因为受到的是王某本人的捐款,钱的来源与他们无关,他们不负返还义务。
议一议:
①你认为王某的话又没有道理?
②拾来的钱能捐献吗?
小结:这个案例涉及到个人财产的所有权问题
2、板书: 1、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
二、讲授新课
1、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
⑴ 财产属于谁
今天,随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带来的经济发展,社会财富大幅度增加,我们家中的财产日益丰富。手机、电脑、数码摄像机已经成为我国居民家中的“新三件”。
(学生展示社会财富调查结果。)
说一说:
①你家中近来新增加了哪些财产?
②这些财产给家庭生活带来了什么变化?
③谈谈社会上还有哪些财产,它们属于谁?
板书:社会财富的归属
分析判断:(教师补充展示一些常见的社会财富,让学生判断其归属)
①路边的电话亭 ②学校内的运动设施 ③ 学校电教室的电脑
④某街道居委会办的的企业 ⑤某公民买的轿车 ⑥你家的大屏幕彩电
教师赠言:社会财富分别属于国家、集体和个人。
情境活动一:
探究活动――财产属于谁(教材P68―69页材料)(大屏幕展示)
①建筑工人阿强在一次地下施工中发现两个金元宝,趁人不注意将其裹在衣服里带回家中,据为己有。
②中学生小运在放学路上捡到一个装有820元人民币的钱包,将之据为己有。
③小亮证的父母的同意,用家庭存款的利息购买了一台照相机,自己使用。
④小马的父亲是位民营企业家,年终缴纳各种所得税后,获得35万元收入。
⑤某市副市长,索要和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72万元、美元2.1万元,将其作为家产。
学生分组讨论:
①上述哪些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哪些不应该属于个人所有?为什么?
②说说看,属于你个人的财产有哪些?新课 标 第 一网
☆知识拓展:
叙述:挖掘埋藏物是天上掉馅饼吗?
2003年1月19日下午,陕西省眉县马家镇杨家村5名农民在本村挖土时,发现一处青铜器窑藏……
①议一议:请你设想一下他们会怎么处理?为什么?
②畅所欲言:我们应该如何获得财富?
③我的观点:谈谈你对非法占有财产的看法
教师赠言:在我国,施工中发现的所有不明的埋藏物,捡到的遗失物,采用非法手段获得的财产,不属于个人所有。只有公民的合法财产,才属于个人所有。
⑵ 合法的个人财产
(学生阅读P69页教材指出我国公民个人合法财产的范围)
说一说:
在我国,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哪些呢?(大屏幕展示)
下面就请同学们根据你们现有的意识来判断下列选项中的财产哪些属于合法的,哪些属于非法的,并简单阐述自己的判断理由。
A、通过从事劳动所得的工资 D、公民通过存钱获得的银行利息
B、毒品 E、通过贪污、受贿取得的财产
C、通过抢劫得来的5,000元钱 F、公民在书店里买的书
(学生判断,教师总结。)
合法财产是指公民通过符合法律规定方式、方法取得的内容合法的财产。如选项中的 A、D、F 就是合法财产,而选项中的 B、C、E 就是非法财产。其中,毒品本身就是非法的,而其它两种则是取得财产的方式和方法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在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它合法财产。这个规定强调合法性。
公民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大屏幕展示)
①公民的合法收入 ②房屋 ③储蓄 ④生活用品
⑤文物 ⑥图书资料 ⑦林木 ⑧牲畜
⑨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它合法财产等
过渡:只有属于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才属于个人所有,也才对其享有财产所有权。那么,什么是财产所有权呢?
⑶ 财产所有权
情境活动二:(见教材P70页材料)
材料:(大屏幕展示)
①小王的父亲用合法收入买了一辆小轿车。(占有权)
②小王的父亲驾车送小王上学。(使用权)
③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小王的父亲驾车搞营运。(收益权)
④小王的父亲将这辆车卖掉。(处分权)
请你来分析:
以上事例分别体现了对自己合法财产的什么权利?
教师小结:以上事例表明小王的父亲分别对自己的合法财产(小轿车)行使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小王的父亲对自己的合法财产享有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可见:当公民拥有财产所有权时,才能对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只有当公民对财产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时,公民才享有财产所有权。
相关链接:(指导学生阅读)(见教材P70页链接材料)
亲身体验:举出一样个人物品,说说你对它拥有哪些权利?
三、课堂小结(略――按板书小结)
四、课堂练习(大屏幕展示)
请你选一选:
1、小郑用过年得的压岁钱买了一台收录机,经常用它听音乐、学英语。后来当他得知表弟需要时,便将录音机送给了表弟。小郑将录音机送给表弟属于行使其对录音机的( D)
A、占有权 B、收益权 C、使用权 D、处分权
2、只有公民的合法财产,才属于个人所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主要包括( A )
①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
②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③其它合法收入 ④其它各项收入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④ D②③④
3、下面各种收入中,不属于个人所有的是( C )
A、小张的父亲每月工资3000元 B、小王家里的存款获利息5000元
C、小宋在放学路上捡到一个装有1000元的钱包,将之据为己有
D、小刘母亲在某私营企业工作,获得奖金400元
第二课时(总第19课时)
课前准备
教师:收集财产所有权被侵害的典型案例。
学生:收集学生中或家中财产被侵害的事例。
教学方式: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
板书设计:
2、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⑴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⑵民法是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的重要武器
⑶刑法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锐利武器
3、依法维护合法财产所有权
⑴确认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极其重要
⑵遇到行政违法时可提起行政诉讼
⑶及时寻求各种法律救助
教学环节设计:
一、导入新课
1、导入语:
被社会上的人敲诈或是被高年级学生敲诈的事情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时有发生……。
说一说:
你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吗?这件事给你带来什么影响?
2、板书课题: 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二、讲授新课
2、法律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情境或动一:(见教材P71页材料)(大屏幕展示材料)
说一说:
①设身处地为小涛想想,家中巨额财产被盗是何心情?
②靠什么使小涛家的财产失而复得?这说明了什么?
⑴ 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相关链接:(教材P71页)(大屏幕展示材料)
教师赠言: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设问过渡:
你知道我国有哪些法律为我们个人的合法财产保驾护航吗?
情境或动二:案例分析(大屏幕展示材料)
法庭纪实一:(见教材P72页材料)
①本案中审判机关依据什么法律、采用什么方式,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②假如范某不执行判决,你认为王某应该怎么做?法院会怎么处理?请你对这种处理发表意见。
⑵民法是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的重要武器
相关链接:(见教材P72页)
想一想:
审判机关是如何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的?有哪些方式?其依据是什么? (民法通则)
停止侵害 排除干扰
侵害财产所育权追究民事责任的方式 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
案例分析:
农民甲于2005年3月2日,在县城农贸市场以600元买了只毛驴。2005年3月4日,甲一时疏忽,毛驴从家中走失。这只毛驴恰被邻村农民乙发现并将其赶回了自家。乙对其邻居说这只毛驴是刚从集市上买来的。2005年3月23日,乙赶着这头毛驴到集市上去卖,正好经过甲家门口,当即被甲认出。甲即向其索要。乙拒绝返还,在争执不下的情况下,甲遂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想一想:
①如果你是案件中的甲,你怎样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②如果你是法官,你又会做出怎样的处理? (学生讨论,回答问题)
教师赠言: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拥有权的重要武器。
情境或动三:共同探讨(大屏幕展示材料)(见教材P72页)
想一想:
本案中,审判机关依据何种法律、采用何种手段,追究侵犯财产罪犯的法律责任?
相关链接:(见教材P73页)
想一想:
审判机关是如何追究侵犯财产罪犯的法律责任的?有哪些方式?其依据是什么?(刑法)
判处有期徒刑
侵犯财产罪犯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 无期徒刑
死刑等
教师赠言: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锐利武器
⑶刑法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锐利武器
情境活动四:身临其境(大屏幕展示材料)
创设情境材料:
①如果你放学回家,发现家中被盗,你的反映是什么?(家中被盗了)
②看到如此情景,你接下来会做什么?(打电话告诉家长,或直接打110报警)
(由同学们对刚才情景所作出的反映,我感到大家还是很有法律意识的。即在自己财产受到侵害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教师赠言: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最有利的武器。
3、依法维护合法财产所有权
情境活动五:实践演练(大屏幕展示材料)
材料:甲出国留学,临行前将自己价值1080元的DVD机委托乙保管。乙在甲出国后,擅自将甲的DVD机以650元的价格卖给丙。甲从国外回来后,得知自己的DVD机被乙卖给丙,便要求丙返还原物。丙不给,理由是该机是自己花钱买来的,对其拥有所有权。为此,两人争执不下。
请同学们就此展开讨论:
①你认为该机的所有权应该属于谁?
②你认为甲、乙二人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确认和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③假如你是法官,你该依据何种法律,做出什么样的判决?
教师赠言:发生财产争议时,确认财产所有权是非常重要的。
⑴确认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极其重要
维权体验:连一连(阅读教材P74页第一段后完成)(大屏幕展示材料)
连一连 续一续
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 请求赔偿损失
被他人占有拒不返还 恢复原状
财产损坏或灭失 请求确认所有权
可修复的争议 请求返还原物
…… ……
假如,侵犯我们财产所有权的是政府部门,我们该怎么处理呢?
情境活动六:案例分析(见教材P74页材料)(大屏幕展示材料)
议一议:(学生结合教材内容以及相关链接材料分析讨论)
①甲县工商局作出的上述处罚法合法吗
②请你给赵某献计,使其采取有效方式,保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教师赠言:遇到行政违法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⑵遇到行政违法时可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链接:(见教材P74页连接材料)
小结:上述案例以及相关链接的法律规定告诉我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府部门也不例外。
讲述:在现实生活中,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的事件时有发生。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犯时,当我们遇到下面的情况时,该怎么办呢?
情境活动七:身临其境(见教材P75页材料)(大屏幕展示材料)
想一想:
①请你为朱某出主意,使其采用合法方式讨回被吕某索要的2000元钱。
②假如你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人拦截并向你要钱,你该如何应对?
教师赠言: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犯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⑶及时寻求各种法律救助
三、课堂小结:(略――相见板书设计)
四、课堂练习
(详见《资源与学案》)
第七课 拥有财产的权利
第二框 财产留给谁
课标要求:
“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权力与义务”部分:“公民合法财产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通过案例的分析与讨论及活动的体验与探究,帮助学生认识什么是继承权,遗产继承的条件、方式、方法和继承人的资格。
能力目标:通过学习引导学生理解继承权,能够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继承权,为以后合法继承奠定基础。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树立正确的遗产继承观,在遗产继承中既要有法律意识,又要弘扬中华美德。
教学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遗产继承的条件、方式、途径和继承人。
教学难点:遗嘱继承的法定条件。
教学方式: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
课时安排:2课时。
第一课时(总第20课时)
课前准备
教师:①收集社会上遗产继承的典型案例。②了解发生在学生身上的遗产继承事例。
学生:查阅遗产继承方面的相关法律。
教学方法:以案说法,举例、讨论法。
教学方式: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
板书设计:
1、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
⑴遗产
⑵继承人
⑶继承顺序
教学环节设计:
一、导入新课
1、导入语: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得到了不断的改善,公民个人手中的财富也越来越多,像拥有一定数额的储蓄,拥有个人的房屋、拥有私家汽车等,在今天人们的生活中已不足为奇了。
教师提问:
人们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积累的这么多的财富,一旦人死去之后,该怎么处理这些遗留财产?遗留的财产该留给谁呢?
教师总结:
这时就出现了财产的继承问题。通过继承来完成对死者生前遗留财产的处理。伴随着继承,就出现了一项新的权利―――继承权。那么,什么遗产、什么是继承权?哪些人能成为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法律又是如何保护公民享有这一权利的呢?这就是本节课我们要学习的内容。
2、板书课题:
第二框 财产留给谁
二、讲授新课
我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宪法的规定表明我们享有财产继承权。
1、我们享有财产继承权
情境材料一:案例探究
材料1:(见教材P76页材料)
想一想:
①晓军之父尚未辞世,其财产能继承吗?(不能,此时其财产还不是遗产)
②晓军家的共有财产,能继承吗?(不能继承,共有财产属于家庭共同所有。)
③公民来路不明的财产,能继承吗?(不能继承――不是合法财产)
(学生分组讨论,运用课前准备的法律知识以及教材内容,质疑交流、探讨解决问题)
教师讲述:
公民在世时拥有的个人财产不是遗产,因而不产生继承问题。公民来路不明的财产不是合法财产,也不能继承。
那么,什么是遗产呢?
(1)遗产
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成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遗产必须具备的打三个条件:
其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其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其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情境活动2:
晓军的父亲去世以后,晓军的母亲、爷爷、奶奶、姑姑为分遗产争得不可开交……:当有人提出晓军也应该分的一份遗产时,大家都说晓军还小,不应分的遗产,晓军也认为有道理。爷爷、奶奶认为遗产应该有由五个人平均分,但母亲不同意,认为晓军的姑姑不能继承。
讨论:
①在本案中,你认为哪些人有继承权?分别是依据什么关系确立的?(学生阅读教材P77页)
(2)继承人
②你赞同谁的观点? 清说出依据。
③未成年人晓军能继承遗产吗?
相关知识:
在此案中,涉及几个概念,继承人、继承权。
法律上将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我国继承法在第二章“法定继承”中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板书: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配偶 子女 父母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小结:继承人是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抚养关系确立的,只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未成年人晓军属于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但晓军尚未成年,其继承权应有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在本案中,晓军以及晓军的母亲、爷爷、奶奶、姑姑都属于法定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的都能够行使继承权吗?
继承法虽然规定了六类继承人,但并不是在继承开始后这六类人同时享有继承权,而是存在着继承权的优先适用问题,既存在遗产的继承顺序。因此,在了解继承时我们不仅应知道继承人的范围,还应了解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3)继承顺序
情境活动3:案例分析
材料:
晓军以为很要好的同学在无意中将此事告诉了自己做律师的哥哥,才知道晓军也有继承权,在协调不成的情况下,建议晓军诉诸法院。晓军在律师的帮助下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维护自己的继承权。法院判决由晓军的爷爷、奶奶、母亲和晓军继承遗产,萧军的姑姑虽然也是继承人,但不继承遗产。晓军的继承权由其母代为行使。
议一议:
①法院为什么判决由晓军的爷爷、奶奶、母亲和晓军继承遗产?而晓军的姑姑却不继承遗产呢?
②晓军的继承权为什么由其母亲代理?
③晓军的姑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遗产?
教师讲述: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要按照继承顺序继承。从刚才的案例可见,配偶、儿女、父母
和兄弟姐妹,她们行使继承权的时间是不一样。依据《继承法》如果将六类人排序的话,最先进入继承顺序的人应该是“配偶、儿女、父母”,在这三类继承人都不存在情况下“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方可进入。 继承的顺序以法律的形式被确定下来了。
板书: 法定继承顺序
教师讲述: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顺序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合作探究:
是否只要符合继承顺序就可以继承遗产呢?请同学你们看以下的案例。
材料:王老太早年与老陈结婚,老陈早逝,后来收养了一个儿子王某,去年王老太不幸中风,生活不能自理王某不但不照料老人,反而以做生意为名躲到外地去。村委会见状,只好派人经常给王老太送吃送喝,但王老太难以忍受养子的不孝,于是割腕自杀,王知道后办理了丧事。在分配王老太的遗产三间房子和400元退休金时,王某和村委会发生了争执。王认为:自己是王老太合法的养子,理所当然应该继承其遗产。而村委会认为:王某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应剥夺其遗产继承权,为此双方上诉到法庭。
议一议:
①你认可哪一种观点?为什么?
②法院判决王某不具有继承权,理由是什么?你有什么感想?
③假如王老太的遗产无人继承,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理?
教师赠言:
权利和义务实对等的,我们要孝敬老人。
三、课堂小结(按板书小结本节课主要知识点)
四、作业
(1)什么是继承权?
(2)法定继承中的第一、第二继承顺序继承人分别是哪些 ?
(3)合作探究――案例
第二课时(总第21课时)
课前准备
教师:收集典型的财产继承案例。
学生:了解家里或亲戚当中有关财产继承的典型案例。
教学方式: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
板书设计:
2、维护财产继承权
⑴继承权的实现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⑵依法维护继承权
教学环节设计:
一、导入新课
1、复习导入:
前一节课提到晓军为了获得继承权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依据继承法判决由晓军的爷爷、奶奶、母亲和晓军继承遗产。法律维护了晓军的财产继承权。这就涉及到继承方式问题。
2、板书课题
2、维护财产继承权
二、讲授新课
法律是怎样维护晓军的继承权的,晓军的继承权是怎样实现的呢!
2、维护财产继承权
(1)继承权的实现方式
依照我国继承法,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
想一想:
在上述案例中,晓军继承遗产的方式属于哪种方式?(法定继承)
①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份额分配的的原则是什么呢?
案例分析:
在晓军继承权案件中,法院判决由晓军的爷爷、奶奶、母亲和晓军共同继承晓军父亲的合法财产,本着平均分配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鉴于晓军尚未成年,其继承权由晓军的母亲代理,晓军的爷爷、奶奶年级较大,经协商同意可以适当照顾,多分一些遗产。
说一说:
①从这个法院的判决中,你能看出遗产是怎样分配的吗?
①为什么晓军的爷爷、奶奶应该多分一些遗产?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相关链接:(见教材P78页)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份额的分配原则是:(教材P78页链接材料)
②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
情境活动一:案例分析(见教材P78页)
议一议:
①假如你是法官,对此案会做出怎样的裁决?
(弟弟长期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更何况老人在去世前立有遗嘱,且经过公证,因此,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遗产的继承,遗产由姐姐继承。)
②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是什么?
教师讲述:
遗嘱继承的特点:
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在于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
情境活动二:
在上述案例中,弟弟不服法院的判决,请律师上诉,弟弟的律师提出姐姐和弟弟都是法定继承人,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相同的继承权,所以弟弟也应该取得遗产的继承权。
想一想:
①弟弟律师提出要求的依据是什么?(法定继承中关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的规定)它属于何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
②法院裁决依据的是何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
③通过本案,你能发现二种继承方式的关系吗?
④弟弟的上诉能胜诉吗?为什么?对我们有何启示?
教师小结:
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弟弟的上诉不能胜诉,因为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不履行义务当然也就不能享受权利;发扬孝敬老人的中华传统美德。
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是否只要有遗嘱就一定按遗嘱继承呢?
案例:(见教材P79页材料)
①假如你是公证员,你会给他公证吗?为什么?
②查阅教材有关内容,看看立遗嘱需要哪些条件?
教师小结:
虽然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订立遗嘱还有一个有效性的问题。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必须是有效遗嘱,遗嘱继承才能成立。
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条件是:(见教材P79页――相关链接)
过渡:假如某公民不想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留给亲属,而是要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吗?
教师讲述:(按教材P79页中间一段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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