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语文总结之说明文分类】,按照不同的标准,说明文可分不同的类别:
依据说明对象与说明目的的不同,把说明文分为事物说明文和事理说明文两大类。
但是,有时在一篇说明文中,介绍事物与阐述事理往往是交错使用的。事物说明文的说明对象是具体事物。
通过对具体事物的形状、构造、性质、特点、用途等作客观而准确的说明,使读者了解、认识这个或这类事物。
事理说明文的说明对象是某个抽象事理。将抽象事理的成因、关系、原理等说清楚,使读者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明白这个事理“为什么是这样”是其主要目的。
因此,不管是事物说明文还是事理说明文都要求作者对说明的对象进行真实的介绍,这其中,我们不乏感受到文中的科学精神。
总结:事物说明文是对事物进行详细介绍的文体形式,而事理说明文是对道理进行详细介绍的文体形式.区别是前者针对事物,后者针对道理。说明文的说明对象是你要说明的事物。
本文来自:逍遥右脑记忆 http://www.jiyifa.net/chuzhong/102571.html
相关阅读:初中语文散文阅读解题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