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政治总结:谁为我们护航(2)】在对谁为我们护航知识点一的基础上面,我们来学习谁为我们护航知识点二。
谁为我们护航
4、家庭保护中父母或监护人的职责:
①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按照要求送子女或其他监护人入学。
③家庭不仅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而且应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
5、学校保护的含义、内容
含义:是指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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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校保护中学校的责任: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即有责任使在校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又要保护学生在学校活动中的人生安全和健康。。
7、国家为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采取了哪些措施?
国家为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采取了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一序列措施,特别是为公民享有受教育权提供了法律保障、物质保障和师资保障。
8、作为学生,应履行的教育义务
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
作为学生,应履行以下义务:按时入学的义务,接受规定年限教育的义务及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我们学生应该认真、自觉地履行受教育的义务,珍惜受教育的权利。
9、社会保护的含义、内容
含义:是指国家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实现,同时社会各界和公民也负有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责任。
通过对谁为我们护航知识点的两个课时的讲解,相信同学们对此知识点已经掌握的很好了,希望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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