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语文试卷分析之说明文对象认识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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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三语文之说明文对象认识规律】,对读者陌生以及读者难以理解的说明对象,说明时常常由具体到抽象,由表面现象到内在事理。

  按人们对说明对象的认识规律安排结构

  由个别推及一般。在具体说明中,宜先写状态,后写功用或成因,最后揭示性质特征。如《死海不死》是一篇事理性说明文,具体说明部分先说一种现象:传说约两千年前,罗马统帅狄杜把俘虏的奴隶投在死海里,但奴隶却安然无恙。然后解释原因,这是因为死海海水的咸度很高。接着进一步解说死海的成因,说明时先叙事,后说它是自然界变化的结果。这样说明,读者易于理解。

  对读者并不陌生的事物或事理,说明时可先说一般,再叙说个别现象。这种写法宜先写性质特征,后写状态,人们可先获得事物或事理的总体认识,然后具体理解。如《苏州园林》,一般读者都知园林这一事物,但苏州园林与其他园林有所不同,因此,写作时宜先说出它与其它园林不同的性质特征,然后具体说它的形态。这种结构安排有利于读者尽快地认识事物。

  如《故宫博物院》最后写道:“站在景山的高处望故宫,重重殿宇,层层楼阁,道道宫墙,错综相连,而井然有序。这样宏伟的建筑群,这样和谐统一的布局,令人不能不惊叹。”结尾直接点出了故宫建筑群的特征:宏伟、和谐、统一。有的说明文,结尾作一些补充性的说明,或开拓读者的视野,或增强说明的准确、严密程度。如《看云识天气》结尾是这样写的:“在某些情况下,看云识天气往往要受到限制,因而,还是要依靠天气预报。”这一补充,比较全面地说明了“看云识天气”的作用,增强了说明的科学性。

  说明的顺序:

  空间顺序、时间顺序(包括发展顺序)、事理顺序(逻辑顺序)等

  语言特点;

  准确、严谨

  总结:说明文的结尾一般是自然结束,说明清楚了,文章就结束了。有的说明文最后再次归结特征,有利于读者区别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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