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立】,立论的过程是,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等逻辑思维形式,对客观事物进行分析和综合;然后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从正面直接证明自己的主张。
立论的三要素:论点、论据、论证过程。
立论的论点要鲜明,要正确。赞成什么,反对什么,要旗帜鲜明地以判断句方式表示;不能用“大概”“也许”“总之”等模棱两可方式来表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论点提出的位置依常见次序:可在标题上;可在文章的开头;可在文章的结尾;也可在文章的中间;也可由几个分论点总结归纳而成。
论题是先言他物,由他物为据引出论点。他物就是论题,是引出论点的依据。
立论的论据分为事实论据和道理论据两种。
立论的论证过程分为直接论证(摆事实归纳推理)和间接论证(讲道理演绎推理)两大类。
总结:论证分为直接论证和间接论证两大业,基本的论证方法就是摆事实、讲道理,它是一切论证方法的基础。摆事实,性质属于归纳推理;讲道理,性质属于演绎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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