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课改之前,很多老师对小学英语的语法讲解过细,拓展太宽,以至于学生对繁琐的语法深恶痛绝,对英语学习也产生了畏惧心理。新课改之后部分老师对语法教学的认识又走向了另一个片面,认为小学英语只需要培养兴趣就可以了,进行语法教学就意味着违背了新课标的精神,因此很多的公开示范课都故意“避开语法教学”。不教语法的结果造成了很多学生出口便是中国式英语,学生被不断变换的动词、句式等语法知识弄得一头雾水。作为英语教师,如何才能在发展学生实际语言运用能力的同时,又能让他们乐于去学习“枯燥无味的”语法呢?提高语法教学的实效性途径很多,但总的来说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点到为止原则:根据学生认知发展水平,仅仅结合当时具体例子简单解释,不作拓展。比如三级学生在第一次接触名词复数的时候,学生遇到了oranges,很容易会产生疑问,为什么orange在这里要加s?这时候教师只需告诉学生这个s表示“不止一个”就行了。不必在很多词还没学的情况下,就把名词复数的各种情况和变化形式全部展示给学生。否则,学生不但无法掌握,而且会导致他们对英语学习产生畏惧情绪乃至排斥心理。
2.口诀相助原则:把需要掌握的语法知识点编成朗朗上口的口诀,帮助学生强化记忆。我们都知道,句子操练是一种很好的巩固语法的方法,但是这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如果每个语法知识点都让学生不断地操练句子,这在实际生活中既不现实,也让语法难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如果把语法知识点编成好记的口诀,那么学生往往更容易记住并且乐意去学。而且口诀对初学者的引导作用非常大。比如学生在刚接触人称代词时,常会出现混淆,我们就可以编这样的口诀:我(I)老大,你(you)老二,他(she/he/it)老三,学生很容易就知道哪个是第几人称了。在学生已经对人称分得很清的时候,口诀的使命也就差不多完成了。
3.适时归纳原则:在学生充分接触大量的同类型实例之后,在适当的时间里帮助学生归纳总结。比如,学生接触了多个动词ing形式的变化后,可以把学生以前学过的例子集中到一起,师生共同总结归纳,找出其中的规律。
4.随遇随点原则:前面接触过的语法现象后面再遇到,都应该结合当时的例子明确提示。随遇随点可以帮助学生唤起记忆,达到不断巩固语法点的效果。但对于新的语法点,老师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做到点到为止,甚至不点。
5.化繁为简原则:当遇到繁琐的语法知识点时,应结合新课标二级目标对语法的要求,进行有选择地或简化地讲解。比如学习形容词比较级和最高级时,其中一个规则是:以重读闭音节结尾,且末尾只有一个辅音字母,要先双写这一字母,再加er或est,我们在讲给学生听时,基于他们的认知水平和新课标的要求,可以直接简化为:双写末字母再加er或est,让学生记住几个重点变化的单词就可以了。
总之,语法教学不是语言教学的最终目的,而是为了更好地帮助学生学习和运用语言。在遵循小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下,只要不断探索、不断创新,语法教学一定能够很好地服务于英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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