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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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学分支之一。研究自然环境或其组成部分的科学。按研究的特点,自然地理学可分为综合性和部门性的两组分支科学。综合性的分支科学有综合自然地理学、区域自然地理学、古地理学等。部门性的分支科学有地貌学、气候学、水文地理学、生物地理学、冰川学等。狭义的自然地理学仅指综合自然地理学,部门自然地理学已逐步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狭义的自然地理学仅指综合自然地理学。

自然地理学简史

人类的地理知识起源于远古时代。但自然地理这一术语始用于17世纪,至18世纪后半期已广为流行。自然地理学作为地理学中的一门学科,出现在近代地理学形成时期。自然地理学的发展大致可分为知识积累时期、近代时期、现代时期三个阶段。

19世纪中期以前,地理学以地理知识的描述性记载为主,自然地理知识作为地理学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是了解地球表面的自然现象、记录山川形势、游历探索四方奇胜,进行探险、发现活动等。

早在公元前3000多年,古埃及人就开始观测尼罗河水位的变化。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希罗多德在《历史》(又称《希腊波斯战争史》)一书中叙述了尼罗河夏季洪水的动态规律,并且指出河口三角洲是由河流带来的泥沙堆积而成。

以后,亚里士多德把地球表面各种自然现象作为土、水、火和气四种基本原质的统一体。埃拉托色尼计算了地球的周长,用数学方法研究、确立地球表面经纬度和事物位置的方法,奠定了数理地理的基础,并且将地球划分出五个气候带。在欧洲,整个中世纪是封建闭塞和宗教观念统治时期,地理学几乎没有取得什么进步。

15~17世纪是地理大发现时期,人类的地理视野大大地扩展,不但最终证实了大地球形说的正确性和地球存在着一个统一的世界大洋,还发现了洋流,确定了南北半球的信风带和对季风形成作出科学解释。这一时期收集的大量地表自然现象资料,为17世纪下半叶探讨海陆起源、植物和动物的分类等理论问题,以及综合地研究地球表面自然现象建立了基础。

德国瓦伦纽斯总结了地理大发现时期的大量资料,发表了叙述和解释地球表面自然现象一般规律的著作《普通地理学》。18世纪法国布丰研究了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认为人在改造自然界中有着巨大的力量,整个地球表面都有人类作用的烙印。这些都为自然地理学的建立提供了思想准备。

在中国,公元前13世纪殷代甲骨文中已有关于天气情况的记载。公元前11~前6世纪作于周代的的《诗经》记述了数十种地貌形态。战国时期成书的《尚书·禹贡》依据名山大川的自然分界将当时的疆域分为九州,并就山川、湖泽、土壤、植被等对各州进行区域对比。《管子·地员》篇是首创土地分类的著作,综合当时关于地貌、土壤和植被的知识,较为系统和详细地把土地分为5大类20多个小类,并记述了山地植被的垂直分布。

西汉(公元前206~公元25)以前成书的《山经》对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的自然条件以山为纲作了综合性记述。公元六世纪初,郦道元完成《水经注》,对中国1252条河流水道的源流、脉络和流经地区的地理情况作了详细的注释。11世纪时,沈括在《梦溪笔谈》中叙述了海陆变迁的事实,从河流沉积作用解释华北平原的成因,从流水侵蚀作用论述了雁荡诸峰的形成,还详细记载了物候现象。

17世纪上半叶,徐霞客对喀斯特地貌、火山地貌、河谷纵横剖面发育、植物与环境的关系等作了详尽的记载和科学的分析,特别是对中国西南地区喀斯特地貌的描述非常详细,其中关于溶蚀洼地分类、钟乳石和溶洞形成,以及峰林的类型、分布与地质构造之间关系等的论述是当时的最高研究水平。

19世纪初期德国洪堡德和李特尔创建近代地理学。自然地理学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分支学科。从这时起,自然地理学由单一的、表象的、静态的自然地理成分和现象的研究走向把自然地理环境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综合的、内在的和动态的研究。随着自然地理学研究的深入,许多分支学科,如地貌学、气候学、水文地理学、土壤地理学、植物地理学、动物地理学、冰川学、冻土学等迅速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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