肤受的
《·颜渊》:“子张问明(明白事理)。子曰:‘浸润之潜,肤受之?,不行焉,可谓明也已矣。’”朱熹注:“肤受,谓肌肤所受,利害切身。”意谓,逐渐积累的谗言和利害切身的诬告,都在你这里行不通,那才算得上“明”。后因以“肤受”指谗言诬告。《晋书·刘毅传论》:“刘毅一遇宽容,任恺、和(和峤)两遭肤受。”又以“肤受”比喻表面感受,所得甚浅。汉代张衡《东京赋》:“末学肤受,贵耳而贱目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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