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有余辜的
西汉自武帝重用酷吏后,刑法日渐苛刻。《汉书·路温舒传》载,宣帝即位,路温舒上书建议“尚德缓刑”,指出当时各地主管刑法的官吏为了获得“贤能”、“公正”的虚誉,多采用严刑逼供的手段给犯人判以重罪,致使“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之计岁以万数”。如果以他们上报的案卷为依据,上面即使有象上古咎(高,同皋)繇(摇)那样聪明公正的法官来复审,也会认为犯人“死有余辜”。后代因称罪大恶极、一死还不足以抵罪者为“死有余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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