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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眠术与催眠疗法三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催眠原理 来源: 逍遥右脑记忆

  4. 催眠易感性

  催眠可能性(hypnotizablity)指的是一个人能被催眠的难易程度。不论咱们在实践上如何对待催眠的性质,都有两个问题会引起我们沉思,这就是催眠可能性在何种程度上反应了稳定的人格物资?它受环境因素的影响有多大?有些学者用催眠易感性(Hypnotic susceptibility)一词来指催眠可能性的稳定人格特征,如尤多夫(1981)等于如此。还有一些学者则使用催眠反应性(Hypnotic responsively)这样的术语,如弗里希霍尔兹·施皮帕尔、施皮培利·巴尔默和马克尔( 1982)等人便是这样。催眠反应性可能包括人格因素和环境因素两方面的内容,不外吉布森( 1983)却认为,催眠反应性最好只用来指受术者在一定环境条件下的催眠反应。

  显然,这样一些互不相同的术语有可能引起人们思维上的凌乱。本章将采用尤多夫的定义(1981,第323页):

  催眠可能性——指受术者被催眠的能力。它反映基础的催眠易感性及一时性的动机因素。

  催眠易感性——指受术者的人格特质。它决议着受术者的被催眠能力及失掉某种深度的催眠状态的能力。

  催眠反应性一词在本书将被用来指受术者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的催眠反应程度。要说明的是,这里虽然对三个名词的含意作了划分,但实际上其间的界限是十分含混的,在实践中通常根本不可能将它们分辨开来。本书在后面讲到医治反应性时还将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剖析。

  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测量这些可变因素。我们晓得,无论环境因素如何,个人的人格特质很少以相同的形式和相等的程度表现出来(米施尔,1968),心理学家对此长短常清晰的。为了解决这个困难,人们树立了一些标准测验。测验时要求每一次操作方法都尽可能雷同,因此就这种意义言,测验的目的只是测量催眠易感性。不过,由于受术者的动机因素不可能得到完全把持,故这同时也是测量受术者的催眠可能性。

  如果催眠易感性测验所测量的仅是催眠易感性,那么只要它是一种绝对稳定的特性,在再次测验时就不应呈现变化,或不涌现较大的变化。若事实果然如此,那么在作重复测验时,统一种测验,甚至换一种测验,其结果都应该根本一致。重复测验时,原来获得高分的受术者将持续获得高分;原来获得中等分的仍将获得中等分;而原来获分较低的就应该还是低分。

  鲍尔(1976)将“测验-重复测验”的相关系数定为0.8一0.9之间。若取其较低的数值,那么催眠易感性的稳定人格特质(即丈量对象)就能决定催眠可能性的0.64。从另一方面看,催眠可能性的0.36(即1/3强)则取决于其它因素,也就是环境因素。不过,这并不是说,不管任何人,其催眠可能性的2/3取决于他的催眠易感性的人格特质,而1/3则取决于环境因素。例如,有些人的催眠可能性受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大,这一点已由不同条件下的实验所证实。

  4.1 非正式测验

  对催眠易感性的测量,除了标准测验以外,也有许多非正式测验。非正式测验需要受试者想象自己正在作某种运动。但实际上并不作这种运动,只是通过想象,对暗示作出观念运动的反应。艾森克和弗纽克斯(1945)称这些测验为“基本暗示性试验”(Test of  Primary  Suggestibility)。他们还发现,非正式测验与标准感想性测验之间是正性相关的。

  这些非正式测验也异常有用。对儿童来说,其使用价值可能更大。此外,非正式测验还有一个长处,这就是在开端催眠以前,它能使受试者获得一种教训,即他作会到自己可以在没有显著的意志作用下产生某种休会。这经验对以下的催眠工作大有辅助。下面对一些非正式测验作逐个先容。应该注意的是,与标准测验比较起来,在非正式测验过程中可能存在许多渺小的变更:如果不严厉按具体程序操作,其结果就可能变得不牢靠。

  身体倾斜

  身体倾斜测验最好一次只测一人,因为假使出现戏剧性的反应,测验者就需要去避免受术者跌倒。我在做这种测验时通常所用的指令略述如下。首先想象受试者刚向前迈进:

  “请面向我站着,你身后有一把椅子。如果你感到脚上的鞋子使你难以站稳,那就请把它脱掉。我要向你暗示的是,你可以觉得有一股轻风正在吹着你的后背,这风逐渐增大,越来越强。在想象这股民越来越大的同时,你要想象自己的身体也正在向前倾倒。你会发现,虽然自己并不是有意识地向前倾倒,但身体实际上还是正在倒向前方。不要担忧,我会扶住你的。如果你不是向前倾斜而是倒向后方,后面的椅子会支持住你。准备好了没有?

  好!现在你闭上眼睛。仅仅想象有一股和风正微微地吹拂着你的后背,把你的头发向前吹动了一些地。当你想象头发被吹向前方的时候,大风好像是正在变得起来越大。风确确切实是变得越来越强了,你能想象到它正在把你推向前方。民每时每刻都在增大。把你推向南方。风变得越来越强烈”。

  这种测验可以按需要连续一段时间,直到测验者满足为止。我发现一般两分钟也就足够了。如果时间到了两分钟,受试者还没有倾斜,就说明其催眠易感性可能较低。两分钟以后即使再出现较大的倾斜,其独一原因也只能是受试者疲劳了。还有一点值得记住,有些受试者偶然可能一闭上眼睛就向前倒仆,故要作好随时扶住他们的准备。

  谢弗如摆锤

  在个别人看来,除了摆动金表和“神之触摸”(Touch Of God)以外,谢弗如摆锤可能是人们印象最深的催眠器具。它由一个玻璃球或锥体以及系于其上的一根链子组成,受术者提着它,就像钟摆一样。当然,其它适合的物体也可用来做这种摆锤,但最受人欢送的仍是雕花玻璃球。

  测验时,要受试者用一只手提住摆锤,并想象摆锤正在沿着某一方向运动,如由一边向另一边运动,或者转圈。受试者的眼睛既可睁开,也可闭着:既可站立,亦可以坐下,还可以把肘部支持到某一物体之上。这是很好的一种测验方式,正如尤多夫(1981)所说,绝大多数受试者都可以绝不费劲地实现考试。假如摆锤不按想象活动,稳固地坚持本来地位,这就解释受试者的催眠易感性较差。

  垂头实验

  垂头测验很简略。受试者一般坐着,双眼睁开,凝视正前方,销售主管如何激励二号性格的下属员工。而后,测验者命令他们闭眼,想象本人的头越来越繁重,逐步向前方垂下。如果受试者的催眠易感性好,他的头便会向前垂下。通过一些非正式的察看,我发现这种测验能很好地将受试者辨别开来。测验时有些人头都低垂,一般可能垂抵前胸;而有些人头部看起来基本未动。

  上肢悬浮

  上肢悬浮测验给人很深的印象。测验时,受试者或坐或立,两臂平伸于前方。然后,测验者令他们想象有一只手变得越来越轻。如果测验者想要对这种想象的原因作一暗示,就可以说那是一块特别的磁石吸引所致。如果受试者的易感性好,那么过了一会儿后,想象变轻了的那只手一定比另一只手高出许多。这类受试者通常都认为结果是令人信服的。

  上肢沉重

  可以认为上肢沉重测验是上肢悬浮测验的相反形式。测验时,受试者仍将双臂平伸于前方,然后想象一只手变得愈来愈沉重,并料想这或许是由于某种物体压放在手臂上所致。若受试者的易感性较好,那么他的这只手就会逐渐压低;但另一只手则能抗衡引力的作用,保持在原来的高度,这也许是人体的一种奇妙的机制。上肢沉重测验的结果显明不如上肢悬浮测验那么令人佩服。

  气味试验

  测验时,测验者将一个瓶子的瓶塞拔掉,要求受试者在闻到气味以后即时举手报告。事实上,瓶子里除了水以外,别无他物。这种测验很有趣,其真正目的是使受试者产生一种幻嗅。

  手掌吸引

  测验时,受试者伸出双手,掌心相对,两手间隔见英寸。然后,测验者令受试者想象双手受到某种力气的牵拉,正在向一起靠拢。有时,也可以让他们想象两手各拿一块磁铁,磁力使其两手被吸引到一起。

  手掌排挤

  手掌排斥测验形式正与上面的测验相反。测验时,令受试者想象他们的双手相互排斥,逐渐分开。

  手指钓扣

  这种特别的测验在催眠表演中的使用似乎相当广泛。测验时,受试者双手前伸,手背相对,十指穿插并互相夹住。然后,测验者命令他们向外拉,同时暗示说,你们的指头已经牢牢地粘在一起;你们会发现,虽然自己打算将双手分开,但已经不可能了。其实,很多人在接受这种测验时,都体会到很难将双手分开。如果读者自己也要尝尝,你也会发现很难拉开双手。要分开双手其实非常容易,只要使双手略微松弛一些即可,而不能一个劲地往外拉。测验时,测验者要仔细观察受试者分别的使劲程度。

  在选择测验项目时,首先应当明白测验目标,这一点无比主要。如果测验目的是为了尽快了解受试者的催眠易感性,那么,能较好地辨别个人易感性的测验就应该是最好的选择。着这种测验的结果还能划分等级(如分成1一5个等级)就更加理想。例如在进行垂头试验时,受试者头部垂下的程度很容易视察,也很容易划分等级。不过,如果测验的目的是为了给人们演示催眠易感性,或者是为了使某人信任他自己的易感性也很好,那么就应该挑选容易通过的试验。

  在详细介绍标准测验以前,有必要讨论一下赫尔(1933)关于观念运动暗示的解释。赫尔认为,在畸形情况下,当一个人在想象中进行某种运动时,他的身体就有进行该运动的倾向,只是与有意识地进行该运动比较起来,其幅度小得多。他认为,如果某人对这种观念运动试验毫无反应,其起因或者是身体反应被抑制了,或者是他无能力想象那种运动。赫尔所讲的意思是,在正常情况下,人们对观点运动暗示应该有所反应。瓦格斯塔夫(1981)推断说,如果赫尔的观点准确,那么这类试验就应该是筛选催眠易感性差的人的优秀试验。然而,最近斯帕罗斯、威克斯和德格鲁(1984)所做的实验结果并不支持赫尔的观念运动假说。

  4.2 标准测验

  读者可能知道建立标准测验的有关准则。如果有的读者还想知道得更多一些,那么可以读阿拉斯塔斯(1982)的着作,那是一本非常优良的书。催眠易感性的标准测验一般包括如下几种。测验者首先对受试者作一些标准诱导,然后给他们暗示,开始测验。这些暗示或难或易。根据受试者对各种暗示的反应,测验者即可对其催眠易感性打分。

  巴伯暗示性量表

  这一量表由巴伯(1965)所制定。他在这里使用“暗示性”,而不用“易感性”,是与他对催眠的见地一致的。在作暗示前,测验者可以使用一些诱导技术,也可以不用。巴伯暗示性量表包括八项内容,它们是:

  (1)上肢低沉

  (2)上肢悬浮

  (3)手指锁住

  (4)“口渴”幻觉

  (5)语言克制

  (6)身材僵住

  (7)“催眠后样”反应,咳嗽

  (8)选择性健忘

  上面每一项的记分标准都有严格划定。记分有主观分与客观分两类。客观分的记分标准是,受试者的反应与某项相合乎,则相应记1分;而3、4、5、6四项,根据受试者的反应程度,也可以记0.5分:不契合则记0分。记主观分则要讯问受试者,是真正获得了测验者所明示的那种感触,还是有意表现出暗示所要求的反应,以赢得催眠师的欢心。如果受试者证明他确有暗示的那种感受,那么该项就记五分。(还有一种标准是3分制)否则记0分。如果某一项在记客观分时得分为0,那么在记主观分时就没有必要再询问这一项了。

  在上面八项暗示中,有两项属于“直接能源”暗示条目(1和2);有三项属于“动力反抗”暗示条目(3、5和6);另外三项则属于”知觉”暗示(4、7和8)。(弗洛斯,1979)这一量表的测验和记分都很容易,完成全过程约需20分钟。“测验-重复测验”的相关系数在0.80—0.88之间。

  儿童催眠敏感性量表

  这一量表为伦敦(1963)所制,它包括两种型式,一种是为5-13岁的)儿童而设,一种是为13-17岁的少年而设。这两种型式的详细内容实在并无差异,但在实际使用肘,应针对不同春秋的受试儿童,分辨给予不同指令,采用不同操作方法。因为不同年纪的儿童具备不同的接收能力。此量表分为两大部门,第一部分包括如下十二项内容:

  (1)身体后顾

  (2)双目闭合

  (3)上肢僵住

  (4)上肢低沉

  (5)手指锁住

  (6)上肢僵硬

  (7)双手靠拢

  (8)言语抑制(姓名)

  (9)幻听(苍蝇嗡嗡飞响)

  (10)双目僵住

  (11)催眠后暗示(站起来)

  (12)健忘

  第二部分包括如下十项内容:

  (13)通过催眠后信号再诱导

  (14)视、听电视幻觉

  (15)严寒幻觉

  (16)麻醉

  (17)幻味

  (18)幻嗅

  (19)幻视(家兔)

  (20)返童现象

  (21)梦诱导

  (22)唤醒及催眠后暗示

  在进行客观评分时,每项既可用4分制,也可用2分制。当然,这两种记分标准不能同肘用于同一个受试者。无反应者记0分。主观评分标准是采用3分制。主观分评定可以分辨真正伪暗示反应和受试者有意作出的暗示反应。此量表的”测验-重复测验”的可靠性一般为0.92左右。

  创造性想象量表

  这种量表为威尔逊(威尔逊、巴伯,1978)所制。虽然名为创造性想象试验,但内容却是标准的催眠样暗示。它包括如下十项:

  (1)上肢沉重

  (2)上肢悬浮

  (3)手指麻木

  (4)对于水的幻觉

  (5)“嗅一味”幻觉

  (6)音乐幻觉

  (7)温度幻觉

  (8)时光扭曲

  (9)返童现象

  (10)心身松弛

  这是一种自我评分量表,它要求受试者对自己的想象能力评分,每一项记分都采取5分制。依照尤多夫(1981)的着作所述,发明性想象量表的分半(split-half)系数为0.89;它与巴伯暗示性量表的相关系数r=0.6。海尔加德、席汉、蒙蒂罗和麦克唐纳(1981)呈文,它与哈佛量表的相关系数r20.55。此量表的使用可不需要诱导。有人称它为“非命令式” 量表。

  哈佛群体催眠敏感性量表

  这是肖尔和奥恩(1962)为群体测试而创制的,是由斯坦福德催眠敏感性量表(A式)变化而来。此量表包括如下十二项内容:

  (l)垂头

  (2)闭目

  (3)上肢消沉(左侧)

  (4)上肢僵住(右侧)

  (5)手指锁住

  (6)上肢僵硬

  (7)双手靠拢

  (8)言语抑制

  (9)苍蝇幻视

  (10)眼睛僵住

  (11)后催眠性暗示(触摸左踝)

  (12)健忘(其水平依所回忆事件的多少而定)

  上述各项也要受试者自己评分。全部测验的完成大约去要一小时。

  群体警惕状态量表

  这一量表为文戈(1968a,1968b)所制。虽然很少有人提起,但究竟是一个令人感兴致的量表。与使用传统“睡眠式”诱导的测验相反,此量表要使用“警觉式”诱导方法,也就是测验者所作的暗示既使受试者身体松弛,同时也使其大脑处于警觉状态。此量表包括如下五项内容.

  (1)垂头

  (2)警觉催眠状态

  (3)言语抑制

  (4)后催眠性暗示

  (5)后催眠性健忘

  此量表也是由受试者自己评分,均采用4分制。所有测验的完成约需要45分钟。文戈(1973)报告,此量表与哈佛集体催眠易感性量表(A式)的相关系数r=0.64.

  催眠诱导量表

  催眠诱导量表是施皮格尔(1976,1977)、施应格尔和施皮格尔(1978),以及斯特恩、施皮格尔和李(1979)等人为临床使用设计用于测量个人的。由于测验时的催眠诱导不提到催眠、催眠状态、睡眠等名词,放在不宜使用这些名词的情况下,此量表就较实用。它包括如下六项内容:

  (l)眼球上翻

  (2)迟缓合闭双眼

  (3)上肢悬浮

  (4)后催眠性反应

  (5)健忘

  (6)身体浮动感

  上述各项均用5分制记分,未能通过则记0分。完玉成部测验所需要的时间很短。此量表的“测验-重复测验”相关系数(r从约为0.76。弗里希荷尔兹、特赖恩、维利斯、费希尔、马鲁菲和施皮格尔(1980)计算出此量表与斯坦福德催眠敏感性量表(C表)之间的相关系数(r)为0.63。然而,其中究竟是哪些项目与催眠易感性有正性相关,在这个问题上尚有很多争议。

  斯坦福德儿童催眠临床量表

  此量表为摩根和海尔加德(1979)所设计,包括两种型式,一种用于4~8岁的儿童,一种用于6~13岁的儿童。前一种包括如下六项内容:

  (l)上肢低沉

  (2)上肢僵直

  (3)电视一视觉

  (4)电视一听觉

  (5)梦境

  (6)返童现象

  后一型式除了上述六项测验外,还加上一项催眠后暗示。这两套型式测验的完成各需要大概20分钟。每一项测验,通过者则记1分,否则记0分。故前一型式的最高得分为6分;而后一型式的最高得分为7分。

  斯坦福德催眠敏感性量表:A式和B式

  此量表为韦岑霍弗和海尔加德(1959)所设计,用于个人测量。它也包括两式,5号理智型性格是怎么形成的,即A式和B式,西式的相关系数(r)为0.83(尤多夫,1981)。在通过训练改变受试者的催眠易感性时,这两式是很理想的测量手腕。因为A式可以用于训练以前,而B式则用于训练当前(反过来亦可)。A式包括如下十二项内容:

  (1)身体后倾

  (2)闭目

  (3)上肢低沉

  (4)上肢僵住

  (5)手指锁住

  (6)上肢僵硬

  (7)双手靠拢

  (8)言语抑制

  (9)幻视

  (10)眼睛僵住

  (11)接受后催眠性暗示

  (12)健忘

  B式亦包括十二项测验,其内容与A式各项基原形似。如A式第7项“双手聚拢”在B式中则作“双手离开”。此量表各项测验约需要45分钟完成。每一项测验,通过者记1分;否则为0分。故两套型式的最高得分都是12分。因为此量表的项目大多由动作组成,而认知名目较少,故正常认为受试者要完成测验并不难题。

  斯坦福德催眠敏感性量表:C式

  此量表亦为韦岑霍弗和海尔加德所设计,它包括十二项测验,按难易程度顺次排列。第12项后催眠性健忘虽然并不比其它项目的难度大,但必须排列在最后,埃尔法波。应该指出,个别受试者通过测验的难易度也可能与此型式有很大出入,但从人群的均匀情况看来,实际难易级别可望与此型式基本一致。

  过十二项测验是:

  (l)上肢低沉

  (2)双手分开

  (3)蚊子幻觉

  (4)幻味

  (5)上肢生硬

  (6)梦引诱

  (7)返童现象

  (8)上肢僵住

  (9)(嗅觉失灵)闻不出氨水的气味

  (10)幻听

  (11)负性幻视(三个盒子)

  (12)催眠后健忘

  因为此式包含有较多的知觉暗示,故普通以为其难度比八式和B式大得多。每一项测验通过者则记1分,否则记0分。此式的分半系数为O.85;它与A式的相关系数r20.85;其“测验-反复测验”相关系数r=0.85。

  后来,韦岑霍弗(1978a,1978b)对此量表提出了批评。他认为,设计者对暗示反应的非意志性质未予足够器重,这就轻易使人们把测验曲解为催眠状态的一局部。此外,他还对这一量表确实实性提出了疑难。鲍尔(1981)对上述批驳作出了反应,他认为,当初还不足够充足的理由放弃这一量表。

  斯坦福德整体敏感性量表

  此量表是韦岑霍弗和海尔加德(1967)所制,也是为个人测试而设计。顾名思义,此表的制订是为了测验受试者的整体催眠能力。它包括两套相等的型式,即I式和II式,两式的测验数量相等。测验时,固然也可以只使用其中的一式,但为了全面懂得受试者的催眠感触能力,最好还是完成两式的全体测验。进行I式的测验阶,使用上肢悬浮的诱导办法。I式包括如下九项内容:

  (1)手部麻痹

  (2)音乐幻觉(正性)

  (3)嗅觉失灵(闻不出氨水气息)

  (4)回想起一周或两周前一顿饭的情况

  (5)光芒幻觉

  (6)做非特异性主题的梦

  (7)对“屋宇”的认识不能

  (8)盘算能力阻碍

  (9)后催眠性主动书写

  进行II式的测验时,使用上肢沉重和上肢低沉的诱导方法。II式包括如下九项内容:

  (1)热的幻觉

  (2)选择性失聪

  (3)幻嗅(氨水气味)

  (4)回到十岁时的返童现象

  (5)看不见腕表指针的负性幻视

  (6)关于催眠的梦幻

  (7)对“剪刀”的认识不能

  (8)人格转变

  (9)后催眠性自动书写

  进行II式的测验时,使用上肢沉重和上肢低沉的诱导方法。III式包括如下九项内容:

  (1)热的幻觉

  (2)选择性失聪

  ( 3)幻嗅(氨水气味)。

  (4)回到十岁时的返童现象

  (5)看不见手表指针的负性幻视

  (6)关于催眠的梦境

  (7)对“剪刀”的认识不能

  (8)人格改变

  (9)后催眠性自动书写

  上述各项测验,均采用4分制记分。一般认为此量表中有些项目的测验难度较大。

  研究催眠术的人如果想应用这些尺度测验,那就不能只停留于浏览书本,而必须到实际中去熟习和领会。此外,这里还需要说明多少个问题,盼望读者能由此得到一些启示。

  测验时尽量多使用录音机作暗示,这显然是一种很好的方法.因为这可以保证受试者所接受的指点完全一致。然而,有时受试者也会遇到困难,这便需要测验人员停放录音,并露面为之解决。我偶然发现某项测验使受试者表现出困顿,例如他可能因为讲不出自己的姓名而烦躁不安(斯坦福德催眠敏感性量表的第八项)。这时,测验人员即应停放录音,出头具名处置。在实验研究或临床利用催眠时术,受试者通常会做充分的筹备;但在一般情况下,预备往往不足,因而受试者对某项测验产生焦急情感也就不足为哥。

  前面已经提到,这些量表的难易度迥异很大,这一点,只有对斯坦福德催眠敏感性量表的A式和C式进行比拟即可得到说明。海尔加德(1983)提供的数字表明,在用A式测验时,11%的受试者所得分为11-12;21%的得分为8~10分;27%的得分为5-7;41%的得分为0-4。瓦格斯塔夫供给了用C式测验的相应数字:得11-12分的占6他得8~10分者占18%;得5-7分者占30%;而得0-4分者占46%。由此可见,C表的难度较大,被划分为低敏感性者占濒临一半的人数。

  最后要阐明的是,经某一量表测试而取得高分的人,其催眠反响性并不是处处皆好;反过来也是如斯,经某一量表测试而得分低的人,其催眠反应性有时也可能较幻想。斯坦福德整体催眠敏理性量表所以要设计I式跟II式,也恰是旨在发明这样的变异。正如人们的才干能够被懂得为存在不同的成分一样,催眠才能通常也可能是由不同的因素所形成,故有些人在这一方面的催眠反映性差,而在那一方面的催眠反应性又可能较好,第一类型与第四类型

  4.3 催眠易感性的相关因素

  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不少因素能够影响催眠可能性。催眠可能性至少部分地是相对稳定的人格特质,如果这样,那么它受相关因素的影响就更大。在分析话相关因素之前,或许有必要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催眠可能性是不是一种相对稳定的现象?摩根、约翰逊和海尔加德(1974)曾报告,有一组受试者在10年以后接受重复测验,结果表明,它与原始测验的相关系数为0.6。但这并不是说催眠可能性不可改变。人们在如何提高催眠可能性方面作了不少尽力,如使用条件反射技巧(德尔普拉脱、霍姆斯,1978凯兹,1979),感到剥脱(桑德斯、雷赫,1969),肌张力反馈(威克拉马西克拉,1973)  等等不同方法提高催眠可能性。其中很多都获得了确定性的胜利。

  在训练进程中,提高催眠可能性的要害因素是什么?这一问题往往极难答复。即便设立对照组,也需要周密设计,以保障试验组能在各种前提下与对比组认同,例如各组受到的关注、测验人员的信念,以及对受试者作分组配对的众多事实问题,这些都必需斟酌。在这些因素中,又有哪些将会影响对照组,也并不是每次都很明白。况且,如何分组配对才称得上适当,不同的研究人员也有不同时见解。总的来说,催眠可能性可以通过练习而得到进步,但毕竟哪种因素起着作用,目前尚不甚明了。

  年龄

  鲍尔(1976)细心肠鉴别了催眠易感性的稳定性及其发育之间的差别。前面提到的摩根等人的研究也表明,催眠可能性在一段时间内可保持某种程度的稳定。当然,有些资料表明催眠易感性也可跟着时间的变化而增强或减弱。伦敦(1965)发现,7岁以上的儿童拥有良好的催眠易感性;在大约14岁以前,催眠易感性日益增强;尔后开始逐渐减弱,这种趋势要待续整个成年时代。摩根和海尔加德(1973)通过用斯坦福德催眠敏感性量表A式的测试发现,9-14岁的儿童催眠易感性最强,而40岁以上成人的催眠易感性则最差。这两种研究结果基本一致。

  瓦格斯塔夫(1981)认为,催眠易感性之所以随年龄产生变化,可能部分地是由于个人的僵化、信赖与服从等人格特质的变化所使然。如果催眠易感性有其生理学基本的话,那么它又会受到成长和朽迈等生理变化的影响。此外,人的心理在全部性命过程中都会出现变化,故催眠易感性的变化也可能受到心理变化的影响。

  遗传

  很少有迹象表明催眠易感性与遗传基因有关。摩根(1973)提供的资料虽然显示催眠易感性包括遗传因素,但他的研究却不能重复,而且在实验设计上还可能存在方法学的问题。催眠易感性是一种相当庞杂的现象,它与遗传基因的关系不可能太大。

  性别

  民间传说持这样的观点:女性比男性的催眠易感性好,但事实并不支持这种观点。费洛斯(1979)报告,经由巴伯暗示性量表测试,性别与受试者的易感性无关;催眠易感性与实验者的性别也无相关性。这一结果与以往的结论(巴伯,1965;海尔加德,    1965)好像一致。不过,费洛斯又指出,测验者与受试者的性别之间可能存在互相作用,女性受试者在男性测验者的领导下可表现出较好的催眠易感性。

  生理学因素

  巴康(1969),格尔和格尔(1974),摩根、麦克、唐纳和海尔加德(1974)以及萨克姆(1982)等人支撑这样一种假说,即在习惯使用右手的人旁边,催眠状态使右脑细胞比左脑细胞更加活泼。但这种现象的发生是右脑活动的加强,还是左脑运动的抑制?这一问题依然有待回答。有些研究成果支持这种观点。摩根等人( 1974)发现,在催眠状况下,脑电波的a波成分与右脑的空间知觉所产生的0波颇为类似:而与左脑履行语言功效时所产生的θ波则有所差别。

  弗兰肯,里普利和考克斯(1978)观察到,在催眠状态下,右耳的听觉上风削弱,这反映出左脑的听觉能力有所增强。特列根、阿特金森(1974)以及海尔加德(1979)探讨了高催眠易感性的人在想象时的普遍生理接洽,认为一般与右脑相关。萨克姆(1981)推断说,习惯使用右手的人通常对波及身体左侧的催眠暗示有较好的反应,而对涉及右侧身体的暗示反应较差。

  但问题并不如此简单。格尔(1974)和格尔以及伯基特(1979)发现,在催眠状态下,只有惯用右手的男性受术者表现出眼睛左移的偏向;惯用左手的男性以及惯用右手的女性。他们的眼睛运动都无明显的固定方向;不过,惯用左手的女性的眼睛运动又总是向右。这些现象很难解释。重要的是记住,习惯用手有不同的程度,而习惯用手并不老是受大脑安排的。摩根等人(1974)发现,与低催眠易感性的人比较起来,尚无迹象表明高催眠易感性的人右脑有较强的a波活动,这一点或许与人们所冀望的结果相反。

  目前还未发现哪种生理学指标可以正确猜测催眠可能性。只是有迹象提醒习习用手、性别以及脑电图的a波特点可能有必定的预测作用,但这尚须要进一步研讨能力作最后论断。各种可变因素之间的关联盘根错节,要完整精确地意识它们,就目前来看是相称艰苦的。

  人格因素

  海尔加德(1968)的报告提到人格试验与催眠易感性之间的许多联系,但其中的大多数并无意思。不过,催眠易感性与人格因素之间还是存在着相关性,虽然这种相关性可能较小。海尔加德和本特勒(1963)报告,催眠易感性与外向性格的相关系数r=0.21。吉本森和科伦(1974)以及吉本森和科伦(1975)的研究结果与此稍有不同,它们表明稳定型外向性格和神经症内向性格与催眠易感性的相关性较好;而稳定型内向性格和神经症外向性格与催眠易感性的相关性较差。然而,巴伯(1964)推断说,性格与易感性并不相关。瓦格斯塔夫(1981)对一些研究的分析结果表明,易受影响或服从的性情与催眠易感性之间存在一些正性相关性。

  上面已经提到,催眠设想可能与良多因素有关。除此以外,催眠易感性仿佛再无其它人格方面的相关因素。正如鲍尔(1976)所说,这也并不是奇异的事,由于不同的人格可能要在不同的场合才表现出来。之所以有些研究人员发现催眠易感性与某方面的人格相干,而另外的研究职员却无奈证明这种关系,其情理也可能存在于此。此外还可能有一种说明,即人格并不是独破的景象,它由很多彼此作用的成分组成,而这些不同成分在不同的人占领不同比重,并可能在不同的场所以不同的情势表示出来。

  巴伯(1964)讲演,有些人对催眠师有抉择性,遇到某些催眠师能表现出较好的易感性;但碰到另外的催眠师,其催眠易感性则甚差。由此可以预感,催眠师与被催眠者的关系越好,催眠可能性也就越大。巴伯和凯弗雷(1962)留神到。如果某人请求被催眠的念头很强烈,而且立场踊跃,那么其催眠可能性就大;但如果他是抱消极态度,则催眠可能性就小。梅内和海尔加德(1964)发现,这一特征在女性被催眠者中表现得尤为凸起。

  4.4 个人体会

  在催眠易感性测验以及其相关因素的研究方面,人们作了大批工作。但若要决定一个人的催眠易感性是好,是中等,还是较差,最好的措施是直接给他催眠。当然,这并不是说催眠易感性测验以及对其相关因素的研究没有意义,偏偏相反,这些工作很有价值,可能得到许多有意义的材料。问题是催眠师如何可以在恰当情形下应用易感性试验以及其相关因素。

  例如,催眠师所最关怀的是,要依据标准测验结果来决定某人不可能被催眠。但即使一个人在某种测验中的得分甚低。而高超的催眠师仍旧可以通过某种技能为地催眠。从催眠易感性的相关因素来说,即使发现某方面的人格与催眠易感性有很好的相关性,但如果仅根据这种人格测验的得分去取舍催眠对象,这也是相称笨拙的。虽然可以推想此人的催眠易感性可能较低,但这或者只是统计学上的可能性,其实际催眠易感性可能并不低。

  一般说来,在实验研究时,催眠师可以利用相关因素及易感性试验,可以根据某种量表,如此坦福德催眠敏感性量表C式,对催眠易感性评分。这是实验不可缺乏的一部分。我们不能仅仅因为一个人的催眠易感性测验的得分较低,就不给地催眠。特殊是当催眠术可以作为某种治疗的有效帮助手段时。就更不能因为易感性测验得分较低而不必催眠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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