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幼家境贫寒,也许是营养不良,个子是班上最矮的。总是坐一排,或排一个。不过,这种第一,却不是我喜欢的,甚至会带给我一种自卑。不过,令我感到自信的,是我能写一手好字。
小学四年级时,我第一次握着毛笔,感到特别新奇,亲切和快乐。各种字体,只要看到一眼,无师自通,都能写得有模有样。而最喜欢的,还是隶书了,喜欢那种蚕头燕尾带来的舒展,自由和洒脱。
不过,家里实在太穷,偶尔买一些表芯纸(祭祀用的纸,比练书法的毛边纸便宜多了),简直视若珍宝。于是,我只能常常用毛笔蘸水在水泥地上写字。
渐渐地,字开始有点小名气了,学校或班级里的黑板报基本是我包了。五年级时,一次很多外校的老师来听语文课。下课后,一位老师问黑板报谁出的,得知是我后,摸着我的头,说,字真不错,好好努力,以后做一个书法家啊。
这位老师也许没有想到,一句温暖的鼓励,在一位孩子的心里,深深埋下了一颗多么热爱书法的种子。直到现在,我坐在考卷前,依然记忆犹新,倍感温暖。
六年级时,学校组织了一场规模空前的全市班会课。令人没想到的是,竟然会安排我在黑板上用粉笔写下了“独木舟的摇篮”,这五个比篮球还要大的班会名称,赢得了老师和同学纷纷赞叹。
也许,一手得到老师赞扬、同学羡慕的好字,给我带来了无比的自信和快乐,更带给了我敢于上街卖春联的勇气。
初一寒假,看到街上有人在写春联卖,生意红红火火。也许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也许是经常的表扬给了我自信,也许是急于想为家里分忧,我竟然走上街头,当众写春联卖了起来。当有人买第一幅春联的时候,我禁不住一阵兴奋和狂喜,手中的毛笔竟有些发抖。我也能为家里挣钱了啊!
一直到大年三十的上午,我才恋恋不舍地撤摊。当父母数着手中的钞票,满面笑容地告诉我,一共卖到三百多元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突然长大了,暗暗下决心,要更加努力练字,卖更多的春联,为家里挣更多的钱。即使到了初三面临中考,我都没有放弃上街写春联。
如果说,贫困是我的人生中暂时无法回避的一道考验,那么,书法,便是我可以主动选择的人生必修课了。
感谢书法,带给了我自信,快乐,带给了我依靠自己的努力和奋斗,为家庭分担苦难,改变命运的勇气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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