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一听到这首歌,你就应该知道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了吧!对了,它就是《三国演义》。
寒假期间这段时间我把《三国演义》读了一遍,讲的太精彩了。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东汉末年时期,曹、刘、孙三家分汉,进而形成魏、蜀、吴三国鼎立,尔后三家为了统一全国而相互征伐的故事。《三国演义》虽长,属于章回体小说,但故事具有连续性,我几乎每次都会一口气读它三、四个章回,让人有一直都想看下去的欲望,而且不觉得乏味,犹如置身于那时代,深陷其中。
书中对情节叙述和人物刻画有着独特的风格。
人物的外貌描写十分形象生动,有带点夸张,词语之间的巧妙结合,句与句之间的互相连接,常令我脑中产生无尽的遐想,“吕布顶束发金冠,披白花战袍,系狮蛮宝带,纵马挺戟。”是怎样的呢?“华雄其人,虎体狼腰,豹头猿臂。”又是怎样的呢?
在《三国演义》中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英雄人物,比如:刘备、曹操、关羽、张辽等等。在这些人物中我特别喜欢周瑜,但又非常讨厌他。
周瑜非常有雄才伟略,并且还才华横溢。他二十四岁的时候便被封为中郎将,可真是雄姿英发;他与吴主孙权情如兄弟,誓死保卫东吴,可见其一片忠心;“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可见其智谋过人。这些就是我为什么喜欢周瑜的原因!
周瑜又是一个心胸狭隘、小肚鸡肠的人。他非常嫉妒比他更有才华的人,蜀、吴两家联合抗曹的时候,他就十分嫉妒诸葛亮,曾多次加害于诸葛亮,但 “诸葛亮三气周瑜”,最终他是被活活的气死了,临死还高呼“既生瑜,何生亮”。可见其心胸是多么的狭隘呀!这也是我为什么讨厌周瑜的原因!
说说其他人吧!我还崇拜一个人物,它就是诸葛孔明。他的一生对蜀国的贡献非常大,他善于火攻,“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火烧赤壁”三把大火烧的曹军节节败退,帮助刘备取东川、西川,六出祁山、七擒孟获、八卦神阵,虽未帮蜀国完成统一大业,但留下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千古佳话!还有关羽,他视兄弟如手足,在与刘备、张飞失散之后,曹操对他是“上马金、下马银”,“三日一小请、五日一大宴”,但他最后还是“过五关斩六将”追随刘备而去,可见赤胆忠心!
《三国演义》中,人物的性格都各具其态、互不相同,作者把每一个人物都刻画得淋漓尽致、栩栩如生、详略得当,如周瑜心胸狭窄、曹孟德奸诈、孔明了事如神等,这些生动的人物形象已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书中还从各种的事件叙述中体现一个人的性格,例如,曹孟德的多疑、残忍、狡诈的性格,为了实现个人的目的而不择手段,在三国中的第四回,孟德误杀吕伯奢全家,吕伯奢一片好心换来的竟是杀身之祸。“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充分体现出他的极端利己主义。这种事例还有许多,借头以安定军心、杀董承满门七百余口、斩孔融全家老小等都表明他是位暴君。
在情节的设置上,《三国演义》也让人造成许多悬念,令读者百思不得其解,这种例子有很多,如王允设酒招待吕布,让貂禅陪酒那一幕;曹操败走华容道那段故事,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市场上会出现许多分析三国事情的前因后果、战争成败原因的书籍。
另外最值得一提的就是《三国演义》对战争方面的描写,小说并没有对战争的场面作过多的描写,只是略微的概括,反而侧重展现统帅之间在智慧与谋略上的竞赛和角斗,从而突出将帅战争魄力;作者同时又注重各人在战争中的作用,让小人物也显示了自己存在的价值,如在官渡之战中许攸献计,赤壁之战中蒋干盗书等,让读者感受到全书内容的丰富多彩,而且加上每章回都会插入小诗篇,更增加了其艺术韵味,读者可以对诗中所描写的人或事了解更透彻。
草船借箭后,刘备、孙权联手对付曹操。周瑜和黄盖施行苦肉计,周瑜剥掉黄盖的衣服打了五十大棍,又派阚泽向曹操密献诈降书,约定黄盖带军马和粮草前来投降。曹操多疑,让探子多方打探,但没有看出破绽。孔明七星坛上借来东风,黄盖带二十艘着装满硫磺、火硝的船直冲曹营,周瑜在后掩杀,逼得曹操只好从华容道逃跑。其实这次胜利,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庞统向曹操建议使用连环计。他让曹操船头连船尾,船尾连船头,然后上面铺上木板,就像在平地上一样。所以,火船冲来时,曹操军马无处可逃,死伤不计其数。从连环计的使用上,也可以看出庞统智慧超人。
孔明三气周瑜,终于使周瑜三十六岁就气绝身亡。鲁肃向孙权推荐庞统,他说:“庞统上通天文,下晓地理,谋略不减于管、乐,枢机可并于孙吴,往日周公谨多用其言,孔明亦深服其智。”从鲁肃的一番话中,也可以看出,庞统非一般的谋士。
孙权不用庞统,庞统投刘备。刘备使事耒阳。他到任后,不问县事,每日饮酒,自旦至夜,只在醉乡。刘备派张飞巡视,庞统不到半日,将百余日之事,尽断毕了。连孔明都赞庞统胸中之学,胜他十倍。庞统才学可见一般啊!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旷世奇才,却因相貌丑陋,而缕不得志。周瑜死后,鲁肃向孙权重荐庞统,权见其人浓眉掀鼻,黑面短髯,形容奇怪,心中不喜。乃问:“公平生所学,以何为主?”统曰:“不必拘执,随机应变。”权曰:“公之所学,比公谨若何?”统笑曰:“某之所学,与公谨大不相同。”权平生最爱周瑜,见统轻之,心中愈不乐,遂不任用。庞统再投刘备,但见刘备,长揖不拜,刘备见其相貌丑陋,心中亦不悦,只给偏远小县——耒阳就职。
读庞统求职这一节,使我再一次提醒自己:不要以貌取人。我记得读过《哈佛憾事》这篇文章,说:美国哈佛校长极不耐烦地接待了一对衣着朴素、相貌平凡的老夫妇,老妇人说,他的儿子在这所学校就读,不幸去世,为了纪念他们的儿子,他们想在学校建一座建筑物。校长生气地说:“我们不可能为每一位在我校去世的学生建纪念碑, 那我们的学校岂不成了墓园?”老妇人又说:“那我们就建一座教学楼吧?”校长鄙夷地说:“你们知道建一座教学楼需要多少钱吗?需要750万美圆。”老妇人人听完后,平静地对老伴说:“既然这样,我们何不建一所学校来纪念儿子?”这就有了美国著名的斯坦福大学。这个故事不正是对以貌取人的极大讽刺吗?
读庞统求职,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是金子总要发光。不要因为自己的卑微而言渺小,不要因为自己的丑陋而丧失信心。只要坚定信念,努力追求,总会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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