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做《遵纪守法,从我做起》,这本书里讲的内容,真让我受益匪浅啊!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承担很多义务和责任的,比如:提供基本物质条件的义务;保护人身安全、保证身心健康的义务;管理教育的义务;保证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义务等等!当然同学们在家要听从父母的教导,尊重父母的意见等等!但是监护人因故打伤或致死未成年人的就要由公安机关侦查出前因后果,再由人民检察院起诉……
下面,我为大家讲个案例吧:
小东十三岁是初中二年级的学生,成绩优良,很受大家欢迎。但小东的父亲一直认为,在社会上混口饭吃,读那么多书没用,只要会识几个字,会点算术就足够了。所以他一直阻止小东继续上学!
案例分析:小东的父亲做法是错误的,因为每一个公民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至少应该让小东上完初中!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想了解一下这本书呢?快来看看吧!
作者:钱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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