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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拉穆里??《天生就会跑》读书笔记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读书笔记大全 来源: 逍遥右脑记忆


跑步,这个看似简单的事情到了喜欢跑步的菜鸟那里似乎就变成了一个不小的问题,一是与成绩提高有关,一是与运动伤害有关。前年的时候,我还在自诩运动时如何不走极端从未受过伤,2010年8月31日晚,一次不经意的弓步救球导致跟腱撕裂,结束了我所有的漫不经心,终于尝到了运动伤害的滋味,从此开始了漫长的恢复之旅,再行训练和比赛时也变得小心翼翼起来。成绩,以前我也不怎么在乎,但后来也发现不在乎不行,像TNF100公里的报名资格是马拉松330以内,如果达不到这样的水准,连打酱油的机会都没有。

作者寻找遁世隐居的塔拉乌马拉族“天生跑者”的一系列经历串起了本书,中间还穿插了很多超马跑者的故事,也记录了一些专业人士对人类进化与跑步关系的研究成果。人天生适合跑步么?还是正好相反?这个大概只能从人跟动物的分别中找到一些参照。

人和动物的最大分别是使用工具。从生理结构上来说,人跟动物最大的分别是散热系统,动物毛发旺盛,但没有汗腺,其排热只能通过呼吸即嘴巴来完成。而人恰恰相反,热量的散发主要通过毛孔的排汗来散热。“四足动物的奔跑,受到每次运动周期都只能呼吸一次的限制。”“我们可以尽情大口喘气的理由跟夏天需要冲澡一样:因为我们是唯一利用汗水排掉大多数热气的动物。地球上大多数有毛皮的动物都以呼吸作为主要排热方式,所以它们的体温调节机制完全受制于肺部。但人类有数百万条汗腺,堪称演化史上以空气降温最有效率的机器。”“李柏曼的结论是,若要将羚羊追逐至死,只须在夏天惊动它,让它开始飞奔。只要你跑得够快,一直让羚羊看得见你在追它,它就会不断奔跑。大概跑了十到十五公里后,羚羊就会因为体温过高倒下来。更简单的说法:只要你能在夏天一口气跑上六英里,亲爱的读者,你就能成为动物界的致命杀手。我们在太阳底下可以散热,但动物快速奔跑时却无法散热喘气。”这种被称作“耐力狩猎”的方式在南非的草原上找到了实证,科学家由此推断出比原始人更加强壮也更加擅长狩猎的尼安德塔人灭绝的原因:“举例来说,在跑马拉松的时候,一个体重一百六十磅的选手和体重一百磅的选手,若要维持同样的体温平衡,则一百六十磅的选手每英里输给瘦的达三分钟之久,所以,在猎鹿所需的二小时跑步中,新兴的‘奔跑一族’可以将尼安德塔对手远远抛在后面。”从上面这些似乎可以得出结论,跑步是人类生存的需要,并且,人天生适合跑步。

据说是英国跑步名将罗杰·班尼斯特说的:“在非洲,每天早上都有瞪羚醒来,知道自己必须跑得比最快的狮子还快,否则就会被吃掉。每天早上也有狮子醒来,知道自己一定要跑得比最慢的瞪羚还快,否则就会饿死。不管你是狮子还是瞪羚,每天太阳一出来,你最好赶快开始跑。”

既然人天生适合跑步,跑步是人类生存并得以进化的主要原因,那为何现在有那么多的跑步运动伤害?作者将罪责归咎于由耐克开始推出并被迅速普及的现代跑步鞋。现代跑步鞋对脚的过度保护使人类的双脚失去了得到充分锻炼的机会,从而慢慢变得弱不禁风。这些鞋统一有厚厚的缓冲垫,鼓励采用后脚跟着地的错误跑步方式,这些违反天性的错误的跑步姿势也使得跑步者频频受到运动伤害的困扰。他举内翻外翻的例子,说人在光脚跑步时并不存在内翻外翻的情形,是厚底的运动鞋才导致了内翻外翻的出现。“根据瑞士伯恩大学预防医学专家柏纳·马帝研究显示,穿上顶级跑鞋的跑者与穿便宜鞋子的跑者相比,受伤几率高出百分之一百二十三。在长约九点六英里的柏恩路跑赛中,马帝医师的研究团队分析了参赛的四千三百五十八名跑者,每名跑者都填写了详尽的问卷,细述他们的练跑习惯与过去一年来所穿的鞋子。统计结果显示,百分之四十五的受试者过去一年内曾经受伤。”“但最令马帝博士惊讶的不是这个数字,而是他在一九八九年美国运动医学期刊上指出的事实。有很多变数会造成受伤,其中最恒定的变数不是地面状况、跑步速度、每周练跑距离,也不是‘训练中的竞争动机’,甚至不是体重或之前的受伤史。伤者最一致的就是脚上跑鞋的价钱。跑鞋价格高于九十五美元者,受伤几率是跑鞋价格低于四十美元的两倍以上。其他后续研究也得到类似的结论,像一九九一年《运动医学与科学期刊》上一篇文章就指出,穿着号称具备特殊保护功能(如加强缓冲、矫正外翻)的跑鞋者,受伤几率远高于穿着平价(四十美元以下)跑鞋者。”“这真是个残酷的笑话:付出两倍价钱,买到的疼痛也是两倍。”

我一直以来的跑步姿势都是脚后跟着地。这是否就是我一直跑不快的原因?脚后跟着地,重心自然会往后移,跑动时需要更多的借助于大腿股四头肌的力量,步幅大,步频慢。本书和《跑步,该怎么跑》则都推崇前脚掌着地的跑法,说这种方式脚着地时间会缩短,要更多用到大腿后侧的股二头肌,通过后撩腿的钟摆效应自然迈步向前,前脚掌主要用于缓冲,不要蹬地。在我的老观念里,踮着脚走路总是走不远的,就没想到跑步和走路其实不是一个概念,我似乎弄混淆了。至于鞋子,我倒一直不怎么买所谓的“高级跑鞋”的帐,跑步和参赛只穿迪卡侬最便宜的那种,以前买过几双Tewa、踢不烂、爱世克斯等牌子的马拉松鞋和越野鞋,没感觉有啥区别,后来全部放弃了。

年龄问题。书中引用的一个数据对比非常有意思,原话一时没找到,意思大概是:某机构对某马拉松赛事的参赛者进行分类统计发现,平均年龄从19岁开始,随着年龄的增长,跑者的成绩也会越来越好,并在27岁达到顶峰,之后成绩开始慢慢下滑。问题是,跑者跑到什么年龄才会下滑到19岁的水平?答案是64岁。一个令人吃惊的统计数据。

书中穿插着讲了很多超级跑者的故事,我最喜欢讲捷克跑者哲托贝克那段。这位疯狂喜欢跑步的人是个大嘴巴,把参加比赛当成了说话聊天交际的机会。1952年赫尔辛基奥运会期间,捷克并无多少长跑好手,哲托贝克得以随心所欲的报了所有的长距离跑步项目,先后拿到5000米和万米的冠军后,他又站到了马拉松赛的起点上。比赛当天天气炎热,当时的世界纪录的保持者吉姆·彼得斯决定让哲托贝克吃点苦头,起跑后即快马加鞭冲了出去。跑到10英里时,哲托贝克颇为好奇,于是问吉姆·彼得斯:哥们,这是我第一次跑马拉松。我们这速度是不是太快了?吉姆·彼得斯答:不会啦,这样还太慢了。哲托贝克信以为真,匆忙道谢过后,撒丫子冲了出去。于是,第三项奥运记录就此诞生。这位仁兄喜爱跑步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林中散步时会背上自己的妻子,为了训练爆发力,他和妻子曾玩过掷标枪的游戏,即投出标枪后,再飞速的奔跑出去接住标枪。就是这样一个人,在1968年布拉格之春后,面对苏联人给出的选项,超然选择了后者,到铀矿去扫厕所,悄无声息的度过下半生。前一个选项是,跟苏俄站在一起,成为运动大使。有关哲托贝克的描写让我想到《好兵帅克》里的那位主人公。

人在痛苦时会跑,人在快乐时也会跑。这在很多肥皂剧里我们都可以看到上述情景。“也许只要我们停止奔跑,停止当个‘天生跑者’,那么一切我们无法克服的烦恼,包括暴力、过胖、疾病、忧郁、贪婪,全都会陆续出现。压抑本性,你的本能就会以更丑陋的其他方式宣泄出来。”真的是这样么?

“尽管脑部只占人类体重的百分之二,却消耗了所有能量的百分之二十。”

本书的作者作为一名记者,似乎天性倾向于“夸大其词”,这在他很多制造悬念的地方可以看得很清晰。

拉拉穆里(Raramuri),是塔拉乌马拉族真正的名字,意为奔跑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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