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格劳孔提出三类美好的东西,一类是因它本身的缘故而受人欢迎,并不涉及其结果;二类因它本身和它造成的结果而受人欢迎;三类是它本身是麻烦事苦差事,因其结果报酬而受人欢迎。苏格拉底认为正义最好的那类,因其本身和结果而受人欢迎。但是格劳孔指出大多数人认为正义属于第三种,正义本身是苦差,人们因其声望报酬而苦心经营它。
接着格劳孔重申忒拉绪马霍斯的观点:非正义者远比正义者强,并且给出了三点论证:一是就正义是什么、从何处产生来看,正义是一种折中,人们既不愿得不正义之惠,也不愿意吃不正义之亏,而达成契约。正义受人欢迎并非因为高尚,而因为他自身没有能力做非正义之事,一个有能力做非正义之事的人不愿容忍这类契约。二是缺乏能力干非正义之事的人并非心甘情愿干正义之事,而是出于法律契约的被迫。一旦他有能力干非正义之事时,他就做非正义之事,因为人们相信非正义给的利益远远超过正义。三是纯粹的正义者和纯粹的非正义者比较,纯粹的正义者不做任何非正义之事却有非正义的名声,因此受尽种种折磨,纯粹的非正义者却顶着正义的名声,在城邦中占统治地位,在世俗生活中占尽优势,还能够更好地向天神们作祭,并因此受众神的喜欢,其生活远强于正义者的生活。
格劳孔设定自己站在颂扬非正义比正义优越的立场做出了上面的演说,希望苏格拉底能够给出回应,并阐明正义如何凭其本质被人颂扬。然而不等苏格拉底开口,格劳孔的哥哥阿德曼托斯又进一步补充:站在赞扬正义的立场上看,那些赞扬正义的观点并非赞扬正义本身,而是与正义相连的名望声誉。这些名声会相应的带来官职、婚姻,以及诗中所说的天神赐给正义者的种种福利。同时一般公民及诗人看来,非正义之事易行并给人带来更多的利益,人们推崇那些富有的坏人,鄙夷软弱平穷的人。诗人告诉人们,天神们分配给好人糟糕的命运,坏人幸福的命运,不正义者犯错犯罪,通过祭礼也可以解救。如此多有关美德和邪恶的论述对年轻人产生影响,引诱人仅仅去追求正义的名声。通过组织党团、雄辩术,为自己牟利而不受惩罚,通过祭祀摆脱神的惩罚。
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要选择正义?苏格拉底,别只是依靠论据向我们展示正义强于非正义,而是展示两者各自依据自己的本性对拥有它的人产生什么影响,各自能否躲过天神和人们的眼目,使得一方好,另一方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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