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做选择的方式大抵如下:在当前可用信息的基础上,根据目标评价各可选方案,选择对目标最具有吸引力的那个方案。
这种决策制定理论包含以下三个明显相关的观念:
一、目的先存。解释人类行为时,我们会默认存在一套目标,这套目标(a)是选择系统的先验属性;(b)用于评价行为明智与否。
二、必需一致。行动应该与信念一致。态度——地位——表现一致。在个体身上有一套产生一致偏好次序的价值观。目的应该根据预先存在的一套一致的目标来定义。
三、理性至上。指系统地联系结果与目标,以决定什么是正确行为的选择过程。强调理性至上,就拒绝或者严重损害了另外两种选择过程:(a)直觉过程,指人们知道要怎么做但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b)传统和信仰过程,指人们之所以怎么做是因为事情就是要这么做。
然而,建立在上述基础观念之上的决策理论存在一些明显的、初级的缺陷,尤其反映在对待人类目标的方式上。
我们把目标强加在智慧人的头上。我们要求他以目标的名义行动,我们要求他的行为与目标保持一致,但是我们并不关心目标的起源。
目标显然随着时间而变化,而且那些变化的特点不仅影响个体和社会发展的丰富性,也影响选择行为的结果。选择理论不应该忽略这一事实。
在马奇看来,先有目标后有行动的假定往往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人类选择行为作为发现目标的过程与作为根据目标行动的过程至少是相当的。
现代有两种人类选择行为理论。一、儿童理论,强调选择是经验的源头。先有选择后有经验,先有行动后有目的。二、成人理论,强调选择是意图的结果。先有目的后有选择。
关于行动与目标,马奇提出了两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为什么我们更喜欢问如何做出“好”决策,而不是如何找到“好”目标?假如我们在把目标当做为行动辩护的方式的同时,也把行动当作创建有趣目标的方式,结果会怎样?
在行动中发现目标、助长有趣目标的发展,这种方式并不在标准的、规范的明智选择理论的范围之内,因此,我们需要在理智术之外辅以愚蠢术。
根据维基百科的解释,价值观是一种处理事情判断对错、做选择时取舍的标准。目标则依赖于价值观。那么,我们现在所做的许许多多的蠢事当中,哪些可以带来有吸引力的价值观结果?
当我们挑战目标先存这一教条的时候,有三点值得注意。
一、模仿不一定是道德脆弱的迹象,它是一个预测。它预测:如果我们复制别人的行为或者态度,那么我们发现具有吸引力的新目标的可能性就相对较大。
二、强制不一定是对个体自主性的攻击,它可以是激发个性的手段。
三、合理化不一定是逃避道义谴责的方式,它可以是检验目标变化的实用手段。在无正当理由支持的若干行动中做选择的时候,定义一下“不明智的”行动距离明智的行动有多“近”,这样做也许是明智的。有效的合理化允许这种递增方法带来价值观变化。
为了更好地在行动中发现目标、助长有趣目标的发展,我们还需要找到一种方法暂缓执行理智下达的一致命令。即使我们知道我们想做哪些蠢事,我们仍需要一种机制允许我们做这些蠢事。这种机制就是玩耍。
严格坚持目的、一致和理性,就限制了寻新目标的能力。玩耍是故意暂时放宽规则,以探索有没有其他规则可选。
理智和智慧有一个副作用:抑制目的从某种一致形式发展成另外一种更为复杂的一致形式。为了消除这一副作用,马奇提出了五个建议:
一、把目标当做假设。假定我们把决策过程定义为不断检验目标假设的时机,那会怎样?
二、把直觉当成真的。也许它是一种智慧,只是选择理论无法解释这种智慧是如何获得、如何发挥作用的。
三、把虚伪当成过渡。虚伪是显性价值观与行为的不一致。一个有着良好企图的坏人也许是在尝试变好的可能性,鼓励他的尝试比嘲笑他的尝试更为明智。
四、把记忆当成敌人。遗忘或者忽略,可以让我们在理智的体系下行动,但是仍然做一些蠢事。
五、把经验当成理论。改变现在的解释系统,我们就可以改变以前学到的东西。
小结:愚蠢也许是种好方法,能在保留一致美德的同时激发变化。如果我们有一门好的愚蠢术,那么我们也许就能够用它(结合理智术)来发展一些不同寻常的态度和行为,就是让世界上的人、组织和社会变得有趣的态度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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