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创作离不开想象性再现和复杂的中介处理。
以影片《梦》为例,基于现实生活,加入了编剧和导演的二次创作也就是想象力的处理,电影作为第七艺术与现实分不开,是在生活的基础上赋予了虚构。即便是纪录片和纪实主义电影,也仅仅是更加重视和依赖影视的记录性,创作者的主观性是任何艺术创造决不可少的因素和力量。
电影不是对世界分毫不差的再现和概括而是重新审视后加入创作者主观意识的的创造行为。
柏拉图的观点,艺术是模仿的模仿,基于这个观点看电影这门艺术,电影不光是模仿,柏拉图的这一观点似乎并不太适合电影这门视听综合的年轻的第七艺术,或者说不能完全解释电影这门很少创作局限、天马行空十分自由的艺术门类。电影是现实的渐近线,与生活无限接近和相似,但又不是完全的镜像关系,是加入了想象力的提炼和概括。
影视艺术作为一种非纯粹想象性的存在,它的多重本质使荧幕突破纯想象性的精神存在,其存在形态介于真实和虚构之间。
模仿和现实主义
“可能性”和“或然性”的理论解释了电影中真实性和可信性的重要作用,每一个行动链的真实可信给整部电影带来美感与和谐,通过令人信服的情节构思达到对电影艺术的追求,亚里士多德的可能性和或然性在观众接受的角度给予了电影在观众期待视野上的理论支持。
叙述“逼真”并巧妙的电影往往会削弱观影者的批判性警觉,使其完全进入睡眠状态,让“现实幻觉”彻底取代“现实印象”。这样观众意识与银幕的距离就被排除,电影不再是对现实的表现,而成为对意识的模仿,观众在银幕上看到自己意识的反映,他仿佛变为自身的观察者。这样电影所表现的就与现实生活有了更深程度上的融合。(摘)
比如在黑泽明的《梦》中死去的士兵与活着的将军一段,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的,但是导演黑泽明给予了它一个“梦”的主题,使得一切都具有了诗意并且震撼的可信性,一切在现实中显得荒诞的电影元素在“梦”的“呓语”中蕴藏着令人信服和感动的力量。
影视艺术的“假定性”,拥有巨大的艺术创造空间和表现能力,这使得它在真实性、逼真性方面能够达到其他艺术所难以比拟的惊人艺术效果。
在观看电影时,观众既沉湎于影片之中,又清醒地知道这是编造的物品,并非真实存在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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