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伴我好多天了,一直没看完,今天,我终于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的故事,我真的被它震撼了。这本《鲁滨逊漂流记》是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笛福在59岁时写的。主人公鲁滨逊怀着云游四海的远大理想,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历经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遭遇不幸,唯有他一人奇迹般地活下来,并来到一座荒岛上,开始了寂寞的生活。
他从绝望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生产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他曾与野人斗智,也曾与吃人的野兽斗勇,他是多么英勇啊!
生活就像是一幅画。有的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绿阴,秋天的丰收,冬天的希望。而有的人却画出了春天的寂寞,夏天的干燥,秋天的凄凉,冬天的悲伤。画的内容如何,全取决于画画人本身对生活的态度和观点。鲁滨逊那种对生活的不断追求,向往都源于他那对生活的无比热爱。
如今,我们的生活如此丰富多彩,我们是否去珍惜呢?甚至还有人会去轻生----竟然会有这么可悲的想法。想想鲁滨逊,他为了生存下去,回到正常的社会中去,一直坚持不懈地拼搏着,奋斗着。而对于那些人们,我不知道他们领悟到了些什么。生命中是存在着千千万万个困难,但也存有许许多多的精彩和幸福。我们应该试着去体会,去挖掘,那样我们才会得到更多,懂得更多,才会去珍惜现有的生活。
我的生活不会像童话中的公主一样快乐,有着数不胜数的佣人,什么活都不用干;也不会像富翁一样有钱;也不会像才女一样有智慧。但是,现在这样普普通通的生活我已经很满足了,因为那些令人向往的都只是幻想而已。只有不停地努力创造着,才会让生活变美丽------
迪福发扬了流浪汉小说的传统,把鲁宾逊的故事构织成一个严谨的人生预言。而且,他在展示意中人物、一套神话的同时,也打他们放到了观察、审视时的位置上,表达了一个时代对子省察和思考。鲁宾逊看到了悲惨处境在世界上绝无仅有的,但也有宁人庆幸之处,从而增强了在孤岛上生活下去的决心和勇气。这个带有鲜明时代烙印的人物及勃勃的生气、天真的信心、坚韧奋斗的精神和对自生的严肃省察唤起了一代又一代人的共鸣和深思。这种顽强的精神在鲜艳的南方大自然的背景上进行着,它给人带来了迅速而显着的好处。卢梭在他的教育小说《爱弥儿》一书中提到了《鲁滨逊漂流记》对儿童的教育意义。他敌视当时的文明,企图不用书籍来教育和培养爱弥儿,但对这部书却是例外。卢梭写到:“这本书将要成为我的爱弥儿阅读的第一本书籍,它将长期陈列在他的图书馆中,并不久在馆中站重要地位。”还有杰克生在他的《英国小说与小说家》中写到:“人们如果要重新抓住资产阶级在他的年轻的,革命的,上升时期的旺盛而自信的精神,和敢于探险战胜困难,那么最好的导引无过于丹尼尔·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面对同一件事,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感受,不同的抉择,不同的做法,但是如果每个人都象鲁滨逊那样,那么你的生活将会是多么的多姿多彩。
读了《鲁宾逊漂流记》后,我深深的感受到作者丹尼尔·迪福有着极不寻常的经历,本应成为教士的迪福,在21岁时思虑再三决定“下海”经商。此后他就投身与商业,参与政治神之间谍活动,还写文章办刊物,还曾周游欧洲列国。他一生的此事业大起大落,忽而发财,忽而破产,一时受国王器重,一时被捕入狱,但他从不气馁,屡战屡败。60岁时,他开始动笔写虚构小说《鲁宾逊漂流记》,却出乎意料的大获得成功,数日后就推出多部作品。但在《鲁宾逊漂流记》中,作者不仅加入了自己的经历,而且对主角鲁宾逊添加了神话色彩。合作者一样,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是个永不疲倦,永不安生的行动者,是当时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社会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三藩五次的离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志明达,勤于劳动并善于劳动。他遭遇沦落掉荒岛上以后,不作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了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他流浪多年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获取了一笔客观的财富,完成了他那个时代典型的英雄世纪的创业历程。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我不由自主的赞叹,赞叹鲁迅的文采,那如诗如画的情景,使人们感受到了童年的快乐。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一本散文集。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928年9月结集时改名为《朝花夕拾》。《朝花夕拾》共收入篇作品。包括:对猫的厌恶和仇恨的《狗猫鼠》;怀念长妈妈的《阿长与<山海经>》;批判封建孝道观念的《二十四孝图》;表现封建家长制阴影的《五猖会》;描绘迷信传说中的勾魂使者《无常》;写塾师寿镜吾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揭露庸医误人的《父亲的病》;描写一个心术不正,令人憎恶的衍太太形象的《琐记》;最使鲁迅感激的日本老师《藤野先生》;潦倒一生的同乡好友《范爱农》。《朝花夕拾》将往事的回忆与现实的生活紧密的结合起来,充分显示了作者关注人生、关注社会改革的巨大热情。读后感:不知道为什么鲁迅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这夕拾的朝花,已不仅仅是旧事,反倒是新事、喜事、伤心事。无可否认,鲁迅的骂功是中国一绝,以致于骂狗、骂猫、写鼠也有人惶惶不安,那顶带刺的高帽戴上了,也就取不下来了。难怪鲁先生爱骂"狗",这"骂畜生"不"犯法"的好事,也只有他老人家占尽光,好歹比那杀猪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快活自在。且不说那些"名人名教授"有没有狗血淋头,但这"不好惹"的"高帽"却戴牢了,堂而皇之地"以动机褒贬作品",是人就看得出,那柄"匕首"是正中"要害"。连一本薄薄的回忆散文集中都充斥着满腔愤慨之情,及见其他那些杂文、小说集的锋利。讽刺有魅力,当然,在鲁迅笔下,那叫艺术。小学初中的语文教材,每本都有鲁迅的文章,大概多数都选自这个好听的名字??《朝花夕拾》,琢磨久了也想,夕拾的朝花什么味?酸。的确,看鲁迅的文章有点酸,什么酸?心酸。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感人肺腑,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鲁迅先生留存于世的诸多作品,《呐喊》《野草》《故事新编》等,今天读来依然令人难以释怀。在如今物欲横流的尘世中,人们夜以继日地为名利而奔波劳累,为情感而困惑烦恼,又有多少人早已忘记了花草的芬芳,鸟儿的啁啾,忘却了人始终是来自自然而又归于自然的“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规律呢?
在喧嚣嘈杂的都市中,在容易迷失自我的生活里,送你一本《朝花夕拾》,愿你的心情变得平静而释然。正如书名“朝花夕拾”,这本书就是在长大以后,把自己小时候的琐屑一点点拼凑起来。每个人都能够做到的事,因为有了爱,鲁迅做的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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