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题辞》:
国庆长假不打算出游,人太多太吵。就宅在家看看书,去河边散步散心。最近正读鲁迅的《野草》。鲁迅的书是有难度和深度的,《野草》当然也不例外,所以读得很累、很慢,但是累并快乐着。边读边作些笔记,细细读来慢慢消化。我相信这个长假会过得充实、快乐。
《野草》是鲁迅内心世界的自我追寻及剖析,有着他个人对人生问题的全部探索。《野草》包含了鲁迅的全部哲学。
《野草?题辞》作于广州,当时正值国民党在上海发动“四一二”“清党”反共政变和广州发生“四一五”大屠杀不久,它反映了作者在险恶环境下的悲愤心情。
“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我自爱我的野草,但我憎恶这以野草作装饰的地面。”
“我希望这野草的死亡与朽腐,火速到来。要不然,我先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与朽腐更其不幸。”
(鲁迅《野草?题辞》)
※《秋夜》
《秋夜》的主要诣旨,是以“枣树”这一意象表明作者鲁迅对于“廪秋”和“奇怪而高的天空”所象征的世界进行韧性的反抗的精神;同时,也对严霜摧残的“小粉红花”和“小草”们表示深深的同情,对于追求光明而献身的“小青虫”表示悲悼与敬意。
“极细小的粉红花……在冷的夜气中,瑟缩地做梦,梦见春的到来。”
“他知道小粉红花的梦,秋后要有春;他也知道落叶的梦,春后还是秋。”
“枣树……默默地铁似的直刺着奇怪而高的天空……使月亮窘得发白。”
(鲁迅《秋夜》)
※《影的告别》
鲁迅《影的告别》真的很难懂,我认真读了五、六遍,似乎才稍稍理清点头绪。
“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天堂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地狱里,我不愿去;有我所不乐意的在你们将来的黄金世界里,我不愿去。”
“然而我不愿彷徨于明暗之间,我不如在黑暗里沉没。”
“然而我终于彷徨于明暗之间,我不知道是黄昏还是黎明。”
“我将向黑暗里彷徨于无地。”
“我能献你甚么呢?无已,则仍是黑暗和虚空而已。”
(鲁迅《影的告别》)
在写《影的告别》半年之后,鲁迅在写给许广平的信中说:“我的作品,太黑暗了,因为我常觉得惟‘黑暗与虚无’乃是‘实有’,却偏要向这些作绝望的抗战,所以很多偏激的声音。其实这或者是年龄和经历的关系,也许未必一定的确的,因为我终于不能证实:惟黑暗与虚无乃是实有。”
“惟黑暗与虚无”乃是“实有”,这是一种虚无者的充满现实感的生命哲学观。鲁迅明知社会如此,人生如此,却偏要向这些做“绝望的抗战”。
这种面对“黑暗和虚无”的“实有”,进行“绝望的抗战”的精神,是鲁迅的生命哲学。
《影的告别》是一篇曲折的自喻性的作品。鲁迅所设拟的“影”与它依附的“你”的“告别”,是鲁迅内心的一种对话的表现形式。“影”的充满矛盾的声音,深刻地展示了鲁迅所处的时代与生活环境中、他内心深处所有的黑暗与虚无的一个方面,同时也展示了一个先驱者在矛盾四伏中进行的“绝望的反抗”的悲凉色彩。
※《求乞者》
“我走路。另外有几个人各自走路。微风起来,四面都是灰土。”
“我将用无所为和沉默求乞……我至少将得到虚无。”
(鲁迅《求乞者》)
“剥落的高墙”象征所处时代的颓败与没落;“灰土”象征人的生存环境;“另外有几个人各自走路”隐喻冷漠、麻木的人群。
“求乞者”是自处奴隶地位而不去反抗社会的不平却安于奴才命运的“奴性”的象征。鲁迅写的是对于“求乞者”的憎恶,内心深处是在为一个民族的缺乏抗争的奴隶性而悲哀和愤怒。
《求乞者》这篇散文诗的核心思想,是蔑视与反对生命存在中奴隶性的卑躬屈膝,反对浅薄的“人道主义”的说教。鲁迅对于当时社会的憎恶和他对于民族奴隶性的憎恶同样地强烈。他在这篇散文诗中暗示人们:社会已处在废驰与崩坏中,而人真正的解放乃是从奴性的求乞走向人性的抗争。
※《复仇》
“路人们从四面奔来……而且拼命地伸长颈子,要赏鉴这拥抱或杀戮。他们已经豫觉着事后的自己的舌上的汗或血的鲜味。”
“他们俩在其间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干枯地立着;以死人似的眼光,赏鉴这路人们的干枯,无血的大戮,而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
(鲁迅《复仇》)
关于《复仇》的写作意图与文章主旨,鲁迅曾经两次直接地谈到过。
1931年鲁迅在《<</SPAN>野草>英文译本序》中说道:“因为憎恶社会上旁观者之多,作《复仇》第一篇。”又在1934年5月16日致郑振铎的信中说:“我在《野草》中,曾记一男一女,持刀对立旷野中,无聊人竞随而往,以为必有事件,慰其无聊,而二人从此毫无动作,以致无聊人仍然无聊,至于老死,题曰“复仇”,亦是此意。但此亦不过愤激之谈,该二人或相爱,或相杀,还是照所欲而行的为是。”
鲁迅把中国民众中麻木的“旁观者”概括为“戏剧的看客”,而予以批判。
《复仇》不仅仅是一种社会层面上的精神批判,更主要的是凝聚了作者自身沉思已久的生命哲学:做奴隶本身并不是最可悲的;最可悲的是做奴隶而陷于麻木状态,连一点反抗和同情之心也没有的人们。对于这一现象,鲁迅思考的出路或人生哲学是:以死亡(“无戏可看”)来向麻木的奴隶者“复仇”。为了社会有新生,民族有希望,以“干枯”来“赏鉴”那些麻木者的“无血的大戮”,乃是生命的极致的大欢喜。
※《复仇》(其二)
“他不肯喝那用没药调和的酒,要分明地玩味以色列人怎样对付他们的神之子,而且较永久地悲悯他们的前途,然而仇恨他们的现在。”
“钉杀了‘人之子’的人们的身上,比钉杀了‘神之子’的尤其血污,血腥。”
(鲁迅《复仇(其二)》)
鲁迅在《随感录?六十五?暴君的臣民》中写道:“暴君治下的臣民,大抵比暴君更暴;暴君的暴政,时常还不能餍足暴君治下的臣民的欲望。……暴君的臣民,只愿暴政暴在他人的头上,他却看着高兴,拿‘残酷’做娱乐,拿‘他人的苦’做赏玩,做慰安。自己的本领只是‘幸免’。从‘幸免’里又选出牺牲,供给暴君治下的臣民的渴血的欲望。”
在《复仇(其二)》中,耶稣本来是为以色列的幸福而传道的“先觉者”,他却没有得到以色列人的理解。相反,却遭到以色列民众的迫害。正是在“先觉者”耶稣与群众的对立的描写中,作者深刻地揭示了“暴君治下的臣民”们的“渴血的欲望”,乃至他们“拿‘残酷’做娱乐,拿‘他人的苦’做赏玩,做慰安”的心理。
在精神批判的程度上,《复仇(其二)》比前一篇《复仇》更进了一步。
《复仇》里的“路人们”还只是一群“戏剧的看客”,以自己的麻木去“赏鉴”别人的拥抱或杀戮,他们所有的是自身的“无聊”;而在《复仇(其二)》里,“兵丁们”、“路人”,乃至“和他同钉的两个强盗”,给耶稣的不仅仅是“戏剧的看客”的旁观与“赏鉴”,而且是残酷的戏弄、嘲笑、侮辱、钉杀。他们“只愿暴政暴在他人的头上”,即使这“他人”是为包括他们自身在内的众人的幸福而奔走呼号受难牺牲的“先觉者”。鲁迅深刻地揭示出这样一个残酷的矛盾:为群众而牺牲的先觉者最终却成为娱乐群众的“牺牲”,他们的牺牲只是满足了“暴君治下的臣民的渴血的欲望”。这是人与人之间的一个大悲剧!这是一个多么可怕、多么令人痛心的事实!鲁迅以耶稣的清醒,对于这个“可悲悯的,可咒诅的”事实,以一种“沉酣于大欢喜和大悲悯中”的心境,作了有力的“复仇”。
* 参考书:《<</SPAN>野草>二十四讲》(孙玉石著,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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