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名称
原理内容
方法论
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物质是本原,意识是派生的,世界的本原是物质。
意识的作用:①意识能够能动的认识世界(能正确反映客观规律)意识有目的性、计划性、主动创造性、自觉选择性。②意识能够能动的改造世界(反作用于物质)A.对改造客观世界有指导作用(正确的意识促进事物发展,错误的意识阻碍事物发展);B.对人体生理活动有调控作用(积极、消极)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主观符合客观。
(要从全面的,发展变化的实际出发,做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反对从主观出发)
重视精神的力量。
规律客观性、普遍性和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
规律具有客观性,它的存在和发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集中表现为它的不可抗拒性。
规律具有普遍性,没有规律的物质运动是不存在的。
规律性客观性与普遍性要求我们必须遵循规律,而不能违背规律。按照客观规律来办事,一旦违背规律,人们就会受到规律的惩罚。
在客观规律面前,人并不是无能为力的。人可以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于人类。
其他相关知识点:
1. 物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2.物质的唯一特性:客观实在性。
3.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运动。
4.规律的含义: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5.意识的概念:从起源看,它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从生理基础看,它是高度发达的物质系统人脑的机能;从意识的内容看,它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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