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文:
崇明县有吴姓老人者,年已九十九岁,其妇亦九十七岁矣。老人生四子,壮年家贫,鬻①子以自给,四子尽为富家奴。及四子长,咸能自立,各自赎身娶妇,遂同居而共养父母焉。
伯仲叔季②,列肆五间:每户一铺,另辟一间,为出入之所。四子奉养父母,曲尽孝道。始拟膳每月一轮,周而复始,其媳日:“翁姑老矣,若一月一轮,则必历三月后,方得侍奉颜色,太疏。”拟每日一家,周而复始。媳又日:“翁老矣,若一日一轮,则历三日后,方得侍奉颜色,亦疏。”乃以一餐为率③,如蚤餐伯,则午餐仲,晚餐叔,则明日蚤餐季,周而复始。若逢五及十,则四子共设于中堂,父母南向坐,东则四子及诸孙辈,西则四媳及诸孙媳辈。分伯仲坐定,以次称觞④献寿。率⑤以为常。
老人饮食之所,后置一橱,橱中每家各置钱一串,每串五十文。老人每食毕,反手于橱中随意取钱一串,即往市中嬉,买果饼啖之。橱中钱缺,则其子潜补之,不令老人知也。老人间往知交游,或对弈,或樗蒲⑥。四子知其所往,随遣人密嘱其家佯输于老人,老人亦不知也。老人胜,辄踊跃归。亦率以为常。盖数十年无异云。
(选自《明清散文名篇集粹》,有删改)
【注】①鬻(yu):卖。②伯仲叔季:兄弟排行的次序。③率(lǜ):文中指频次。④称觞(shāng):举杯。⑤率(shuài):大致,一般。⑥樗蒲(chūpú):古代一种游戏。
二、翻译:
崇明县有一位姓吴的老人,已经九十九岁了,他的妻子也已九十七岁。老人生了四个儿子,中年时家里穷,把这些儿子卖了后才能养活自己,四个儿子都成了富户家里的奴仆。等到四个儿子长大,都能独立了,分别赎身娶妻成家,他们就住到一起来共同扶养父母。
兄弟几个有五间门店,每个儿子一个店铺,中间留出一间,作为一家人出入的地方。四个儿子赡养父母,百般孝敬。开始准备每家过一个月,周而复始,他的媳妇们说:“父母都老了,如果一个月一家的话,那么要过三个月后,我们才能侍奉老人一回,太久了。”准备每天轮一家,周而复始。媳妇们又说:“父母年纪大了,如果一天去一家,要过三天才能侍奉老人一回,也还是太长了。”于是以一餐为标准,如果早餐在大儿子家,那么午餐在二儿子家,晚餐就在三儿子家,明天早餐就在四儿子家,周而复始。如果碰上逢五或十,四个儿子就在中堂聚餐,父母朝南坐,东边是四个儿子和孙子们,西边是媳妇和孙媳妇们。都按辈分坐好,按照次序斟酒祝寿。大概都是这样的。
在老人饮食地方的后面,放一个壁橱,壁橱里每家各放一串五十文的钱。老人吃罢了饭,回手在壁橱里随便拿一串钱,就到街上去游玩,买些水果糕饼吃。壁橱中的钱少了,儿子们就偷偷补上缺的钱串,不让老人知道。有时,老人到朋友家去下棋,或赌钱,四个儿子知道了,便派人悄悄拿了二三百文钱,放在老人所游玩的人家,并且告诉那人家,假装输给了老人,老人自己也不知道。老人胜后,常常很快乐地回来,这样也成了习惯了。大概几十年没有变更过。
三、点评:孝有三,大尊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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