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者必须在为政中充分体现出“仁”,即行“仁政”。“仁政”也叫“德政”,亦即孔子所云“为政以德”。一个人,或是一个政权“为政以德”,就会受到人民的拥护。故王者“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仁政的宗旨,是给人民以好处。在政治实践中,仁政又表现在为政的各个方面。兹就《论语》中所及择要介绍。首先,崇尚礼治和道德教化。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礼规定了每个社会角色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是人们的行动准则。靠政令刑法来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发展,在孔子看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人们虽然慑于刑法之威,不敢犯法,但没有耻辱之心,道德水平低下,这就未必没有犯法之心,有人还是免不了会犯法。其实,道德礼义的教化和政令法律的威慑,都是必要的,二者相辅相成,并不矛盾。仅用道德礼义而废政令法律,在政治实践中也是行不通的。
其次是减轻人民负担。当时人民的负担,主要有二,一是赋税,二是劳役。在赋税方面,儒家主张“什一税”,亦即十税其一,当时说来是最轻的税。在《颜渊》中,有若就劝说鲁哀公采用什一税;在劳役方面,孔子主张“使民以时”,孟子也说“勿夺民时”,意思是说,要适时地使用民力,不能在农忙时节征用民力,以免耽误农时。在农业社会中,大区域的耽误农时就意味着动摇国家的经济基础。为政者的物质生活都是取之于民,要减轻人民负担,为政者就应该节俭。孔子把“节用”奉为治国之道。生活奢侈的为政者,如齐景公、管仲、季氏等,都被孔子尖锐地批评;崇尚俭朴的为政者,如禹、卫公子荆等,孔子极为推崇。
其三,注重为政者的道德力量。为政者必须以自己的道德力量感化百姓,而不能以权势压服百姓。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孔子云:“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云:“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季康子患盗,问于孔子。孔子对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又云:“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又云:“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又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又云:“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所有这些,都是强调为政者的道德力量于为政之重要。
其四,“举贤才”与合理使用人才。在孔子时代,选拔人才主要是靠官员荐举。荐举人才,是为政者的要务之一。仲弓为季氏宰,问政于孔子,孔子对他讲了三条,其中之一就是“举贤才”。古人很重举贤,认为举贤之贤,贤于用力之贤,亦即伯乐之贤,贤于千里马。公叔文子荐举自己的家臣?,让他与自己同列,孔子闻之,赞道:“可以为文矣!”臧文仲压制贤人故意不举,孔子批评道:“臧文仲其窃位者与?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
关于合理使用人才,《论语》中至少讲了三点。第一,人才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应当用其长而避免用其短,做到不使人才错位,使人才都能得到他的最佳位置。孔子说,鲁大夫“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为滕薛大夫”。同样,能胜任滕、薛大夫之职者,也未必能胜任赵、魏老之职,因为每个职位对任职者的要求是不同的。
第二,对人才不能求全责备。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如果求全责备,就无人可用。子路问政,孔子所答,就有“赦小过”一条。子路也说,君子用人是“器之”,用其长而已;小人用人是“求备焉”,结果必然是失去大量可用之才,所用也未必是美才。
第三,善于博采众长,实行人才组合。为政者不一定是某一方面的专家,更不可能是各方面的专家,但必须是组织专家办事的专家,郑国子产就是这样的专家。孔子说,每撰写外交文书,先由善谋的裨谌起草,再由长于学问的世叔研究分析,再由通晓外交事务的外交官子羽修改,最后是由相国子产亲自润色。在子产相郑期间,郑国应对诸侯,鲜有败事。其实,不独起草外交文书,其他政事,子产也多集众长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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