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炼要点类
2002年广东卷第32题要求概括提炼清末“新政”教育改革在教育内容、培养目标方面的特点,就是这一类。严格地说,这类设问并无很大难度,它考查的主要是阅读理解能力和简洁的表达能力。对这类设问感到困难的主要是归纳概括能力比较薄弱的考生。
突破这一难点的办法,主要是用科学的方读懂材料。即在细审题问、明确题 问要求的基础上,依据题问去细读有关材料。细读时,不仅要掌握材料的核心内容,还要理清材料的层次结构;对于符合题问要求的字、词、句应作出标记;最后在 最大限度地提取有效信息的基础上再作出归纳。要记住:①这种提炼要点的设问,其答案内容全部包含在所供材料中,在组织答案时,根本不用去牵涉材料之外的内容。②这种提炼要点的设问,要求的是用考生自己的语言对材料要点作出简洁明了的概括,切忌不要去摘抄原文。
⒉ 得出结论类
例如2002年广东卷第32题要求分析清末“新政”教育改革的意义,就是依据指定材料内容作出结论的设问。这种设问不同于“提炼要点”的设问。“提炼要点”只是对指定材料内容的浓缩,考查的是阅读概括能力;“得出结论”则是对指定材料内容所隐含的实质进行揭示,考查的是分析论证能力。所得出的结论,实际上就是指定材料的内容进行深入分析之后,总结出来的一种理性认识。
对这类“得出结论”的 设问,许多考生感到困难的是在认识上很难有深度,要么停留在就事论事的低水平上,要么就唱出与材料内容不合拍的高调,出现史论不符的情况。究其根源,主要 是没有弄清材料与结论之间的关系。其实,依据材料得出结论的设问,就是只给论据不给论点,要求考生依据所给的论据去寻觅相应的论点。因此,突破这一难点的 关键在于深入分析指定材料的内容究竟能证明什么?还是以上引试题为例,通过对三则材料的比较,可以得知清末“新政”的教育改革在教育内容、培养目标上与清初和民国初期有很大的不同,这就可以充分说明清末“新政”的教育改革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近代化的要求,但仍未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范畴,仍然没有革除封建因素,这也就决定了其必然失败的命运。
这种依据材料得出结论的设问,其结论和材料,或论点与论据是统一的。它可用逆证法得到证明,即得到的结论又可以用指定的材料作为论据来印证。如果结论与材料不统一,那么这个结论就是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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