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开笔用衬托的手法、赞颂的语调突出故都秋的特征。“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是领起下文的中心句,它精要地描述了故都秋的特色。这三个短语还构成排比,既有顺畅的气势,又有抑扬顿挫的声韵之美,奠定了文章的基调和底色。]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说明自己不远千里、急匆匆赶来北平的理由,表达了对故都的秋无限仰慕之情。“秋味”是对“清”“静”“悲凉”的总括。]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浑浑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承上段“饱尝”二字而来,作者采用贬抑的手法,从各个不同的方面叙写南国秋天的不足,用以反衬北国之秋的美好。第二个分号前是正面直接列举南国之秋的不足,之后写个人的感受。前后都采用排比的短句,读起来好比山东快书,痛痛快快地数落一番,把南国的秋天结结实实地贬抑到了极处。]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进一步申述南国之秋为什么不足。这里先从反面设喻,后从正面设喻,形容南国的秋似秋又不是秋,言下之意,只有北国的秋才是盛开的名花,使人赏玩到十足;才是浓浓的美酒,使人陶然心醉。]
第一部分点明北国之秋“清、静、悲凉”的特征以领起下文,同时将北国之秋与南国之秋对比,表达对故都的秋的向往之情。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①的芦花,钓鱼台②的柳影,西山③的虫唱,玉泉④的夜月,潭柘寺⑤的钟声。(①陶然亭:位于北京城南,亭名出自白居易诗句“更待菊黄家酿熟,共君一醉一陶然”。②钓鱼台:在北京阜成门外三里河,玉渊潭公园北面,环境清幽。《明一统志》:“台下有泉涌出,汇成池,其水至冬不竭。”③西山:北京西郊群山的总称,是京郊名胜。④玉泉:指玉泉山,是西山东麓支脉。⑤潭柘寺:在北京西山,相传“寺址本在青龙潭上,有古柘千章,寺以此得名”。柘,zhè。)[抒写对故都之秋的向往。“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都是一些描写性的名词短语,一个短语就是一幅画面,展现出生动的美景,作者神往之情溢于言表。显然,正是这些皇家园林、名胜古迹构成了“故都的秋”的美妙意境。按常理,描写故都的秋就应该着意描写这些胜景;但是我们读下文却发现,作者笔下的秋偏偏不是这些人人向往的地方,而是低矮的破屋,雨后的斜桥。这样便激起我们的疑问:作者写故都的秋,究竟是为了什么?]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罢,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①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①一椽:一间屋。椽,chuán,放在房檩上架着木面板或瓦的木条。)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这是作者向我们展示的第一幅故都秋景图,让我们细细品赏,看看它蕴含了怎样丰富而深刻的内涵。这幅画的时间是早晨,主体是“一椽破屋”,屋的背景是“皇城人海”。我们先想象一下这“皇城”,从明到清,它是六百年的都城,多少人在这里青云直上,飞黄腾达;多少人在这里坠落云头,败家丧身。我们再看看这“人海”,达官贵宦,文人墨客,行商坐贾,无不荟萃于此,都为的什么?“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为这名利,多少人挑灯夜读,悬梁刺股;多少人尔虞我诈,钩心斗角。但是作者呢?身处在“皇城人海”之中,心却游在“名利场”之外,他租“一椽破屋”,“泡一碗浓茶,向院子里一坐”,这难道不是一个置功名利禄于不顾,超凡脱俗的隐士?我们再来看看作者为我们描绘的秋景:这里有“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有“青天下驯鸽的飞声”,有“日光”,还有“牵牛花(朝荣)的蓝朵”,秋“来得清,来得静”,全无“皇城人海”的喧嚣。这是作者眼中的秋;面对秋,作者的心也如秋一样的“静”,他手捧茶碗,眼观碧空,耳听驯鸽,“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的日光”,“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好不悠闲自在,没有了名利场中的忧喜欣戚。此情此景,不由人不想起陶渊明的诗句:“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原来这“一椽破屋”竟是作者在“皇城人海”中的“桃花源”;但是,作者的心能否“远”到像陶渊明那样坦然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不,“秋”在作者的心目中,还“来得悲凉”,所以有了下面的文字:“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为什么“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因为蓝色、白色属冷色,蓝色蕴意宁静深远,白色包含素雅纯净,与作者闲适的心态最相吻合。紫黑色,虽然也属冷色,但带悲哀、绝望的情调,作者悲而不哀,失意而不绝望。红色称暖色,表现热烈激情,最不符合作者的心态。为什么要用秋草“作陪衬”?因为秋草,乃枯黄衰败之物,用它陪衬牵牛花的蓝朵,自然是恰到好处地表现了秋的悲凉。]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①,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②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①落寞:冷落,寂寞。②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淮南子·说山》:“以小明大,见叶落而知岁之将暮。”《太平御览》卷二十四引作“一叶落而知天下秋”。)[这是作者向我们展示的第二幅故都秋景图,秋槐的落蕊与扫帚的丝纹。写“落蕊”,有视觉形象,也有触觉形象。花铺满地,视觉形象;脚踏花地,触觉感受。这里寂然无声,寂静无人,斯人徘徊,逍遥自在。写“扫帚的丝纹”,作者由“一条条”的丝纹发生一串串联想:“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还觉得有点儿落寞”。读这段文字要注意“深沉”二字,作者为什么写“落蕊”呢?为什么说由“落蕊”而产生的这些“遥想”是“深沉”的呢?让我们先弄明白注释:“以小明大,见叶落而知岁之将暮”,在这里“小”指“叶落”,“大”指“岁之将暮”;由“叶落”之景而发出“岁之将暮”的人生感叹,这便是以小明大,见景生情。由此回过头去看作者描写秋槐,便会恍然大悟,原来作者也是“以小见大”,由“落蕊”之景而生发出“落寞”之人生的伤感。“落蕊”,“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感觉”;“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很细腻,又觉得清闲”,这是小景。然而作者却从这些“小景”中感悟到“落寞”人生之大情。由“落蕊”而生发出人生的“落寞”,这便是“深沉”。]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作者用对比描写的方法,向我们展示了第三幅故都秋景图:秋蝉的残声。在南国,蝉远离人类,而在北国,蝉与人竟这样地紧密关联,难怪自古以来蝉就是文人墨客的咏叹之物,他们或者借以抒情,或者用以明志。“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骆宾王在被武则天迫害,落魄沉沦之后,以蝉自喻,高风亮节尽现其中。“倚仗柴门外,临风听暮蝉。”隐居辋川的王维用来抒发清闲悠然的心境。郁达夫的人生与王维、骆宾王有着相似之处,听到故都的蝉鸣,恐怕也难免有同类的悲凉伤感吧。]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这是下文的领起句,“奇”“有味”“更像样”总括了北国秋雨的特征。近于口语的排比诗句,充分地表达了作者津津乐道的赞美之情。]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青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着①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的说:(①着:zhuó,穿,也写作“著”。)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么?一层秋雨一层凉了!”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①,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①平平仄仄起来:意即推敲起字的韵律来。汉字读音有四声,古代将平声称平声,上声、去声、入声合称仄声;现代将阴平、阳平合称平声,上声、去声合称仄声。入声字已分别并入四声之中。)[这是作者向我们展示的第四幅故都秋景图:雨后斜桥。“忽而……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太阳又露出脸来”,一句一景,云的景象、雨的阵势,写得活灵活现,表现了北国秋雨的“奇”“有味”;“一层秋雨一层凉”,写出了北国的秋雨也就更像秋雨。然而,作者的重心不在雨,而在雨后斜桥的“都市闲人”。作者描写了他们的着装、行动、说话的语调,表现他们的悠闲。作者还这样描写他们的语言:“‘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为什么特别突出“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目的在于渲染“清、静”的气氛。“了”字音抬得高,拖得长,呼唤的越响,回荡得越远,越发显得空寂,这样也就越能表现都市闲人的悠闲自得。“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了!”作者又为什么说“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原来古人写诗讲究平仄相间,使句子抑扬顿挫,高低起伏,富有音乐美。这个句子的标准读法是“一阵秋雨一阵凉”,结果第二、第四、第六字都是仄声,音调就没有变化。误读为“一层秋雨一层凉”,第二、第六字是平声,第四字是仄声,形成平仄相间,这句话倒成了诗句了,所以说“来得正好”。作者为什么对此大加评论呢?原来作者是先用轻松欢快的笔调描写都市闲人无忧无虑的生活片断,再通过这样的诗一般的语句来诗化都市闲人的生活,来抒发他对这种田园般的都市闲人生活的向往之情。]
北方的果树,到秋来,也是一种奇景。第一①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①第一:这里是“最好的”之意。)像橄榄又象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Days①。(①GoldenDays:黄金般的日子。)[这是作者向我们展示的第五幅故都秋景图:金秋红枣。枣子由淡绿到微黄再到红,以枣子颜色的变化,来写季节特征,来表现这“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Days(黄金般的日子)”。读到这里,我们自然地会提出一个问题:作者在这篇文章里,对色彩的选配是颇具匠心的。我们读前面的文字,发现作者选用的大多是一些“冷色”,如青、蓝、灰、白等等,以此来显示秋的清、静和悲凉。但在这里,作者却突然改用暖色,用绿、黄、红等,这不是破坏了秋的色彩的协调和统一,冲淡了故都秋特有的清、静和悲凉的风味和神韵?其实,作者写金色之秋,正是为了更好地反衬悲凉之秋。如王国维所说:“乐景写哀,更见其哀。”秋天是枣子、柿子、葡萄成熟的季节;同样,对于人来说,生命的秋天也应该是收获的季节。但是,如果秋天来了,你却一无所有,面对硕果累累的金色之秋,难道不倍感落寞人生的悲凉?须知,秋天一过,“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人生不也如此?秋天一过,等待的便只有衰老和死亡!也许基于这个原因,人才有悲秋之叹,作者才有下面的一大段“秋士”之悲的议论。]
第二部分叙秋,依次描写了秋晨破屋、秋槐落蕊、秋蝉残声、秋雨桥头、金秋红枣等五种景观,表现 “故都的秋”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得不多,也不想开出账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①,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②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关于秋的歌颂与悲啼。(①钞:同“抄”。②Anthology,英语中指“选集”。)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说明悲秋是人类的共性,没有国别、没有人种之分。]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会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进一步说明悲秋没有阶级之分。由“阶级”二字可知,作者所说的“囚犯” 是政治囚犯,指那些力图革新而被囚禁的革命者。“一种不能自已的深情”是指身在囚室、心忧天下、壮志难酬的悲愤之情。]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①”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②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系特别深了。(①秋士:古时指到了暮年仍不得志的知识分子。②《秋声》,指欧阳修的《秋声赋》。)[在封建的专制统治下,中国的文人被压抑、被摧残、失意潦倒的太多太多。所以,中国的文人到了人生的秋天,联想到自己事业不成,功名无望,就不免发出种种的哀叹。欧阳修的《秋声赋》、苏东坡的《赤壁赋》就是其中的代表。]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秋”“秋天”在课文中反复出现,但它的意义不是固定不变的。这里的秋已经不限于自然的秋天,而是指人生的秋天。“这秋的深味”,就是中国文人几千年品尝出来的,由欧阳修、苏东坡用笔墨抒发出来的落寞人生的况味。“北方”,就是指“故都”。为什么“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呢?因为这里是“故都”,历代王朝京城所在之地,千秋万代多少文人在这里飞黄腾达,更有多少文人在这里铩羽折戟,败家丧身,所以说,只有置身故都,才能深刻体会到“秋的深味”。]
南国之秋,当然是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譬如廿四桥的明月①,钱塘江的秋潮②,普陀山③的凉雾,荔枝湾④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①廿四桥的明月:杜牧《寄扬州韩判官》中有“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的诗句。廿四桥,即二十四桥,位于江苏扬州瘦西湖。传说隋炀帝曾月夜令宫女24人吹箫于此,故名。廿,niàn。②钱塘江的秋潮:钱塘江位于浙江,出杭州湾,入东海,江口为喇叭状。每年中秋节前后涨潮时,受江口地形收缩和水深骤减影响,江面波涛汹涌,潮水以排山倒海之势奔腾向前,形成“钱塘怒潮”景观。③普陀山:位于浙江舟山群岛中的一座小岛,相传是观音菩萨显灵说法的道场。佛经有观音住南印度普陀洛伽之说,故该岛名普陀山。④荔枝湾:位于广州城西。)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此段呼应开头,又以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对比,形象地说明为什么“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这是说理性的语句,但是以具体事物作比,生动形象,饶有趣味。黄酒温,白干烈;吃鲈鱼细巧,嚼大蟹豪迈;南方喝稀粥囫囵吞枣,北方啃硬馍慢嚼细尝;南方黄狗灵巧瘦小,北方骆驼大气大派。四个比喻多从饮食文化入手,让人从饮食中的“味”去领悟秋之“味”,让人从形象的“味”去品味抽象的“味”。北国之秋就像“白干、馍馍、大蟹、骆驼”,让人感到味烈、味深、味浓、味久;而南国之秋就像“黄酒、稀饭、鲈鱼、黄犬”,让人感到味润、味浅、味淡、味短。用如此丰富生动的意象令人读后回味悠长,明了于胸。]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这是文章的结尾句,也是一个含意极其深刻的点睛之句。“秋天,这北国的秋天”,指的是郁达夫在“皇城人海”中找到的“秋天”,它不在陶然亭、钩鱼台,不在西山、玉泉山,它在破屋里、槐树下、蝉鸣中、桥头上、果树上,一句话是在都市的“田园”里,在都市的闲人里。作者要留住这样的秋天,就是要留住这闲适的、无忧无虑的、超脱隐逸的都市“田园”生活。他无限地向往这样的生活,以至于说:“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这就是说,只要能有这样的生活,即使寿命缩短到只有它应有的三分之一,也是心甘情愿的。但是,生命是不会停止运动的,这秋天是留不住的,所以,这句话虽然表达了作者美好的愿望,却更多地是抒发了他无可奈何的悲叹。]
第三部分议秋,抒写对自然之秋、北国之秋,也就是人生之秋的感受,表现文人对秋的深沉、深情、深味;进一步将南北之秋对比,结构上起到首尾呼应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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