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人之于国也》课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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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惠王①曰:“寡人②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③。(梁惠王说:“我对于国家,总算用尽了心思啦。①梁惠王: 战国时期魏国的国君,姓魏,名?。魏国都城在大梁,今河南省开封市西北,所以魏惠王又称梁惠王。 ②寡人:寡德之人.是古代国君对自己的谦称。③焉耳矣:焉、耳、矣都是句末助词,重叠使用,加重语气。)河内①凶②,则移其民于河东③,移其粟④于河内;河东凶亦然⑤。(如果河内遇到饥荒,就把那里的老百姓迁移到河东去,把河东的粮食转移到河内;如果河东遇到饥荒也是这样。①河内:今河南境内黄河以北的地方。古人以中原地区为中心,所以黄河以北称河内,黄河以南称河外。②凶:谷物收成不好.荒年。 ③河东:黄河以东的地方。在今山西西南部。黄河流经山西省境,自北而南,故称山西境内黄河以东的地区为河东。④粟:谷子,脱壳后称为小米,也泛指谷类。⑤亦然:也是这样。)察邻国之政,无如①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②,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考察邻国施政,没有像我这样用心的。但是邻国的百姓没有再减少,我的百姓没有再增多,这是为什么呢?” ①无如:没有像……。② 加少:更少。下文“加多”,更多。加,副词,更、再。)

 

这是课文第一部分,提出中心议题:民怎样才能加多?古代以土地宽广,人口众多作为国家强大的标志,因此,梁惠王迫切希望“民加多”,国力强盛,称霸诸侯,但国内多灾荒,于是他用尽心机,“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但是仍然“民不加多”;而邻国没有这么劳神耗力,却也“民不加少”。对此,梁惠王大惑不解,于是向孟子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孟子对曰:“王好战①,请以战喻②。(孟子回答说:“大王喜欢打仗,让我用战争做比喻吧。①好战:喜欢打仗。战国时期各国诸侯热衷于互相攻打和兼并。②请以战喻:让我用打仗来做比喻。请,有“请允许我”的意思。)填①然鼓之②,兵刃既接③,弃甲曳兵④而走⑤。或百步而后止,或⑥五十步而后止。(咚咚地敲响战鼓,两军的兵器已经接触,扔掉盔甲拖着兵器逃跑。有人逃跑了一百步然后停下来.有人逃跑了五十步然后停下来。①填:拟声词,模拟鼓声。②鼓之:敲起鼓来,发动进攻。古人击鼓进攻,鸣锣退兵。鼓,动词。之,没有实在意义的衬字。③兵刃既接:两军的兵器已经接触,指故斗已开始。兵,兵器、武器。既,已经。接,接触,交锋。④弃甲曳兵:抛弃铠甲,拖着兵器。曳,yè,拖着。⑤走:跑,这里指逃跑。⑥或:有的人。)以①五十步笑②百步,则何如?”(凭着自己只逃跑了五十步而耻笑别人逃跑了一百步,那怎么样呢?”①以:凭着,借口。②笑:耻笑,讥笑。)

 

曰:“不可,直①不百步耳,是②亦走也。”(梁惠王说:“不行。只不过没有逃跑一百步罢了。那也是逃跑啊。”①直:只是、不过。②是:代词,这,指代上文“五十步而后止”。)

 

曰:“王如知此,则无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孟子说:“大王如果懂得这个道理,就不要指望自己的百姓比邻国多了。①无:通“毋”,不要。)

 

这是课文第二部分,也是课文的难点所在。孟子在这里用了一个比喻。为什么说梁惠王的“用心”与邻国的“不用心”,就好比“五十步笑百步”呢?原来梁惠王“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这只是“治标”的做法,不是“治本”的做法,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治理国家的问题。所以,梁惠王的治政与邻国的治政就如同“五十步笑百步”一样,只有数量上的、形式上的区别,而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孟子仅用一个比喻就形象生动地揭示了问题的本质。

 

从驳辩的角度看,孟子的技巧也是很高明的。孟子先不直接回答梁惠王提出的“民不加多”的问题,而是用梁惠王熟悉和喜爱的事例设喻,“王好战,请以战喻”,不仅使对方感兴趣,而且使对方容易接受。然后举出“弃甲曳兵而走”的两种情况,进而反问对方:“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这便诱使对方在不知不觉中说出“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的观点,两种情况只有数量的区别,而没有本质的不同,就“逃跑”这一点来说,二者在本质上是一样的。这样,梁惠王就在无意之中接受了孟子的观点:观察问题不能只看形式,要看本质。至此,孟子设喻的目的已经达到,于是,突然转入正题:“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大王你如果真的懂得了这个道理,即看问题不能只看形式而要看本质,那么也该明白,你的治政与邻国的治政也同样只有形式的不同而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也就不要指望“民之加多”,百姓会纷纷前来归顺于你了。言下之意是,你必须从根本上改变治国的策略。

 

梁惠王听到这里,当然会若有所悟,但也很自然地会生出下面的问题:既然你孟子说我治国只是“治标”的做法,不是“治本”的做法,那么怎样才算是“治本”呢?于是文章就自然而然地由第二部分过渡到第三部分,从正面提出治国的根本大计在于实行王道。

 

“不违农时①,谷②不可胜食③也;数罟不入?池④,鱼鳖⑤不可胜食也;斧斤⑥以时⑦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不耽误农业生产的季节,粮食就会吃不完。密网不下到池塘里,鱼鳖之类的水产就会吃不完。按一定的季节入山伐木,木材就会用不完。①不违农时:指农忙时不要征调百姓服役。违,违背、违反,这里指耽误。②谷:粮食的统称。③不可胜食:吃不完。胜,尽。④数罟不入?池:这是为了防止破坏鱼的生长和繁殖。数,cù,密。罟,gǔ,网。?,wū,深。⑤鳖:biē,甲鱼或团鱼。⑥斤:与斧相似,比斧小而刃横。⑦时:时令季节。砍伐树木宜于在草木凋落,生长季节过后的秋冬时节进行。)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①丧死②无憾③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④之始也。(粮食和鱼鳖水产吃不完,木材用不完,这就使百姓对生养死葬没有什么不满了。百姓对生养死葬没有什么不满,这是王道的开端。①养生:供养活着的人。②丧死:为死了的人办丧事。③憾:遗憾。④王道:以仁义治天下,这是儒家的政治主张。与当时诸侯奉行的以武力统一天下的“霸道”相对。)

 

这是第三部分的第一个层次,孟子正面阐释了他的“王道之始”,也就是“王道”的最低纲领:“使民养生丧死无憾”。实现这个纲领的条件是:谷不可胜食,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具体的措施是:不违农时,数罟不入?池,斧斤以时入山林。

 

“五亩①之宅,树②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③矣。鸡豚④狗彘⑤之畜⑥,无⑦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五亩大的住宅场地,种上桑树,五十岁的人就可以穿丝织品了。鸡、猪、狗的畜养,不要耽误它们的繁殖时机,七十岁的人就可以吃肉食了。①五亩:先秦时五亩约合现在一亩二分多。②树:种植。③衣帛:穿上丝织品的衣服。衣,用作动词,穿。④豚:tún,小猪。⑤彘:zhì,猪。⑥畜:xù,畜养,饲养。⑦无:通“毋”,不要。)百亩之田①,勿夺②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③庠序④之教⑤ ,申⑥之以孝悌⑦之义⑧,颁白⑨者不负戴⑩于道路矣。(百亩大的田地,不要耽误它的生产季节,几口之家就可以不受饥饿了。认真地兴办学校教育,把尊敬父母、敬爱兄长的道理反复讲给百姓听,须发花白的老人就不会背负或头顶重物在路上行走了。①百亩之田:古代实行井田制,一个男劳动力可分得耕田一百亩。②夺:失,违背。③谨:谨慎,这里指认真从事。④庠序:古代的乡学。《礼记?学记》:“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家”,这里指“闾”,二十五?人共住一巷称为闾。塾,闾中的学校。党,五百?为党。庠,设在党中的学校。术,同“遂”,一万二千五百家为遂。序,设在遂中的学校。国,京城。学,大学。庠,xián?。⑤教:教化。⑥申:反复陈述。⑦孝悌:敬爱父母和兄长。悌,tì。⑧义:道理。⑨颁白:头发花白。颁,通“斑”。⑩负戴:负,背负着东西。戴,头顶着东西。)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①不饥不寒,然而不王②者,未之有③也。(七十岁的人能够穿上丝织品,吃上肉食,百姓没有挨饿受冻的,这样还不能统一天下而称王,是不曾有过的事。①黎民:百姓。②王:这里用作动词,为王,称王,也就是使天下百姓归顺。③未之有:未有之。之,指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

 

这是第三部分的第二个层次,从正面阐述“王道之成”的主张,也就是“王道”的最高纲领:“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对这个最高目标,孟子分别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进行具体论述。孟子先从物质的角度,紧承上文,继续提出发展生产的措施和目标:①“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②“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③“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这三种措施与上文的三种措施相比,显然前进了一步,具有更强的主观能动性;而所要达到的目标也大大提高。在孟子生活的时代,只有奴隶主贵族方可“衣帛”、“食肉”,一般的平民百姓与之无缘,而孟子却提出不仅要使黎民不饥不寒,而且要让民之“五十者”“衣帛”、“七十者”“食肉”,那是一个很高的理想。接着孟子进一步从精神的角度提出要求:“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强调要倡导敬老尊贤的社会风气。孟子认为,只要按这样的理想治国,“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就一定可以使百姓归顺,天下一统。

 

“狗彘食人食①而不知检②,涂③有饿莩④而不知发⑤,人死,则曰:‘非我也,岁⑥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贵族家的猪狗吃人所吃的食物,不知道制止;道路上有饿死的人,官府不知道开仓赈济。百姓死了,就说:‘这不是我的过错,是因为年岁不好。’这种说法与拿刀把人杀死后,却说‘杀死人的不是我,是兵器’有什么不同?①食人食:前一个“食”,动词,吃;后一个“食”,名词,指食物。②检:检点,制止、约束。③涂:通“途”,道路。④饿莩:饿死的人。莩,piǎo,同“殍”,饿死的人。⑤发:指打开粮仓,赈济百姓。⑥岁:年岁、年成。)王无罪①岁,斯②天下之民至焉。”(大王如果不再归罪于年成不好,那么天下的百姓都会来归顺了。”罪:归咎,归罪。②斯:则、那么。)

 

这是谈话的结尾,很重要。孟子为什么非要加上这个尾巴呢?我们回过头再读一读,孟子在第二部分指出,梁惠王“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是治标不治本,与邻国的治国只有形式的不同,而没有本质的区别;在第三部分则从正面告诉了梁惠王什么是治本,应该实行什么样的治国之策。但是,梁惠王现在执行的实质上是什么样的治国策略呢?它与邻国有什么本质上的相同呢?不说明这一点,梁惠王就不可能认真地进行反思,真正接受王道的主张。于是,这一部分上承第二部分而来,具体说明梁惠王治国的本质之处。梁惠王“好战”、“罪岁”不罪己,行虐政而不行仁政,行霸道而不行王道,这是“民不加多”的根本原因。梁惠王自诩“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 ”,而实际呢?他对外“好战”,“刺人而杀之”,乐于征伐,对内“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 ,涂有饿莩而不知发“,做的是残虐百姓的事情。而对这一切他只是怪罪年岁不好,从来不检讨自己。因此,孟子向梁惠王大喝一声,你真应该检讨一下自己的治国之策了,你再不能这么“罪岁”不罪己了。有人用刀子杀了人,却说这是刀子杀的而不是我杀的,这不是非常荒唐吗?你“罪岁”不罪己,与此有什么区别呢!“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你如果真能不“罪岁”而罪己,改弦易辙,放弃霸道,实行王道,那么天下百姓就会蜂拥而至,梁魏就不愁国势不盛了。孟子最后的这几句话,斩钉截铁,力如千钧。如果说,他这次谈话,在前面还是遮遮掩掩,拐弯抹角,那末到了最后,则有点直言不讳、刺刀见红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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