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知识点: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编辑: 逍遥路 关键词: 高中政治 来源: 高中学习网


民事法律关系含义:


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A主体:公民即自然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B客体: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指的对象。它因具体民事法律关系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等。
C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积极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

①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利。
②违反义务而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③诉讼时效制度: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不再支持民事主体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




相关高中政治知识点:积极维护人身权



名誉权和隐私权均二者明显的区别:


(1)二者涉及的内容不同。隐私是公民不愿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
(2)侵害的方式不同。侵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而侵害隐私表现为公开散布。
(3)权利主体不同。名誉权的主体为公民或法人享有,而隐私权只能为公民所有。



人身权:


(1)人身权的内涵公民的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是以实现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2)人身权的地位和作用人身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它是其他民事权利存在的前提,是现代文明社会进步和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
(3)人身权的类别人身权可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人身权的类别及其内容可见下表:

























生命健康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隐私权
法律保护 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公民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公民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自己肖像的权利 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法律保护公民的通讯自由、住宅不受侵犯等隐私权,保障公民私人生活的安宁
法律禁止 法律禁止侵害公民的身体,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或死亡的,要赔偿和支付相关的费用 法律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公民的姓名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禁止干扰公民正常生活,禁止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




相关高中政治知识点: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著作权含义:

创作者对精神产品??作品??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也称为“版权”。

商标权含义:

商标是经营者采用标明自己产品或服务来源,并以此与他人产品或服务相区别的文字或图形标记。



知识产权范围:

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著作权:

①含义:
创作者对精神产品??作品??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也称为“版权”。
②类别:
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前者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后者包括复制权、翻译权、出租权等等。著作权人对上述权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并获得报酬,还可以将著作财产权转让他人。
③保护:
国家保护著作权人的著作权。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其余权利有保护期限,保护期届满后,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专利权:

①专利种类: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②获得: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获审查批准后授予专利权。
③保护:
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即使是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的保护期限为: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10年。保护期满后,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商标权:

①含义:
商标是经营者采用标明自己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并以此与他人的产品或服务相区别的文字或图形标记。如果经营者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并且获得注册,该标记就成为注册商标。
②注册商标的相关条件:
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以及这些要素的组合可以用于注册商标,国名、国旗、国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产品的通用名称等不能用作商标。
③保护:
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也不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可申请续展注册,次数不限。特别提醒 国家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保障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社会关系,激发人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自主创新,提升综合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关高中政治知识点: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



合法地行使权利:

①原因:
A社会各成员之间既有共同利益,也有各自利益,社会主体之间可能形成利益冲突。
B积极行使和维护民事权利,既可以保证社会主体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也有助于促进法制的完备,促进社会的和谐和进步。
②合法行使权力:
A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应履行相应的义务。
B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C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遵守国家政策。
D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行使权利有界限:

①对人身权保护的限制:
如,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内容基本属实,没有侮辱内容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其名誉权;主要内容失实,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②对知识产权的限制:
如,特定情形下,使用作品不需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种合理使用的情形包括,出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之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
为介绍、评论而在自己的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的作品;
为报道时事新闻而在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某一作品;
为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复制他人作品,供教学科研人员使用等。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其作品,但应当按规定支付使用费。这种法定许可的情形包括,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摄影作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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