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的含义:
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最后途径。
诉讼又称“打官司”,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最后途径。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主要区别:
区别 | 民事诉讼 | 行政诉讼 | 刑事诉讼 |
诉讼目的 |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问题 |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正确问题 |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确实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问题 |
诉讼主体 | 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起诉讼 | 只能是由被行政管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
举证责任 | 谁主张权利谁负有举证责任 | 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 公诉人举证,但被告可以提出自己罪轻或无罪的材料为自己辩护 |
适用法律 | 主要适用《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 | 主要适用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诉讼法》 | 主要适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
诉讼的含义和种类:
根据诉讼要解决的案件的性质、诉讼的内容和程序等因素的不同,诉讼可以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种。
诉讼的基本原则:
(1)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对一切公民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4)合议制原则。
(5)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原则。
(6)回避原则。
(7)公开审判原则。
(8)两审终审原则。
(9)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10)人民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
心中有数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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