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下属的国会研究所9月25日发布的报告《钓鱼岛争议:美国条约的义务》证实,美国在中日存在主权争议的钓鱼岛问题上,只承认日本的“行政权”,而非“主权”。
报告显示,美国国会参议院1971年10月在讨论是否批准当年6月美日签署的“归还冲绳协定”时,美国国务院声明:美国虽然将钓鱼岛“归还”日本“管理”,但对于中日的钓鱼岛主权主张持“中立态度”,“将钓鱼岛行政权转交给日本并不意味着对该岛屿的主权主张有任何倾向。”
报告还显示,时任美国国务卿威廉?罗杰斯在国会听证会上就“‘归还冲绳协定’是否会影响钓鱼岛主权权属”解释说:“‘协定’对那些岛屿的法律地位没有任何影响。”
不过,报告没有提到,将钓鱼岛“归还”日本“管理”公然违背了1943年《开罗宣言》和1945年《波茨坦公告》的原则。
钓鱼岛是中国台湾岛的附属岛屿。1895年,清政府在中日甲午战争中失败,被迫与日本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把“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割让给日本。
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决定二战后国际秩序的法律文件,日本必须无条件归还其窃取的中国领土,理所应当包括钓鱼岛。
1951年冷战初期,美国等一些国家与日本缔结了“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二战中反抗日本侵略付出最大牺牲的世界反法西斯战争重要力量中国,竟被排除在缔约国之外。“旧金山和约”说,北纬29度以南的西南诸岛交由联合国托管,而美国为惟一施政当局。西南诸岛也不包括钓鱼岛。
1953年,琉球列岛美国民政府擅自扩大托管范围,将中国领土钓鱼岛划入其中。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中国表示坚决反对。
美日于1971年签署的“归还冲绳协定”,将琉球群岛和钓鱼岛的“施政权”“归还”日本。中国政府坚决反对这一非法举动,声明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国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
2012年9月10日,日本政府宣布“购买”钓鱼岛及附属的南小岛、北小岛,实施所谓“国有化”。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是对二战后国际秩序的挑战。中国政府要求日方必须立即停止一切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动,表示将坚定维护国家主权。
日本的“购岛”闹剧也引起中国人民的强烈愤慨,引发了民众对日本非法行径的抗议。
美国前国务卿亨利?基辛格10月3日在华盛顿表示,美国不应该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采取任何立场。澳大利亚广播电台网站10月5日援引基辛格的话说,中国领导人邓小平曾与日方就钓鱼岛争议达成“共识”,美国不卷入其中而由中日两国解决是基辛格“最深切的愿望”。
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和1978年中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谈判过程中,两国领导人就“钓鱼岛问题放一放,留待以后解决”达成谅解和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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