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解决黑户问题,提高执行效率,在社会上做好广泛动员,在各行政环节压实责任至关重要。清理那些不利于维护公民基本权利的政策性因素,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黑户问题。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提出将分类实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政策;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与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流浪乞讨救助等相关领域政策统筹考虑;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等要求。公安部、民政部、教育部、人社部、国家卫计委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相关情况及做好政策衔接等作了具体阐释。这意味着,我国1300万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将得到全面解决。
黑户问题成因复杂。去年以来公安机关系统梳理各地户口登记政策,排查出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流浪乞讨等是造成黑户现象的主要原因。其中,既包括个人原因,也有政策性障碍因素。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大量黑户的存在,导致部分人口无法行使公民权利义务,既不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也不利于经济民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进入最后5年倒计时的形势下,彻底解决黑户问题是履行经济和社会发展承诺,顺应民众呼声的必然之举。
国办《意见》明确为解决黑户问题设立了高标准。凡是无户口人员,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产生的,都要及时为他们依法办理户口登记。同时,也为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立下了规矩:一是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二是切实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这使户口登记回归原本法律职能,消除黑户上户障碍划定了底线。
在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具体政策措施都已明确的情况下,彻底解决黑户问题,关键在于执行效率。近年来,随着加强户口登记管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等问题得到空前重视,黑户落户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根据公安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1000多万无户口人员办理了户口登记。但部分地区的黑户问题仍较为突出,有的部门对造成黑户问题的政策性因素仍存在模糊认识,忙于与自身主管业务撇清关系,这是解决黑户问题的现实障碍。此外,在登记落户时,是否出现门难进脸难看,懈怠推诿,甚至设租寻租等现象,导致能落户而不必落户、不愿落户,也需重点考量。因此,落实解决黑户问题新政,提高执行效率,在社会上做好广泛动员,在各行政环节压实责任至关重要。
还要看到,解决黑户问题不仅事关1300万黑户能否行使正常公民的权利义务问题,同时也为优化社会治理带来了新契机。比如,社会抚养费是否应该与登记落户脱钩?收养手续能否在严格收养者条件的同时降低审核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流浪乞讨救助能否得到严格规范,杜绝出现资金黑洞等等。清理那些已滞后于时代、不利于维护公民基本权利的政策性因素,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黑户问题,防止黑户潮再现,才能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优化社会治理机制创造条件。
就此而言,解决黑户问题凸现出来的以民为本,以法为则的政策思路,其实也为推进社会治理机制的整体改革确立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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