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第二水源路在何方?

编辑: 逍遥路 关键词: 高中地理 来源: 高中学习网


在走访中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很多住宅小区已建的中水处理设施并没有运营,中水利用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形同虚设。

为了缓解北京市缺水的现状,提高小区再生水利用率,北京市政府从1987年开始就出台了中水设施建设管理的相关文件,并在2001年发布《关于加强中水设施建设管理的通告》,严格规定市区内一定规模的新建小区必须建设中水设施。2005年,又发布了《关于加强小区中水设施管理的通知》,加强小区中水设施的监管。但是,这些政策的初衷是否完全实现?时至今日,北京市中水回用的现状又如何?

现状一:中水水质不尽如人意

传统工艺处理效果欠佳,缺乏相关技术人员,使得中水水质无法满足需求

家住石景山区京汉旭城家园的赵女士告诉记者,她家就正在使用小区提供的中水,但中水的水质让她不敢恭维。冲厕所用的中水总有股异味儿,时间一长,马桶壁还会发黄,水箱上还会有附着物。用这中水浇花,没几天,花就死了。赵女士说,所以好多邻居都把中水停了。

据这个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介绍,目前小区物业采用了建筑中水回用系统,这个系统将小区使用后的生活污水、废水经适当处理后回用于小区。这样既节约了和市政中水管网连接的建设成本,又避免了多区域回收污染类别复杂的问题,从而降低了污水处理的成本。

然而,中水的使用标准比较高,生产中水的工艺却保证不了提供优质的中水,因此,像赵女士一样对生活品质有所要求的市民,不愿意使用中水,和京汉旭城家园一样,耗资不少的中水系统形同虚设的小区在北京不在少数。

按照北京市政管理委员会2001年出台的规定,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居民小区和两万平方米以上宾馆、饭店、公寓必须建设中水设施。因此,许多开发商为了让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不得不建设了中水处理系统。但是这些系统中是否真正运行,却鲜有关部门关心。

据了解,目前北京很多小区都建有自己的中水处理系统,但这些中水处理设施大多采用生物技术这一传统工艺,投资成本比较低,处理效果并不理想。加之一些物业公司缺乏相关技术人员,使得中水水质无法达标,业主抵触情绪强烈。很多小区不得不将中水系统进行改造或废弃,统一采用自来水系统,造成浪费。

现状二:中水系统建而不用

水源欠缺等造成小区中水使用情况不理想,七成小区中水设施建而不用

据民间环保组织常青藤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的报告《北京市住宅小区中水设施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08年,北京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对全市113个住宅小区和公寓做了普查,其中,中水系统在运行的住宅小区和公寓共53个,只占47%。23个公寓中,中水系统在运行的共12个,占52%;90个住宅小区中,中水系统在运行的共41个,占45.5%。2012年,这个研究所又随机对2002年~2004年建设的34个住宅小区进行了调研,其中确定系统在运行的只有两个,仅占5.9%。

记者从东城区幸福家园小区一位常年从事中水设施建设安装工作的李师傅处了解到,目前全市大多数小区都安装了中水设施,但由于管理和使用情况很不理想,约有七成小区的中水设施是建而不用的状态。

李师傅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是一个有1000户常住户的中等规模小区,这1000户所排出的生活杂质水只够生产约400余户使用的中水。如果全部小区用户都要使用中水,那就只好在中水中注入自来水,仅此一项,每立方米中水的成本价格就超出了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

即使排除这个因素,加上人员、设备、管道、药物、日常维护等费用,中等小区里每立方米中水的生产价格大约需要两元。在中水使用高峰期,仅电费一项,每个月都要上万元。

另外,在中水使用过程中,还存在水源和用量不平衡的问题。中水在小区里一般用在冲厕所和小区灌溉、景观用水等。冬天,小区灌溉、景观等用水需求较小,中水使用得就少,有时都用不完;夏天又不够用。可是中水没法储藏,用不完的时候就只好眼睁睁地看着这些水直接排入污水管道,不够用的时候就只能加自来水,这部分费用没法向住户追加,这就造成了常年亏损,让物业部门很为难。李师傅说。

记者随后走访了一些高档小区,在与住户交谈中发现,这些高档小区里的人均占地面积普遍较大,其中一些小区总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住户入住率低。小区中水的水源量并不足以满足其中水设施的基本要求,从而导致建成的中水设施难以运行。

另外,随着节水技术、器具的推广使用,由于中水水源的欠缺,原本的设计处理规模不能得到充分利用,中水出水量就明显减少,中水处理的成本也随之提高。

现状三:中水设施质量欠佳

中水系统相关利益方之间的冲突,致使中水设施质量欠佳,监管缺失问题也普遍存在

与此同时,小区中水系统相关利益方之间的利益冲突,造成中水设施质量欠佳,也给小区中水回用形成障碍。

据记者了解,某些房地产公司是其开发小区中水系统的投资方,为了获取开发项目的审批,房地产公司必须在项目设计中包含中水系统的设计,在项目验收时也必须通过中水系统的验收。为了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房地产公司在选择投标方时仅考虑成本,忽略中水设施的质量。其次,目前中水设计公司大多为一些小型环保工程公司,为了中标不惜牺牲中水设施的质量以迎合房地产公司的需求。另外,由此引起的中水设施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导致中水系统不仅没有利润甚至要亏本运行,物业管理公司普遍没有积极性。

那么,监管缺失和政策漏洞是造成利益相关方冲突的根本原因吗?是否可以通过加强监管和完善政策来弥补呢?

据了解,尽管北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从1987年至今相继颁布了多部小区中水设施管理办法及规定,但是由于中水设施只是小区项目的附属设施,因此作为前期审批部门的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对中水设施前期方案的审核不重视,节水管理部门又相对薄弱。前期方案的审核、工程验收、后续定期检测等环节难以形成有力的监管,致使出台的关于中水监管的各项政策难以获得实际效果。另外,对于业主、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公司之间关于中水问题的纠纷,因为职权关系单靠节水管理部门难以有效地从中斡旋,也难以有充足的资金用于补助小区中水设施的改造。因此,仅靠加强监管,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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