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的办学优势和特点是什么?
答:学院具有50多年建校历史,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首批35个“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之一,是“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院校”,是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联合批准的“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在几十年的办学过程中,为我国培养了数万名具有较高素质和电子信息技术技能的专业人才,为国家的电子工业发展做出了贡献。学院是北京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是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北京地区高校示范性就业中心建设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就业星级示范院校。是高水平职业技术人才的摇篮。
学院隶属北京电子行业,与企业有广泛密切的合作关系;学院大力推进教育教学的产学结合,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实现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培养目标和高水平的毕业生就业。学院培养的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就业率达到了98.8%,一次签约率达85%以上,列北京同类高职院校榜首。
学院是北京市确定的首批实施自主招生的公办院校。今年设置的自主招生专业均为我院特色专业,是社会上人才紧缺、供需热门的专业,其就业率在近几年一直高达95%--100%。
二、报考你院须具备什么基本条件?
答: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能报考);
2、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3、2009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以及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往届毕业生(高等学校、中等学校的在校生不能报考);
4、已参加200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未参加2009年高考报名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 考生在我院网站录入个人信息(3月9—17日)及提交成功后,考生本人必须在3月21—22日9:00—16:00,到我院报名处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考生必须携带:
1、⑴、《报名表》:请考生登录我院网站下载或到我院招生办领取《2009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并须如实、清晰、完整填写该《报名表》。考生须在《报名表》贴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报名表》须有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
2、考生身份证原件。
3、高中生须携带:“北京市高中学生学籍卡片(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北京市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和“北京市高中学生评语表”的复印件一份(A4纸),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往届生须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中职生须携带:“学籍卡片(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毕业生成绩表”和“操行评语表”的复印件一份(A4纸),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往届生须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4、能说明考生本人表现、特长和技能的各类证书原件及证书复印件一份(A4纸)。
5、报名考试费100元。
注:
⑴、请将需交的《报名表》、《学籍卡片》或“成绩表”和“评语表”复印件以及证书复印件顺序装订成册,在现场报名时提交。考生所交材料不退还。
⑵、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复试时核对后收取《体检表》复印件。
⑶、报名现场将验审考生的身份证原件、证书原件;发放自主招生准考证。
四、考试程序及内容包括哪些?
答: 学院成立由招生专业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具体负责自主招生的选拔工作。选拔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1、初试:影视动画(艺术类)专业进行面试,其他专业进行笔试。
影视动画(艺术类)专业按照该专业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并依据该专业计划数的2倍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除影视动画专业外,其它专业按照所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并依据总计划(不含影视动画专业计划)2倍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
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有资格参加复试。
2、复试:影视动画(艺术类)专业进行笔试,其他专业进行面试。
3、说明:
(1)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以及综合运用能力,考题形式包括中文听力题、中文阅读题、基本计算题、英语翻译题、分析判断题等。笔试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2)面试重点考查考生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理解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等。考题形式为动手操作题及回答提问。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30分钟左右,满分为100分。
(3)报考影视动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如有自主设计制作的艺术设计电子版作品(存放在光盘或U盘上)或绘画作品,请带到面试考场。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如有自主编写开发的实用程序或自主设计制作的实用电子装置等方面的作品,也请带到面试考场。
五、考生的总成绩是如何构成的:
答:总成绩(满分300分)=笔试成绩(满分15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高中阶段成绩(满分30分)+特长成绩(满分20分)
六、你院的录取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答: 1、录取工作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由评审组、工作组和监察组参与,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2、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初试和复试,才具备选拔录取资格。
3、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城市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5分。
4、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志愿录取后若出现计划未满专业,则从符合录取条件的二、三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
5、根据学院对考生在体育、文艺、科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需要,经考生本人申请,并进行专项面试,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特殊才能指:具有省、市级以上的体育单项、文艺特长以及各类科技方面的获奖证书)
6、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审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如果录取了又不想去会有什么结果?如果未被录取能否再参加今年的高考?
答: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今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八、你院可否住宿?费用多少?
答:我院根据考生住宿要求安排住宿。住宿费收费标准收取,每生650元/学年。
九、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待遇是怎样的?
答: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享有国家规定的大学生的一切待遇:按国家规定发放副食补贴和办理助学贷款;根据学院规定和学生申请情况,考虑安排困难生勤工助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并提供校内奖学金等。
十、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毕业后可否继续升学?
答: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毕业后与高考录取的学生一样,按市教委有关“高职毕业生专接本”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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