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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妮《穿大衣的滋味》阅读

编辑: 路逍遥 关键词: 高中散文阅读 来源: 逍遥右脑记忆


穿大衣的滋味 王小妮 在吹着电风扇的、 11 月的深圳,谈论穿大衣,谈论其中的滋味,我不期望有人共鸣。 平时,无论故事情节的好坏,如果电视中有两部好莱坞影片同时播映,一部发 穿大衣的滋味
王小妮
在吹着电风扇的、11
月的深圳,谈论穿大衣,谈论其中的滋味,我不期望有人共鸣。
平时,无论故事情节的好坏,如果电视中有两部好莱坞影片同时播映,一部发生在迈阿密,另一部在纽约。我会绝不迟疑地选择后一部。很可能它情节极糟,导演长了个混沌脑子。但是我想看见北方。想看见城市中秋天和冬天的景色。只要是纽约、多伦多、北欧,故事总可能从夏天发展到严冬。我喜欢寒风凛冽中的楼群、陈旧晦暗的街道、枯黄卷曲在街角的落叶,特别是缩在高立着的衣领里、披紧了大衣匆匆而行的人们。我几乎总以为那人群中会找到我熟悉的某些东西。
现在是11
月8
号,现在我满眼睛里都是绿的。20
米内的花和草都是我们自己种植。我能给它们浇水,但我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让它们枯黄。枯黄却活着——
像北方冬眠的树们。
我想创造一个我的季节,一个严酷的季节。我想让南方的植物也学会生死的轮回。荣了,再枯,枯了,再荣。
一个南方人,一个广东人。不断展开香纸巾擦汗,一只手像花儿似地掩着腮剔牙的人,怎么能明白,风吹透了骨节的感觉,怎么能懂得把高耸着肩的长大衣披在身上,再拉紧两襟,那迎风而立的感觉!
南方,它没有资格悲壮。
大衣,首先是御寒的。尔后,还有令人厚重、自信、威严等等许许多多的功能。大衣,给人的精神以宽阔的外延。
北方的风,吹拂着树。叶子或者黄了或者红了,缤纷着死去。最后,只有光秃着的枝干,一根根独立着,显出孤独和寂静。只要出门,语言就收住了。嘴唇也能冻僵。仿佛脸上贴了厚的木片。裹紧了大衣,束紧了肩,加紧了赶路,遇到一块像镜子那样光滑晶亮的冰面,必须快走再快走。
因为太冷了,声音传递得迟缓。一张开嘴就被自己呼出的白雾汽笼罩。所以,走在街上,多是只听到踩着积雪的“
嚓嚓”
的脚步声。
冬天,不是一个交流的季节。寒冷对生命也是一种大严酷。哪怕你再喜欢嬉笑幽默,也被隔阂、冻结了。冬天的北方,你看见迎面来的每一个人,都穿着大衣,面目冷峻,锁紧眉头。
去冬天,我去北京。一出机场大门,全身马上被风打透。这种风,它的干脆和力度,我太熟悉。连忙找出大衣来。下意识地把手插在裤袋里。我顿时发现:这动作已经远离我多,居然还没忘记!
在20
前,手插进深深的裤袋,脸上做出无所谓的状态。这是一个具有符号意义的动作。它代表了我是一个思考着的成人。
我曾经多次走在最萧瑟的街头。在裤袋里的手,已经冻僵了,但是我还能坚持。我喜欢这样,盲目地走在街上,让大衣的下摆在我背后潇洒地摆动。现在想起来真好笑,难道思想还要靠某个姿态、某件行头,来协助完成吗?
雪,像高大、破碎的聋哑人那样坠落下来,落在思想者的身上
。那时候,连抖落肩上的雪的姿式,也自我感觉很英俊。因为自己的肩太细小,被大衣夸张着,仿佛真的能把人的理想和威风向外延伸。
人在许多时候是卑微无助的。在我插队的那个代,军大衣能给任何一个胆小鬼以仗势欺人的胆略。有那么一件大衣,足以在乡村小集市上横着走。任何人找你别扭,你都可以大喊一声:你想干什么!也许当时天气还没那么冷,树叶还没黄,海棠还紫红。但是大衣已经是很必要的道具了。它使你生出座山雕一样的胆识谋略,在威虎山上占山为王。你都是座山雕了,谁还敢欺辱你。哪怕扒上南行北往的列车,也畅行无阻。
而在深圳的街头,思想的孤傲和座山雕的威风实在难以保持,因为你必须出汗。南方是黏的,四季都黏。在黏稠中,人没办法冷峻崇高。
只有一次,我看到了大衣的风彩。几前的一月,广东奇冷。香港大帽山顶气温达到零下3
度!树枝上结了稀罕的冰凌。引得香港人纷纷深夜登山,比观海市蜃楼还要兴奋。富人们纷纷翻出皮革。记者们蜂拥追随。十几分钟的电视新闻时间,专门报道了演艺界的名星们的各色貂裘。我心里想,这些皮革虽然昂贵,却因为没有穿出门的机会而贬着价值,仿佛雌孔雀挪借了丈夫的尾屏,好不容易找到了被人围观的机会,便一显屏之华美。而北方人的大衣,是与虎豹谋得的皮。你不是虎,却得到了老虎那斑斓、高贵的外套。而且一中有半的时间都披在肩上。
那感觉真是不同。
长而阔的大衣当然好。而我当穿到农村的,是我妈妈的一件短大衣。50
代供给制时期的样式,叫做列宁式,前襟有双排钮扣。大衣的本色是很不纯正的蓝。但是我请人把它加了黄绿色的面儿,这短大衣立刻就光彩照人了。它内部的棉花已经是20
前的棉花,早挡不住风寒。但是我坚决穿它下乡。我喜欢它使我像个老牌的革命者。当时一顶军帽已经值得男孩们为之拚命,何况一件历史悠久的列宁式外套。尽管单薄,仍穿着它去县城里参加知青代表大会。我虽然不是正式代表,不过是一个给“
讲用者”
编造事迹的随行者,照样感觉极好,照样自认为不同凡响。
我绝没有想到,20
后,我会停在永远翠绿的深圳。
因为不出门,因为没应酬,整天都是短衫宽裤,不用捉襟就自然露着肘。半生的沧桑,零零乱乱的总是想起来。现在又忽然想在南方体验凭空的寒冷。人是一种恋旧的生物。该记的记不准,该忘的也忘不掉。
有一天,这一生穷竭了。我会说,在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我从北迁徙到南,也许再从南迁徙到北。我从折返腾挪中,明白了很多。
瞿秋白在他短短的诀别书上,还不忘记说:“
中国的豆腐很好吃。”
我厌弃讨论吃。但我想有那么一天,我会告诉后人,在万物冻得又硬又沉的严冬,穿一件阔而长的大衣,有种种的好滋味。
11
、指出文章第一自然段在文中的作用。(3
分)


12
、理解下列句子中加点部分的含义。
(1
)但我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让它们枯黄。(2
分)



(2
)而北方人的大衣,是与虎豹谋得的皮。(2
分)




13
、赏析文中划线句的表现手法。(4
分)



14
、分点表述“
南方”
在全文中所起的作用。(4
分)




15
、这篇散文以“
穿一件阔而长的大衣,有种种的好滋味”
结尾,联系全文谈谈你对“
穿大衣的滋味”
的理解。(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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