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路运动:
又称铁路风潮。1910年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逼清政府订立借款修路合同。1911年5月9 日清廷在邮传大臣盛宣怀的策动下宣布“铁路国有”政策将已归商办的川汉、粤汉铁路收归国有。四川修筑铁路的股金不仅来自绅士、商人、地主还有农民而且农民购买的股份占很大比例。清政府颁布 “铁路国有”政策以后由于拒不归还四川的股金。因此招致了四川各阶层尤其是广大城乡劳动人民的反对从而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
保路运动事件背景:
1911年6月1日,为了偿还在上海橡胶股票风暴中向列强的借款。邮传部尚书盛宣怀和督办大臣端方联名向川督王人文发出“歌电”,告以度支部决定的川汉铁路股款处理办法:对公司已用之款和公司现存之款,由政府一律换发给国家铁路股票,概不退还现款。如川人定要筹还现款,则必借洋债,并将以川省财政收入作抵。此电明示,不许川省股东保本退款,而只允换发铁路股票,即政府不但收路,而且夺款。邓孝可原认为“政府接收路,并非接收款”,至此方知政府款路皆收。王人文收电后,知此电一宣,全省必大乱,于是竟压下不宣。盛宣怀、端方又径电川汉铁路公司驻宜昌总理李稷勋,询问是否见到“歌电”,李即致电成都总公司索阅,总公司转询督署。王人文便只得抄示公司,电文公开,全省舆论大哗。同时,端方、盛宣怀等又迭催王人文派员清查铁路公司各地帐目,以便接收,查帐员遭拒。
保路运动造成的影响:
1、清朝在四川、陕西、湖南南部的影响衰落。
2、辛亥年武昌起义之后湖北、陕西等地的革命军在四川几乎是“兵不血刃,城门自开”,迫使驻守在当地的清朝官吏不是被俘,就是化装连夜潜逃。
3、民国以后的“国有铁路计划”顺利在川、陕、湘推动,成为第一个纳入国家建设的地区,后来在八年抗战的中后期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其中又以第二项影响最显著,第三项的影响对未来发生的战争意义非常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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