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生物入侵已经是一个全球性问题。环境专家更是将其称之为21世纪最大的环境安全威胁之一。
外来生物入侵的引入路径有多种。有一些生物是无意识引入的。比如一些地区为了搞形象工程,从国外引进大树。这些大树虽然看起来很好,但其树干、树叶、夹带的土壤中极有可能存在害虫及其幼虫和卵,给本地物种带来环境隐患。此外,远来飞机航班、远洋轮船,甚至那些在各国之间跋涉的旅行者,都可能携带着物种 “登陆”一个陌生的环境。
还有一些生物是有意引进、不科学地引入的。比如水葫芦,由于它是一种很好看的观赏植物,且含有少量淀粉,作为观赏植物和饲料我国进行了引进。但是,引进后的水葫芦生长速度非常快,疯长后又腐烂,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有关调查表明,在我国已经严重成灾的入侵生物,有 39.6%是属于有意引进造成的,49.3%是属于无意引进,经自然扩散等其他途径入境的仅占3.1%。
外来生物入侵不仅破坏本土生态环境,也给我们的经济造成了极大损失。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入侵我国的外来物种已有400多种,其中大面积发生严重危害的多达100余种。初步估计,仅松材线虫等10余种主要入侵中国农林业的有害物种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574亿元。因此,建立严格的外来生物引进制度和监管机制成为当务之急。
笔者认为,解决外来生物入侵的问题,应当针对已有的生物入侵,进行环境综合治理。自2000年以来,我国实施了多项科研项目,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基础性工作方面均给予了重点支持,防控和防治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解决外来生物入侵问题还应当尽快健全外来生物引进、监管机制。目前,我国生物入侵防控工作主要是由农业部门牵头组织防治。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多部门的分工,使得外来生物引进、监管机制等存在严重缺失,使我们的“防线”在与可能潜入的外来生物的战争中显得脆弱。
我国尚没有制定一部专门的外来生物管理法规,更没有建立外来生物引进的风险评估机制、综合治理机制及跟踪监测机制。而关于物种入侵的法律主要散见于《环保法》、《农业法》、《渔业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10多部法律法规之中,不仅不成体系,而且其规定过于原则,针对性和操作性均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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