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教学活动必须建立在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和已有的知识经验基础之上。教师应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向学生提供充分从事数学活动的机会,帮助他们在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的过程中真正理解和掌握基本的数学知识与技能、数学思想和方法,获得广泛的数学活动经验。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人,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
一、新课程要求教师由传统的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
组织者就是教师要给学生创设自主、探究、合作的空间。组织者的含义应是组织学生发现、寻找、搜集和利用学习资源。建立人道的、和谐的、民主的、平等的师生关系,让学生在平等、尊重、信任、理解和宽容的氛围中受到激励和鼓舞;组织学生营造和保持教室中和学习过程中的积极的心理氛围等。
二、教师是学习活动的引导者
现代教学论认为,教育的本质属性是教师的价值引导和学生自主建构的辩证统一。一个老师应该是学生的引导者。引导者的含义是引导学生设计恰当的学习活动,引导学生进一步探究所需要的先前经验,引导学生实现课程资源价值的超水平发挥。教师应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向学生提供充分从事教学活动的机会,帮助他们在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的过程中,真正理解和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引导的特点是含而不露,指而不明,开而不达,引而不发。引导的内容不仅包括方法和思维,同时也包括做人的价值。,引导可以表现为一种启迪,学生迷路时,教师不是轻易的告诉方向,而是引导他辩明方向;引导可以表现为一种激励,当学生登山畏惧时,教师不是拖着走,而是点起他内在的精神力量,鼓励他不断的向上攀登。
三、教师是学生学习活动的合作者
教学的过程是师生共创共生的过程,师生同属于课程的构成因素,与学生平等地参与教学,成为学生学习活动的合作者。在参与中与学生分享自己的感情与认识,一道寻找真理,勇敢地承认自己的过失与错误。新课程要求,教师要由“老师为中心”、居高临下、注重表演的传授者变为共同建构学习的合作者,因此教师要打破“教师中心”的旧思想,在民主、平等的学习氛围中引导学生自由表达和自主探索,教师从“师道尊严”的架子中走出来,从居高临下的权威中走向平等中的首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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