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1月8日印发《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市场在种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鼓励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和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鼓励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强强联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聚集;鼓励具备条件的种子企业上市募集资金。
意见提出,支持大型种子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牵头或参与组织实施种业应用研究和产业化项目,建设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种子生产基地,打造“育繁推一体化”的种业龙头企业。大力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建设种质资源库,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育种技术、装备和高端人才,开展现代生物技术育种;支持建设大型现代化种子加工中心,购置和使用先进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检验、仓储、运输设备等技术装备,提升种子质量;支持建立科研机构和队伍,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
意见提出,组织实施好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项目,按照中央基建投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南繁单位和地方配套资金的原则,加大对南繁科研育种的投入力度。引导和鼓励种业企业利用金融资本和证券市场,广泛吸纳社会投资,做大做强企业规模。将我省育制种能力较强、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纳入上市农业企业资源库,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提供“一企一策”服务,力争推动其上市挂牌交易。在种业领域积极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利用政策性农业保险为现代种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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