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生人口性别比降至109.2 男性占比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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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5月11日召开的国家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联合督查四川省汇报会上获悉,据我省人口和计生部门统计,目前,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降至109.2,在持续保持低生育水平的同时,我省人口结构性压力得到有效缓解。目前四川省出生人口性别比降至109.2,全国平均水平为117

5月10日至11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六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到四川督查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情况。目前国际公认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值域为103-107,指标值越高男性占比越大,目前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平均水平为117。

四川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变动情况(普查资料)显示,1982年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在正常值域,随后逐年上升,在2000年达到顶峰(116.37)后缓慢下降,2010年降到111.44。“四川是全国第四大人口省,四川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一点点,能明显拉低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督查组充分肯定了四川整治“两非”的做法,充分肯定了四川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对全国的积极作用。

为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我省坚持以利益导向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省级财政每年以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加大对人口计生事业的投入,省本级利益导向经费投入居全国第一位。2008年起,我省自行将女性享受奖励扶助制度年龄提前至58周岁(国家标准60周岁),截至今年已有52.8万人次提前享受这项优惠政策。

除省级财政主渠道外,各地还出台了多项女孩家庭优先的民生政策。广安市出台《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为妇女提供创业贴息贷款;南充市出台农村独生女大学生奖励金制度;宜宾市推出独生子女平安保险等制度;成都市在新农村建设中为一批女孩困难家庭建设了安居房等。今年,省计生协会将筹集200多万元用于关爱母亲、关爱女孩项目和大巴山区独生女困难家庭安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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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部分计生利益导向政策

● 2004年起,四川省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农村60岁以上的计划生育夫妻,按人年均600元标准领取奖励扶助金;2008年将女性享受奖励扶助年龄提前到58周岁;2009年起奖励标准提高至年人均720元;奖励扶助对象惠及“半边户”,将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中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奖励扶助制度;将奖励扶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960元。

● 2006年起,四川省全面实施少数民族地区“少生快富”工程。2010年,针对藏区因实行计划生育较早,超龄不能享受国家“少生快富”的2184户家庭,落实专项资金655余万元予以全部解决。

● 2008年起,四川省实施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对象为四川省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发放特别扶助金,直至扶助对象亡故。

“两非”即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两非问题加大了人口结构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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