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冀中抗战中两面政策的产生、发展和消亡
1938 年夏秋,冀中 44 个县中有 24 个县尚为我抗日政权所控制,敌人只占领了其中的重要据点和交通线。广大农村抗日根据地处在敌人的战略后方,给敌人造成了严重的威胁。敌人在军事占领之后,紧接着就建立政治上的统治,确定了"以华制华"的反动政策,在各地搜罗当地的土豪劣绅、地痞流氓,成立伪组织---维持会。由于当时是敌占我退,我抗日组织还没有掌握维持会。革命的两面政策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发展的。
(一) 两面政策的萌芽时期
日军从点线占领扩大到面的占领,开始于武汉失守以后。从 1938 年 11 月---1939 年 4 月,日军对我冀中根据地连续进行了 5 次大规模的围攻,占领全部县城。我党、政、军、群的干部撤到了农村。不能撤离的党、政人员转入地下,形成了我占乡村敌占县城和大市镇的犬牙交错局面。在敌人强化"治安",组织伪政权的情况下,出现了三种政权形式:一种是投降派和汉奸出来主动迎敌,组成了亲日的政权; 另一种是敌人选择了一些地痞流氓和土豪劣绅组成的中间派政权; 第三种政权是我们的党员、干部,经过群众推荐,担任联络员和伪村长,表面应付敌人,实际忠于抗日,成为抗日的两面政权。
当时明确不准支应敌人的思想明确体现在 1940 年 8 月,冀中区党委召开组织工作会议上,黄敬同志在题为《春季反扫荡的总结与今后工作方针》的报告中,批判右的错误时说: "个别地方发生了和平共居的思想",与伪军订立互不侵犯条约,模糊了敌我界限。
因此规定不派联络员,不支应敌人。但是,一些近敌区,敌我来去无常,两种秩序频繁交替。人民遭到战火摧残,无力抵抗敌人的横征暴敛。所以黄敬同志在报告中批判"左"的错误时又指出: "不让群众支应敌人,又不给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只唱高调,就要脱离群众".[1](P388-389)
为此,他号召各级干部到实际工作中去,发现和研究解决新问题。革命两面政权的现象为不少干部所发现,定县近敌区有一个村长当了伪村长,敌人要调他到据点受训,他很苦恼。如果不去,敌人一定会来严惩,村里人要跟着倒霉。如果去了,又怕抗日政府怀疑他妥协动摇。他向县长汇报了思想,县长当即允许他去,但要求他必须忠于抗日政府,不真心事敌。他受训回来,在村里掩护干部,征收统累税,都非常积极。那些不资敌的村庄,却被敌人烧房屋、抢东西、砸毁农具、牵走牲畜、打伤人员,受了很大损失。在这些村庄,工作很难开展。
实践证明,在敌人大面积"蚕食"根据地的严酷困难环境中,近敌区村庄为避免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采取两面政策,确实能够保护群众,利于抗日。两面政策的策略在冀中区党委会上有争论,有的赞成,有的认为是右倾。
(二) 两面政策的发展时期
1940 年 12 月,毛泽东同志发表了《论政策》一文,明确指出: "在汉奸亲日派中间也有两面分子,我们也应以革命的两面政策对待之。"并明确指出:"在日寇加紧侵略中国和国内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实行反共反人民的高压政策和军事进攻的时候,惟有实行上述各项策略原则和政策,才能坚持抗日".[2]
毛泽东同志在这里最早提出了"革命的两面政策",给敌后斗争的人们指出了方向和策略,解放了干部思想。冀中区党委根据这一文件精神,开始注意研究总结这方面的经验。百团大战后,敌人吸取了失败的教训,于 1941年从华中抽调两个师团到华北,"扫荡"冀中。敌人采取分批逐次由外向内压缩,由点向面发展,逐步"蚕食"的政策,一年之中,搞了 3 次"强化治安".
1941 年 6 月,黄敬同志在冀中区党委组织工作会议上做了《关于敌占区及落后区的工作问题》的报告。
指出"在据点内、敌占区以及近敌区,可以实行革命的两面政策".他说: "要把非法的内容用合法的形式表现出来,去应付敌人。运用革命的两面政策去麻痹敌人,隐蔽敌人,在敌人占优势的情况下,是非常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秘密地准备自己的力量,来转变敌我力量的对比".[1](P391)这就是说,只有在敌占区,我方无法公开工作,只能用欺骗敌人的办法才能发展自己,转变敌我力量对比时,才能实行革命的两面政策。1941 年 11 月 7 日,中央军委又发出《关于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文件指出: "敌后日益受敌人摧残的地区,要采取一切斗争方式,包括武装斗争和革命的两面政策与敌周旋,节省与保存自己的实力,以待有利时机".[3]
冀中区党委根据这一指示精神,召开会议贯彻和研究加强对敌斗争的策略。1942 年春,新乐、藁无、定县、晋深等地相继被敌人"蚕食",根据地大大缩小。在这一新的情况下,实行两面政策的村庄又大大地发展了。1942 年5 月,敌人向深(县) 武(强) 饶(阳) 安(平) 地区进行"铁壁合围"、"拉网扫荡",并占领了这些地区。敌人要各村派联络员,成立维持会,修碉堡、挖封锁沟、修公路。6 月,冀中区党委发出《关于青纱帐时期的工作指示》,指出: "目前的紧急任务是完成斗争形式和组织形式的转变".指示说: "斗争形势应广泛适用革命的两面政策与小的隐蔽的武装斗争互相联接、互相配合。组织形式是短小精悍的非法组织与利用公开、半公开合法组织互相配合。在抗日活动已不能公开存在之区,应主动掌握伪政权、伪组织,善于推动与争取中间势力及其他成员为抗日两面派,共同对付敌人".[1](P392)8 月,彭德怀同志在《关于平原抗日游击战争的几个具体问题》中也指出:"在敌我斗争已进入空前紧张尖锐的形势下,(冀中) 平原根据地性质上起了变化,成为游击根据地,要及时灵活地改变具体的斗争策略,抛弃死硬的公式,进行灵活地游击战争。估计敌兵久占,我实无法再坚持公开斗争,我们应设法打入伪组织,掩护抗敌工作的进行。侦察敌情,搜集情报,协助公开武装斗争。利用伪组织的两面政策,采取隐蔽方式与敌人进行斗争".[4]
这一指示明确指出了实行两面政策必须有武装斗争的配合,否则就不能坚持,就不能适时地向抗日政权转化。关于不同地区的两面政策与合法斗争方针、策略,冀中区党委指出: "在敌占区主要搞合法斗争。
在敌之主要城市交通线及其附近地区以外的地区,有可能争取为隐蔽根据地时,同时存在着两面政策与合法斗争。"[1](P394)"五一"反"扫荡"后,冀中的村庄全面实行两面政策,两面政权达到了高峰。冀中区党委还提出了两面政策、合法斗争与各种非法斗争的关系: "没有两面政策与合法斗争,即无非法斗争之存在; 若无非法斗争,特别是武装斗争之存在,两面政策与合法斗争也不能坚持。两者必须同时存在,有机配合。"冀中区党委的指示最后说: "两面政权与合法斗争的好坏,决定于三个关键: 一是决定于伪组织、伪军工作之情况。因为两面政策要通过他们去实现。如果没做好他们的工作,两面政策和合法斗争即无从谈起。二是决定于统一战线思想。
'国仇事大,私仇事小'是统一战线的一个重要口号。其内容是尽可能缩小阶级矛盾,照顾各阶级利益,达到一致对敌的目的。三是决定于正确的锄奸工作与处理叛徒。整个形势对敌人不利,汉奸与叛徒日益动摇。铁杆汉奸与叛徒正在减少与孤立。这就要求我们更注意正确处理这个问题。经验证明,锄奸之错误,可树更多的敌人,有利于日寇。处理叛徒之错误,可招致工作更大的损害。两面政策与合法斗争受汉奸与叛徒影响比任何工作都大。正确处理这个问题,就直接间接地有助于两面政策与合法斗争之进行。"[1](P395)冀中区党委的这些指示、方针、政策,把两面政策从实践提高到理论高度,从自在阶段提高到了自觉阶段。它大大推动了根据地的恢复与发展。到1943 年底,我冀中军民先后逼退、拔除敌人据点、碉堡 600 余处,恢复 3500 个村庄,六、七、八、九分区形成了许多小块根据地,出现了"1943 年环境大改变"的局面,为渡过严重困难时期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 两面政策的消亡
两面政策是被敌人的刺刀逼出来的,又在我强敌弱的情况出现时消亡。1943 年,冀中抗日武装恢复了 3000 多个村庄的抗日政权。在这里两面政策自然也就消失了。1944 年春季,冀中抗日武装开展了"萃碉战役",夏季又开展了"护麦斗争"和"青纱帐战役".到年底,不但巩固和扩大了根据地,而且又打进敌人长期占领的敌占区。全年收复村镇3892 个,人口近 370 万,新开辟村镇 1665 个,人口120 万。处在我方有效管辖下的村镇 10250 个,人口近 825 万,冀中区形成了大块根据地。到日本投降前,冀中抗日武装又解放了 10 座县城,两面政权的村庄已基本上不存在了。两面政策成了冀中人民斗争史上的一个名词,作为弱小民族反抗强大异族侵略的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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