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决好长江中下游的防洪问题,必需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主要措施有以下几项。
1.在干支流广大地区进一步搞好水土保持,加强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防止水土流失。1988年,国务院已成立长江中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全面推进上中游的水土保持工作,并将葛洲坝库区、金沙江下游及毕节地区、陇南地区、嘉陵江中下游地区、三峡库区列为全国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地区,国家每年拨出专项资金6 000万元进行治理。1989年国家批准了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作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重点工程,现正由林业部负责,加紧实施。
2.对主要支流开展治理,在支流上兴建水库。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江流域已建成水库4万座,其中大型水库111座,除葛洲坝工程外,全部兴建在支流上。其中,有一大批大型水库有较大的防洪作用,如丹江口、东江、风滩、柘溪、乌江渡、碧口、陈村、万安、隔河岩等。正在建设的有五强溪、东风、宝珠寺等,将要建设的有紫平坪铺、瀑布沟、亭子口、合川、构皮滩、彭水、江垭、皂市等。
3.在干流上兴建三峡工程。在长江各主要支流及干支流上游兴建水库,仍无法控制这些水库至宜昌区间30万平方千米面积上产生的暴雨洪水,也就对荆江河段洪峰流量的削减作用不大。兴建三峡工程,可以解决最为迫切的荆江河段的防洪安全问题。
4.加强中下游堤防建设。堤防永远是长江中下游防洪的基础设施,必需继续加强。长江中下游堤防总长3万余千米,其中干流堤防长3 600千米。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江堤防已经历过三次大的整修,累计完成土石方40.5亿立方米。目前的防御水位是按照1980年防洪方案确定的,沙市45.00米,城陵矶34.40米,汉口29.73米,湖口22.50米。“千里大堤,溃之蚁穴”,堤防的维护是一项长期的繁重任务,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麻痹。
5.加强分蓄洪区建设。现在遍布长江中下游的分蓄洪区(总蓄洪容量492亿立方米)都是已开垦利用的农业发达地区,人口相当稠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运用一次分蓄洪区的损失也会越来越大。因此,对于分洪失控后可能造成较大灾害的分蓄洪区,应修建分洪和退水建筑物,还应当因地制宜建设安全楼(台)、撤退道路、临时救生设施和通讯预警设施。并应尽早完善分蓄洪区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条例。
6.中下游河道整治与洞庭湖治理。河道整治工程是长江中下游防洪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统一规划,通盘安排,逐步实施。河道整治的任务有:重点河段的护岸和河势控制;裁弯取直扩大泄量;清除河道内行洪障碍;扩大或疏浚排洪河道等。
洞庭湖的治理,应当继续加强重点堤防建设,加快分蓄洪圩垸的安全建设,加快澧水洪道与南洞庭洪道的整治,加强湖区排涝设备的更新改造与电网建设。
7.加强防洪管理和非工程防洪措施。主要内容有:①制定并严格执行长江中下游防洪的有关政策、法规与法令,建立防洪基金,实行防洪保险等;②继续加强防汛预警、预报通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应用高新技术手段研究、提高预报准确性和延长预见期;③加强分蓄洪区管理,使区内的生产与生活适应防洪要求,在需要分洪时群众能安全转移;④继续强化由各级行政首长负责的防汛指挥和抢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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