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建筑协会1977年底在智利首都利马会议期间发表的一份关于城市规划的纲领性文件。该宪章指出,由于城市化过程在世界普遍发展,要求更有效地使用现有的人力和自然资源。但由于经济发展计划与城市开放规划普遍脱节,在国家和区域的经济决策中很少考虑城市建设和解决城市问题,致使建设规划和建筑设计不能充分发挥其效果。该宪章批评雅典宪章将城市归纳为4项社会功能并进行分区,以致“牺牲了城市构造的有机性”。认为“现今的规划、建筑和设计已不能把城市当作一系列组成部分拼在一起,而应努力去创造一个综合的多功能的环境”。对住房问题,宪章认为城市规划和住房设计必须反映“人的相互作用与交往是城市存在的基础”,并提倡“个人利益服从公共利益”,建立公平的土地使用法规,才能解决城市交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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