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要素决定填报成败
要素1志愿填报须根据分数实力
考生成绩在全市、全区的排名是志愿填报的直接依据,考生必须依据“一、二模”成绩以及平时的成绩客观评价自身实力,不能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在哪些科目上还有多大的潜力,冒险低分高报,最后阶段分数突破的可能性当然也会有,但几率不大。另外,要特别注意、院校专业往年招生人数的分数分布区域。实力不够强的考生不应参与招生人数偏少的热门学校、热门专业竞争,风险过大。
要素2充分考虑个人兴趣志向和职业规划
选专业,兴趣是最关键的考虑因素。考生选择专业确实要根据自己的未来规划,选择专业没有最好,只有最合适。考生在填报时,应该学校选择退半步,专业选择进半步,以兴趣优先。(参见C10版)
要素3外地院校加分投档取决于学校线上生源
外地高校加分投档从实施以来,不少家长存在误解,认为填报所有外地高校都可以加分优惠。其实,加分投档适合的对象,是高考分数低于该批次控制线20分以内(包括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的考生。考分达到“一本”分数线的考生,报考“一本”外地高校,不享受加分投档;考分达到“二本”分数线的考生,报考“二本”外地高校,也不享受加分投档;所适合的学校,是线上生源不足,尚有缺额的学校。这些高校在征求志愿前,在征得外省市招生院校同意的情况下,市教育考试院对该考生加20分进行平行志愿投档,但录取与否由外省市招生院校决定。
与加分投档对应,还有降分投档。降分投档指的是,考生所报考的处于第一批、第二批的外地院校,在第一批、第二批征求志愿完成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且同意降分录取,并向教育考试院提出降分录取申请。降分投档的最大幅度为:“一本”可降到“二本分”数线,“二本”可降至规定控制分数线。第三批不再降分。
对于成绩在“二本”线上但低于“一本”线,却想上“一本”院校的考生;或者成绩在专科线上但低于“二本”线,却想上“二本”院校的考生来说,利用外地农林院校直接降分录取,以及一些外地院校可接受线下20分内加分投档,和在补填志愿之后申请降分的政策,可以实现这样的想法。
要素4注重志愿梯度,力求稳妥
志愿梯度的把握不仅仅是个分差问题,它涉及到专业选择、志愿底线、高考退路、院校调剂等多方面的问题。
一般来说,“一本”院校很难形成三个层次的志愿梯度。中等生可以在A志愿冲一冲,但在C、D志愿必须有保底的学校。关于院校调剂问题的关键是,考生如果有学上即可,那只需排除填报院校特别不喜欢的一两个专业就行,宽泛地服从调剂;如果是宁折不弯的考生,就是复读也不想去不喜欢的院校、专业,那建议你,可以直接说明哪几个院校、专业你能够接受,小范围地接受调剂。
要素5注意专业填报中的细节
(1)考生在第一志愿填报时,应该将最有把握的、最喜欢的专业放到第一位;第二专业通常是一般性的;第三专业是可接受性的。三个专业的顺序不能颠倒,分差要一定距离。分数差异过小,等于只报了一个专业。(2)要依据几年来的录取分数作为参考。因为许多专业的录取分数都有大小年的规律。(3)第一院校是否服从调剂要看考生自己的想法:看重院校就服从;看重专业就拒绝。
■政策快递
报考外地院校优惠政策
一、本市生源考生在录取时可适当加分和降分投档
(一)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零志愿的外省市高校和提前批、艺术体育类高校及征求志愿高校除外),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在向外省市普通高校投档时,如外省市院校线上生源不足,对线下的考生,在征得学校同意后分别给予合成总分加20分投档的优惠(但必须达到学校所在招生批次的控制线)。加分投档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二)在上海招生的外省市普通高校,如第一批、第二批本科资格线上生源不足,经加分投档及征求志愿后线上生源仍然不足,可分别在第一批或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下降分择优录取本市生源考生(其中农林、石油、地质院校可不经征求志愿直接降分录取),其中第一批外省市本科院校的降分幅度最大可降至第二批的控制分数线,第二批外省市本科院校的降分幅度自第二批线下最大可降至规定的本批次考试科目的分数线上。对于填报外省市普通高校的考生,招生院校在降分投档时不再征求学生意见,直接降分投档,降分投档同样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第三批高职(专科)则不得在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再降分录取。
二、对被录取到边远省市和生源不足的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给予一次性经济补贴
(一)凡在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填报广西、甘肃、陕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新疆、辽宁(除大连市)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以及湖南、湖北、山西等3省少数生源长期不足的普通高校(具体院校名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并被上述高校录取的本市生源考生,可获一次性补贴1000元;征求志愿填报而被录取的可获一次性补贴500元。
(二)上述补贴范围只适用于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并在秋季招考集中录取阶段被录取(不包括零志愿、提前批院校和艺体院校)的本市生源考生。
三、继续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制度
凡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市生源考生,均可根据上海普通高校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申请上海普通高校生源地贷款,并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申请享受相应的政府贴息。贷款额度与贴息标准均参照上海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四、本市生源考生毕业后户口可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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