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与“习”本来是两种相近的概念;第一个把它们连起来使用的是我们的先师孔子,他说:“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到了近代,“学习”一词才逐渐流行,被广泛应用。学习,是每时每刻都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是人和动物为求得生存和发展,受自然的生物学规律所支配的一种本能的活动。
但是,人类的学习不同于其它动物,随着人类的发展,人的学习已由本能的活动变为自觉的活动,由个体的生物现象发展到群体的社会现象。于是人类创造了学校这样的教育机关或学习场所,从而产生了学生的学习问题。本文所要介绍的就是学生学习的规律。规律是事物发展过程中固有的;稳定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学习规律就是揭示学习活动所必须遵循的轨道。
学习,既是人类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它的规律就极其难寻。古人曾给我们留下了一些可贵的经验之谈,诸如“持之以恒”、“循序渐进”、“温故知新”、“学以致用”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习的规律。但学习的基本规律究竟是什么,现仍众说不一,还处于探索之中,这里介绍较为普遍认同的几种说法。
一、主客体统一规律
这种说法认为,在学习中有一对主客体的基本矛盾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学习者是学习的主体,学习的对象是学习的客体,如教材、社会行为规范、技能技巧、大自然、模范人物等。这些客体必须和学习主体相互作用后,才能发生学习活动。主体主动、积极、自觉地去作用学习对象,学习效果就好,反之学习效果就不好。学习者主动积极地去认知学习对象是构成学习活动的关键;探讨学习基本规律如能认清这个关键,自然就会使学习活动经常处于最佳状态。
二、认识发展规律
这种说法认为,学习过程,就是认识发展的过程,是学习的主体接受外界的感性刺激,把有关信息输入大脑后形成知觉、记忆;再经过思维的综合、分析、判断而形成的—种经验的过程。人类的学习—般都要经过由感知到思维的发展过程;人们—开始总是通过自己的感受器官对客体事物的个别属性做出反映。这是人类认识事物、亦即学习的开始,但是,人类的学习不能仅仅停留在感觉这—认识阶段,还必须以感觉提供的信息为基础,在经验的参与下经过人脑的加工,并以概括的语言形式保存在大脑中,形成关于某类事物的经验系统,这就是人类的学习。
三、循序渐进规律
这种说法认为,人类学习的过程是一个循序渐进、知识积累有过程。所谓循序渐进,就是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从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开始,由浅入深、由简到繁、由易到难,由点到面、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发展过程。宋朝的朱熹说:“读书之法,在循序渐进、熟读而精思。……未得乎前,则不敢求其后,未通乎此,则不敢去乎彼。”说的也就是这个道理。所谓知识积累,就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过程。“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天才在于积累。”知识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使学习主体的智力产生质变,飞跃到一个新的层次。人类的学习史告诉我们,任何学习都不能违背循序渐进、知识积累这一规律。
四、环境制约规律
这种说法认为,作为学习主体的人是时刻受环境制约的,其学习也免不了受到环境的制约。制约人的环境来自社会和自然两个方面。社会环境如社会秩序、校风校貌、教学条件、师资力量、娱乐设施、群体氛围、家庭生活、人际关系等;自然环境如遗传因素、大脑构成、健康状况、自然风光、气候变化等。这些环境无时无刻不在作用于人的心理。遵循这条规律,学习主体的人,就要在学习中学会适应环境、利用环境、改造环境,要做环境的主人,不做环境的奴隶。在力争创造一个好的环境的同时,始终保持良好的健康的心态;和周围的人保持团结和谐的关系,注意锻炼身体,保持健康的体质,以最大限度的减轻恶劣环境对你的制约,最有效地利用良好环境给你提供的条件,你的学习就会顺利而有效地进行。
五、知行统一规律
这一说法认为,知与行是一对矛盾。知,是对输入的知识信息知道了,理解了,消化了,学会了,巩固了;行,则是把知道了的知识信息用于实际、见诸行动,以达到意识行为的实效,使客观世界得到改造之目的。二者的关系在于。“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即行可以包括知,而知不完全包括行。我们要做某件事,说明我们对此事已有所知了。但是知道了事,并非意味着必能做这件事。人们的学习,不仅仅是单纯为了获得知识,而更重要的是落实在行上,这是学习的本质问题,也是个体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学习的最终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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