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之战,中国又败,而且割台湾,赔巨款,国力日衰,国难日重。朝野有识之士皆以为欲图自强并非局部改革所能奏效,必须全国变法而后可,于是发起革新运动。1896 年清政府下令,自京师以至各省州县,皆设学校,阅2 年。1898 年京师大学堂成立,各地亦相继设立各级学校,到1905 年,科举废止,各级学校更如雨后春笋在各地建立。为使前期所创办的方言馆与来的学校有一定制度可依,始订立有系统的教育制度,首颁《钦定学堂章程》,继有《奏定学堂章程》。以后的学制虽屡有修改,但大体变化不大。现行的学制系统,亦完全由此删而成。1903 年清政府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后称癸卯学制),是以政府法令的形式规定化学作为各级各类学堂的必修科目和内容,使化学教育形成体系,并在全国广泛地、逐步地开展起来。《章程》规定:高等小学堂学制4年,第2、3 年分别授寻常化学之形象、原质及化合物等化学内容;中学堂学制5 年,第5 年教授化学,每周4 小时;高等学堂学制3 年,分3 类学科,其中第2、3 类学科(为进入理、工、农、医各科大学之预科)第2 年授化学总论和无机化学,第3 年授有机化学和化学实验;大学堂学制3?4 年,分为8 科,其中格致科(即理科)设化学门(相当于系),工科设应用化学门,各门设有相应的化学课程。例如格致科的化学门设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化学实验、应用化学、理论及物理化学、化学平衡论等化学类课程,在第3 年毕业时要提交毕业课艺或自著论说(相当于毕业论文);医科、格致科、工科、农科等其他各门也设相关的化学课程,如制药化学、卫生化学、生理化学、发酵化学和森林化学等。癸卯学制颁布后,全国各级各类学校逐步创造条件,陆续开展化学育,并开始了较正规的高等化学专门人才的培养。例如,京师大学堂(1912年改名为北京大学)于1910 年首先设立了格致科化学门,这是中国最早的高等化学教育机构。但是,由于清政府的腐败无能,以及癸卯学制的历史局限性,这个时期形成的化学教育体系不完善,水平不高,在许多地方形同虚设。虽然如此,毕竟有了比较完整的教育制度,形成了我国化学教育的初步体系。1910 年在北京协和医学院学习的学生1903 年清政府还明令奖励留学。经国家考试及格者,可以公费派到外国留学。同时,还可以自费出国留学。因此,以后每年出国留学生就常有数千人之多。1905 年以后,许多留学生留学归来。化学先辈曹惠群、徐善祥、王?(季梁)、张准(子高)、侯德榜、吴承洛、路敏行(季讷)、郑贞文、曾昭抡等,都曾到国外留学,回国后为中国的化学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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