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属于中国固有领土
演讲人:刘江永时间:9月23日地点: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刘江永中国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教授、副院长、法学博士。1979年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日语专业。1992年任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研究员、东亚研究室主任;1999年任中央外办参赞等。2003年至今在清华大学任教授,2010年起任现职。兼任第五届中日友好21世纪委员会中方委员、中日友好协会理事、中国外交学会理事等。主要研究领域:国际关系;主要研究方向:日本与东亚地区。迄今著书及参与编著30余部,发表论文等各类专业文章400余篇。
一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以下简称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日之间钓鱼岛主权争议发轫于1894年的中日甲午战争和其后日本对台湾的殖民统治。二战后,钓鱼岛理应作为台湾的一部分归还中国,但因美国单独占领日本,并把钓鱼岛作为冲绳的一部分进行所谓“托管”。1971年美日达成归还冲绳协议时,钓鱼岛被包括其中,从那时起钓鱼岛争议就开始在中日之间展开并持续至今。
40年前中日邦交正常化时,中国总理周恩来与日本首相田中角荣就搁置这一争议,首先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达成政治默契。当时代表日方与中方谈判的大平正芳外相事后表示:对岛屿争议,“中方不说,我方也不提,这是正确的。”1978年中日双方再度搁置钓鱼岛争议,缔结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然而,日本于1996年批准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后,自民党政府开始强调这些岛屿是“日本固有领土”,否认中日之间存在领土争议,日本右翼势力不断登岛。这就必然导致中日关系受到钓鱼岛争议的严重干扰。日本民主党执政后,既不承认存在钓鱼岛争议,又不承认中日之间曾经就搁置争议达成政治默契。这就成为钓鱼岛问题与中日关系出现恶性循环的一个起点。
今年4月,日本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在美国高调宣布“购买”钓鱼岛,掀起反华浪潮,其主要目的是压日本政府“购岛”并取消不批准日本人登岛的禁令。同年9月10日,野田佳彦内阁不顾中方忠告而宣布“购岛”。日方强调对钓鱼岛进行所谓“实效统治”,并企图通过“国有化”实现“平稳而稳定”的政府管理。对此,中国政府和人民坚决反对,采取了一系列有效反制措施。
无论从维护钓鱼岛主权还是从中日关系全局看,全面客观、深入细致、不懈地向日本公众和国际社会说明钓鱼岛属于中国的历史、法理依据,是十分重要的。这是因为,长期以来,在日本广泛流传一些似是而非而又根深蒂固的误解和谬说,日本民众未必了解钓鱼岛问题的真相,结果是但凡遇到钓鱼岛之争激化后,对华好感就会下降,右翼势力煽动的反华情绪随之抬头。日本的政客也会为捞取选票而在钓鱼岛问题上对华示强。因此,耐心听取对方的看法,有理、有据、有的放矢地解疑释惑,才有助于在中日民间交流的过程中扶正压邪、“活血化淤”。
《孟子?尽心下》曰:“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作为中国人,首先要通过认真学习,深入了解钓鱼岛为什么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才能对日本公众和国际社会讲得清楚,从而有利于维护钓鱼岛领土主权和中日关系大局。
日本外交文书第18卷“杂件”。
日本右翼苦心掩盖、篡改历史的证据,见划线处。
甲午战争前两个月,即1894年5月12日,冲绳县知事还报告日本内务省:自1885年之后没有再做过实地调查,故难有确报。关于这些岛屿,没有古代文献和证明属于我邦的明文和口头传说等。
二
钓鱼岛在明朝就已纳入中国版图与海上防区。1372年,明太祖曾派遣杨载出使琉球国,从此中国与琉球建立其册封与朝贡的关系。从那时起,500多年间,中国曾向琉球国派出24次册封使,留下多卷的《使琉球录》清楚地记载了途经钓鱼岛去琉球的海路情况。现存最早的《使琉球录》是1534年明朝册封使陈侃所著。其中便指出:过了钓鱼岛,到达琉球姑米山(今天的久米岛),“乃属琉球者,夷人鼓舞于舟,喜达于家”。琉球王国共36岛,从不包括钓鱼岛。这是古代中国与琉球共同确认的。明朝为确保琉球人每年顺利渡海朝贡,于1392年“赐闽人善操舟者三十六姓,以便往来”并教化36岛。当时到福建迎接陈侃一行的琉球人中便有这些人的后代。
与此同时,据史书记载,从1373年起,明朝出动水师在包括钓鱼岛的闽海巡航,打击倭寇,一直把倭寇驱赶至琉球大洋。当时,倭寇对琉球的入侵和中国对琉球的善待,恰成对照。“倭寇连年枉自疲,血腥潮水益堪悲。何如?贡中华主,苍玉珠弁耀海湄。”这首1561年明朝册封使郭汝霖在《石泉山房文集》中留下的诗,便清楚地反映出这一点。
现存对中国在钓鱼岛海域巡航的详细记载是,清朝康熙年间,即1722年清朝政府巡查台湾的官员黄叔?实地视察后,撰写的《台海使槎录》的官方述职报告。其中指出:台湾“山后大洋北有山,名钓鱼台,可泊大船十余,崇爻之薛坡兰可进舢板。”所谓“崇爻之薛坡兰”是指陡峭嶙峋的钓鱼岛附属岛屿南小岛和北小岛等。书中还写道:中国巡海船因钓鱼岛沿海暗沙险礁而难以驾驶,只能等涨潮才能进港。其后,1871年《重纂福建通志》中,把钓鱼岛列入台湾的噶玛兰厅(今宜兰县)管辖和守卫。
在钓鱼岛问题上,中日双方立场不同。日本政府宣称这些岛屿是日本的“固有领土”,“不存在领土争议”。其实,连冲绳原本都不是日本的固有领土,而是独立的琉球王国,而钓鱼岛从未包括在琉球范围之内,更谈不上是日本的固有领土了。
日本所谓的“根据”是,1884年日本有一个叫古贺辰四郎的人发现了钓鱼岛,并在1885年要求冲绳县令允许他开垦开拓。这期间日本政府反复调查证明这些岛屿是无人岛,没有清国统治的痕迹,是日本最先占领的,而不是通过甲午战争从中国夺取的,也不包括在《马关条约》之中。因为《马关条约》是1895年4月17日签署的,而日本是当年1月14日内阁会议决定编人日本冲绳县的。据此,日本坚称钓鱼岛是日本占领的“无主地”。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日本的外交档案第18卷、第23卷清楚地记载了这一点,即日本明治政府明知钓鱼岛并非无主地,只不过是无人岛,而且附有中国的岛名。但是它却趁甲午战争胜局已定之机秘密决定占领,即秘密窃占。这与以和平方式公开拥有无主地的“先占”原则毫不相干。
根据日本外交档案记载,1885年9月22日,冲绳县令西村拾三根据内务省的命令做了调查,调查的结果是,“该岛与前时呈报之大东岛地势不同,恐无疑系与《中山传信录》记载之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等属同一岛屿。若属同一地方,则显然不仅也已为清国册封原中山王使船所悉,且各附以名称,作为琉球航海之目标,故是否与此番大东岛一样,调查时即立标仍有所疑虑”。
这是他们调查的一个结果。但是,这个结果出来之后他们并没有善罢甘休,而是继续调查。第二次调查结果是同年10月21日。第二次调查以后,日本当时的外务卿井上馨又给内务卿山县有朋写信称:“关于冲绳县与清国福州之间散在的无人岛、久米赤岛以外二岛事宜,该等岛屿亦接近清国国境,与先前完成踏查之大东岛相比,发现其面积较小,尤其是清国亦附有岛名,近日清国报章等,刊载我政府拟占据台湾附近清国所属岛屿之传闻,对我国抱有猜疑,且屡促清政府之注意。此刻若公然建立国标等举措,必遭清国疑忌,故当前宜仅限于实际调查及详细报告其港湾形状,有无可待日后开发之土地物产等,而建国标及着手开发等,可待他日见机而作。”
从其第二次调查结果看,他们明知这个岛屿不是无主地,而中国早就附有岛名并警惕日本占岛,但还不罢休。后来冲绳县令西村拾三奉命第三次再度秘密调查,其结论是:“这些岛屿未必与清国完全无关,万一发生纠纷,如何处置,请速指示”。当时,日本对华战争准备尚未就绪,担心触动清政府,所以只好暂时作罢,结果一放就是十年。
然而,日本右翼势力则刻意歪曲篡改日本窃取钓鱼岛的历史。日本外务省也不谈这段历史。不仅如此,他们还通过对文献的篡改和断章取义来欺骗日本公众。这样的话,日本民众当然会对中国不满。这样说有什么根据呢?
日本冲绳县“尖阁诸岛防卫协会”会长惠忠久1996年出版了一本资料集便是一个很好的证据。作者说那是他近二十几年苦心研究的成果,包括实际调查的结果。其中有一段文字中间出现:“中略……”,“以下略……”等省略的部分。而被省略删除的内容就是刚才我给大家展示的日文原文的那一部分,结果这句话就变成了:关于冲绳县与清国福州之间散在的无人岛、久米赤岛以外二岛事宜……当前宜仅限于实际调查及详细报告其港湾形状,有无可待日后开发之土地物产等,而建国标及着手开发等,可待他日见机而作。对照一下上述日本外交文书第18卷外务省档案原件全文便不难看出,这纯属断章取义的篡改和掩盖历史事实的自欺欺人。
直到甲午战争前两个月,即1894年5月12日冲绳县秘密调查钓鱼岛的最终结论是:自1885年之后没有再做实地调查,故难有确报。关于这些岛屿,没有任何文字记载或口头传说佐证这些岛屿是本国的。
甲午战争爆发后的1894年12月27日,日本内务大臣野村靖发密文给外务大臣陆奥宗光称:关于“久场岛、鱼钓岛建立所辖标桩事宜”,“今昔形势已殊,有望提交内阁会议重议此事”(日本外交文书第23卷)。结果,1895年1月14日,日本明治政府不等甲午战争结束便迫不及待地通过“内阁决议”,单方面秘密决定将钓鱼岛划归冲绳县所辖。日本就这样窃取了钓鱼岛。三个月以后《马关条约》一签署,台湾及其所有附属岛屿被迫割让给日本,无论《马关条约》是否具体写明,钓鱼岛自然包括其中。实际上,日本当时并没有建所谓“国家标桩”。其原因之一或许是日本吞并台湾后已觉得无此必要了。如果当时日本认为,《马关条约》不能涵盖钓鱼岛,那肯定还会在该岛建立标桩,已确立日本的统治权。直到20世纪60年代,日本才趁当时中苏关系恶化之际派人登岛建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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