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寓意诗
促织不成章,
提壶但闻声。
嗟哉虫与鸟,
无实有虚名。
与君定交日,
久要如弟兄。
何以示诚信?
白水指为盟。
云雨一为别,
飞沉两难并。
君为得风鹏,
我为失水鲸。
音信日已疏,
恩分日已轻。
穷通尚如此,
何况死与生!
乃知择交难,
须有知人明。
莫将山下松,
结托水上?。
【赏析】
寓意诗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寓言诗,在封建社会,诗人们常以此形式曲折地针砭时弊,讽刺现实。
白居易的《寓意诗》共有五首,这里选录的是其中一首。
元和十年,白居易被贬为江州司马。被贬原因,一方面是受执政者的诬陷排挤所致,另一方面,与他青年时代的朋友,内兄杨虞卿的卖友求荣也不无关系。杨虞卿是诗人在宣城结识的朋友,有十七、八年的交谊。《白氏长庆集·与杨虞卿书》记载:“且与师皋(虞卿字)始于宣城相识,迨于今十七、八年,可谓故矣;又仆之妻,即足下从父妹,可谓亲矣;亲如是,故如是,人之情又何加焉?”然而,正是这位好友兼亲戚的杨虞卿,在诗人遭受打击时,竟见利忘义,卖友求荣,诗人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因此作此诗以讽刺之,表达愤恨之心。
首二句借促织、提壶以起兴,感叹名不副实之物的恶劣。促织从未织成过一匹锦绣,提壶鸟实际上也并不会斟酒。这两种动物都是徒有虚名,在正直的诗人看来,都是十分卑劣的东西。诗歌一开始就流露出极大的愤慨之情,显然意有所指,接下来必是要讽刺某种他所嫉恨的人物。然而,诗人似乎是为了造成一个小的悬念,竟然笔锋陡转,大谈起与一个朋友的情谊来。“与君定交日,久要如弟兄。何以示诚信?白水指为盟”四句显示了一对朋友间似乎忠贞不贰、生死不渝的友情。久要:意为旧约、旧交。语出《论语·宪问》:“久要不忘平生之言。”白水:据《左传》载,晋公子重耳(即后来的晋文公)说:“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遂投其璧于河。此外借用重耳与舅氏相盟的故事,暗寓作者与杨虞卿的郎舅关系。朋友间亲如弟兄,则自非一般相识可比,何况还指白水为盟,信誓旦旦地表示要永远结好呢!此处借用晋公子重耳与其舅子犯以白水为盟的故事,当是有所隐喻。子犯跟随重耳流亡多年,没有子犯的帮助,也就会有后来成为春秋五霸之一的晋文公。所以此处“白水指为盟”一句,正在于表现极为诚挚的友情关系。至此,诗歌给人的印象似乎是表现一对生死不渝,千古难觅的知音朋友了。
“云雨一为别,飞沉两难并。”云雨:梁昭明太子萧统与人书说:“风流云散,一别如雨。”联系下文“飞沉”来看,飞,指云,喻杨虞卿;沉与雨,喻作者本人。命运对人的安排是如此地不同,一飞一沉,二人的际遇竟截然相反,“君为得风鹏,我为失水鲸”高飞者如乘风之鹏鸟,沉沦者若失水之鲸鱼。前者青云得志,鹏程万里;后者漂泊下层,为小人所困。得风鹏:语本《庄子·逍遥游》大鹏“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之语,用以讽刺杨氏出卖好友,而青云得志。
失水鲸:《战国策·齐策》:“海大鱼,荡而失水,则蝼蚁得志。”此处用来借喻自己为小人所困。“飞沉两难并”与上文“久要如弟兄”形成鲜明的对比。一对亲如弟兄的朋友理应相互关怀、扶持,但象杨虞卿这样没有丝毫情谊的所谓朋友一旦得志,便翻脸不认人,“音信日已疏,恩分日已轻”便是他们之间的必然结局,因此诗人最后感叹道:“穷通尚如此,何况死与生!”穷富不同尚且疏远,哪里还谈得上生死不渝的金石之交呢!古谚语有“一死一生,乃见交情;一贵一贱,交情乃见”的说法。白诗本此,暗喻杨氏是个势利小人。
最后四句是诗人从上面的叙述中得出的结论。他告诫人们,莫以耐寒抗冷、经冬不凋的松柏与漂浮不定的浮萍相结交。同时诗人以山下松自喻,如同左思《咏史》诗所谓“涧底松”,自谦为出身贫寒的人。
出身贫寒而品格高尚,正是诗人的自画像。
此诗层次清晰,叙述明白流畅,虽是寓言诗,却爱憎分明,指斥明白。表现了诗人嫉恶如仇,不屈不挠的大胆斗争精神。
许多对白诗不满的人,常常以“直露”、“浅易”和“不知比、兴”来对它进行责难。而从前面的《感鹤》、《秦吉了》和这首《寓意诗》,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指责是片面的,因为这些诗本身就是善于比兴,形象生动的最好例证。
【作者介绍】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袷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更多古诗词赏析内容请关注“小学生学习网”
本文来自:逍遥右脑记忆 http://www.jiyifa.net/shici/quantangshi/1299925.html
相关阅读:苏味道的诗
《秋思》张籍唐诗鉴赏
卷四百二十八?白居易的诗
薛能的诗
杂曲歌辞【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