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可以是个动词,用来从日常事物中提取某些运动的模式化特征。
可以设想用一些现实的物品,比如一个茶壶,让它做各种反常的运动轨迹,而这些轨迹又是有简单规律可循的。
抽象不是再是一种高尚的风格,其标榜的现代主义风格的审美神话已经过时了,成为一种商业标签。抽象的表达方法专向了一种有效表达信息的功能主义,即信息可视化。
21世纪的新技术,为过去电影时代的线性语言,注入了非线性网络交互的新语言要素,从而为抽象动画提供了新的可能性。
抽象创作应该更注重模式的设计与派生,在这一点上MIT的10多年的新媒体交互动画研究,对抽象动画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国内还没有广泛关注。
目前抽象动画的创作,已经进入到程序算法模式设计的抽象高度,艺术家要考虑的,首先是设计什么模式来表达自己的概念,然后用程序代码表达出来。
写程序就涉及到,抽象思维与具象思维互换的艰难困境。
在设计模式的同时,如何保证程序模块具有可扩展性,以及保持直觉处于最佳的灵动状态,不会陷入过多的逻辑性思维中。让直觉始终作为后台,控制着程序设计的表达。这一系列的反复思考将对创作过程提出新的要求。
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对汉语的思维是无法应用到互动创作中的,因为processing的java代码是用英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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