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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正式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我局也在3月17日组织我们学习了《廉政准则》,并于19日组织局中层以上干部到位于萧山区的省法纪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学习、参观,我深刻理解了《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
可以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实施,是给党员领导干部装上了“防腐墙”,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越雷池一步,就能远离腐败。 《廉政准则》共有52个“不准”,犹如52条鲜红的“警戒线”,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那就是“安全区”。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从个人自身来说,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
一是要认真学习,融会贯通。我认为,《廉政准则》对我们建设局的每位党员、每位干部、每位机关工作人员具有普遍的适用意义。有的同志可能会认为《廉政准则》的适用对象仅仅是领导干部,对我们一般人员毫无意义,自己无权无势,根本没必要去学习和执行,我认为不然。《廉政准则》的适用对象尽管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但它所包含的内容却是涉及到道德、纪律、作风等普通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各个方面,每位同志都能通过学习《廉政准则》明白什么是“荣”,什么是“耻”;什么是“是”,什么是“非”;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什么是“廉洁行为”,什么是“腐败现象”,从而不越“雷池”一步,不出错、不犯事,做到廉洁从政、干净做人。它的“八禁止”、“52个不准”,为我们更好地学习、工作、生活指明了方向。
二是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和建设系统管理的实际相结合,要在学习中对照检查“八项禁止”和“52个不准”,对自己存在的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切实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落到实处,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迈向一个新水平。二是要把落实《廉政准则》与建立健全制度结合,从源头上加强治理。要对照准则规定,对区里,局里已经出台的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对不符合准则规定的要及时按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在日常工作中,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关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办一些顺民心的实事、得民心的好事、暖民心的难事,不为名利所困,不为物欲所惑,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成为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好干部。
三是要严于律己,争作廉政表率。对照规定,严格自查,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我将认真分析查找本人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相关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廉政方面各项规定,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牢固树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认识,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以自身的榜样力量,促进廉洁从政。
通过《廉政准则》的学习,使我对党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使自己对腐败的危害性有了更清醒的认识。今后,我将秉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廉洁从政,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不断优化软环境建设,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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