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不断取得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有了新的时代特点。群众要求社会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表达个人利益诉求的方式越来越多样化,不同利益主体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复杂。有些干部面对复杂局面,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变得不愿做、不敢做、也不善做群众工作,客观上增加了脱离群众的危险。这些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各级党政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始终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坚持不懈地做好群众工作。
1.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必须始终心系群众。
县乡基层干部很大部分出身在农村,即使不是在农村出身,也有亲戚朋友在农村,对农村的形势、群众的境况,可以说感同身受。按理说,我们应该不会忘记“群众是衣食父母”。但恰恰相反,有很多人正在淡忘这个老观点,正在淡化群众感情,现在非常有必要重温群众观点,筑牢做好群众工作的思想基础。李瑞环同志曾说过:“群众最可敬,群众最可爱,群众最可怜,群众最可畏”。讲群众最可敬,是说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陈毅元帅曾经说,“三大战役的胜利是人民群众用小推车推出来的。”看看我们今天赖以生产生活的基础,大到纵横南北的交通干线、小到吃水灌溉的山塘水坝,无不是群众勒紧腰带、肩挑手提扛出来的。讲群众最可爱,是说群众最容易满足。经常做群众工作的同志都深有体会,群众很质朴,我们有时说了几句推心置腹的话、做了一点该做的事,群众就感动痛哭流泪。在改革开放以前,他们能吃上猪肉就高兴得不得了。讲群众最可怜,是说群众生活最艰辛。群众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历史上就承受了太多的艰难辛苦。就是在税费改革以前,也有人发出了“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的呼吁。现在虽然政策好了,群众手头稍稍宽裕了,但还是有很多人背井离乡,为生计奔波,忍着最大的委屈,干着最脏最累的活计,拿着最少的报酬。讲群众最可畏,是说脱离群众最危险。党群关系恶化,大则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小则引发群体性事件。贵州瓮安事件、湖北石首事件,等等,都是极其深刻的教训。认真学习李瑞环同志的这“四最”,反思我们这些年的工作,可以明显看到,我们从群众身上得到的多、给予的少,亏欠的多、补偿的少,不自觉地远离群众多、主动深入联系群众少。当然,这些问题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不能完全归过于干部个人。但无论如何,我们必须始终把群众摆在衣食父母的位置,保持感恩之心来对待群众,深怀愧疚之心来回报群众。
2.民生利益是我们的最高利益,我们必须不断满足群众。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这也是古往今来为官从政者倡导的基本信条。我们共产党人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人民利益就是我们的最高利益。这几年,尽管随着财力的增长、政策的反哺,民生状况大幅改善,但我们绝不能因此轻视民生问题;尽管群众的利益诉求日益增多,其中也不尽合理,但我们绝不能因此无视群众正当的利益诉求。一定要始终站在以人为本的高度,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重视民生、研究民生、改善民生,努力履行党赋予我们的政治责任。
要以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进一步做好改善民生的工作。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总是日益增长的,群众对生活质量的追求总是持续向上的。尽管我们这些年做了很多工作,但可以肯定,群众的抱怨是客观存在的,我们的工作始终落后于群众需求。这不是群众不知足,也不是我们工作不力,而是矛盾论在民生问题上的具体体现。这个矛盾的存在,正是推动我们进一步改善民生的动力。因此,我们任何时候都要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坚持以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分清轻重缓急,不遗余力地为群众解决问题。
要以群众的感知体谅群众,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现在,有时我们认为工作已经做得很到位了,但群众为什么不满意?有些工作在我们看来好像很有必要,但为什么人民群众不欢迎?有些问题,我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但为什么群众就不理解?这些问题,其实毛主席在几十年前就给出了答案:“这里是两条原则:一条是群众的实际上的需要,而不是我们脑子里头的需要;一条是群众的自愿,由群众自己下决心,而不是我们代替群众下决心。”造成这些问题的关键,是我们没有很好地走群众路线,经常以个人的感知代替群众的体验,忽视了群众的实际需要;往往以自己的生活习惯、生活条件、常识水平作为比照,设计出看似方便群众、实则脱离实际的工作方案。因为我们这些一厢情愿的决策和设计,造成了“最后一公里”不能进村入户的问题、群众跑冤枉路的问题、群众办事成本更大的问题,等等。正是这些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使我们的好事没有办好,实事没有办实,甚至是好心办坏事。我们一定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既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又要为群众办小事、解难事,努力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要执行好惠民政策,把群众该得的实惠送给群众。当前,国家出台了许多惠民政策,认真贯彻和严格落实这些政策是各级党员干部的重要责任。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国家给群众的普惠政策不是一种赏赐,而是他们正当利益的回归;不是一种恩惠,而是他们理应分享的改革发展成果;不仅是扩内需、保增长的一种经济政策,更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大政方针。无论从哪一方面理解,我们都应该不折不扣地把这些政策执行到位,坚决不准克扣截留。而且还要改进服务方式,端正服务态度,让群众心安理得地拿、有尊严地享受。
3.人民群众是一切工作的主体,我们必须充分依靠群众。
这是我们党在多年的实践中总结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群众工作路线的一条重要原则,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和发扬。
要善于集中群众智慧。集中群众智慧的问题,实质是一个科学决策的问题。人民群众是最高明的老师,他们的知识和经验最丰富、最实际、最管用。联产承包责任制、协会组织、村民监事会等等,这都是民间的创举、群众的发明。我们任何时候都不可小看群众的聪明才智,不可低估群众的创造能力。要经常问政于民、问计于民,运用毛主席教给我们的方法,坚持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将群众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研究转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再到群众中宣传推进,这样循环往复,使我们的工作决策更正确、工作方法更生动、工作方式更丰富。
要善于调动群众力量。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能量。抗击非典、抗震救灾的重大胜利,包括近几年我们建设新农村的实践告诉我们,离开了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一切工作将一事无成。我们推进项目建设、城市创建、镇村同治、高效产业发展,等等,都需要群众的广泛参与,我们任何时候做任何工作都不能“自导自演”。要善于给群众算帐,用看得见的利益吸引群众;要善于借助群众的力量做群众工作,用身边的典型引导群众;要善于做宣传思想工作,用明明白白的好政策号召群众,真正把全县上下的力量集中到加速推进“三化”的发展实践上来。
要善于引导群众自治。深入推进群众自治,既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也是我们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需要。在城镇,要着力加强社区建设,加强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为建立健全现代化城市管理体系夯实基础。在农村,要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高度重视发展各种新型社会组织,建立村民理事会、监事会,扶持各种行业协会,引导农民学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4.化解矛盾是我们的首要责任,我们必须积极引导群众。当前,正是社会矛盾的集中凸显期,但我们既不能因为矛盾多而害怕矛盾,也不能因此回避矛盾,甚至麻木不仁,更不能因为少数落后群众的存在而视群众为对立面,甚至视群众为“刁民”。一定要坚持把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作为第一责任,高度重视源头预防,充分运用做群众工作这个传统手段,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司法手段,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要深入群众。深入群众是掌握群众思想、预防矛盾纠纷的关键。扁鹊被世人誉为“神医”,但他认为自己的医术在家中三兄弟中最差,因为他总是治病于危重之时,要动手术;二哥比他好,因为他善治小病,“病发之微”,不会酿成大患;大哥最好,因为他是“病未有形而除之”,能防患于未然。做群众工作也是这个道理。党员干部要深入群众,形成工作习惯和工作常态,经常到群众中去掌握社情民意,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深入矛盾纠纷调处现场,和群众一起调查了解矛盾纠纷发生的根源,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参与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做到“干部在一线工作、领导在一线指导、矛盾在一线排查、纠纷在一线化解、作风在一线转变、效果在一线体现”。
要宣传群众。要坚持用红色文化教育群众,牢牢占领群众的思想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思想觉悟,决不能让灰色甚至黑色文化乘虚而入。要及时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递给群众,特别要注意讲真话,讲实话,坚决不能让一些半真半假,甚至是完全虚假的信息蒙蔽群众,造成完全可以避免的社会矛盾。
要服务群众。思想问题是“标”,实际问题是“本”。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要重视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我们不仅要办好事、干实事,更要敢于管烂事,管难事,积极主动解决好信访稳定中涉及的实际问题。有了问题不能躲、不能拖,要学会用“三种假设”来处理问题。一是要做“群众有理”假设。要认真倾听群众的诉求,设身处地感受群众的苦处,体谅群众的难处,让群众看到解决问题的希望;二是要做“干部有过”假设。要先从自身找原因,看看我们的工作哪些措施不对头、方法不得当,有没有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及时改进工作;三是要做“问题有解”假设。要立足解决问题,真心帮助群众,按照宜粗不宜细、宜早不宜迟的原则,查找根源,找准对策,努力把矛盾化解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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