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我读了《把妈太过分之不当乖小孩》这本书。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一手夹着雨伞,一手夹着报纸的阿瑟被同学们称为“乖宝宝”、“呆瓜”、“跟屁虫”、“马屁精”,他不仅自告奋勇地为老师擦黑板、在午餐时帮老师端盘子,还自以为是地指挥同学做这做那。这一切惹到了班上的“捣蛋大王”米兰达,她发誓要彻底改变阿瑟的性格。正当她绞尽脑汁想办法的时候,阿瑟居然主动毁坏了学校的火警报警器。更劲爆的是,他还逃课、帮米兰达一起“偷窃”、耍弄老师……整本书风趣幽默,却给人启迪。
阿瑟的妈妈离开了他,把他扔给了阿瑟的爸爸,爸爸是一个末流演员,经常出去试镜,工作没规律,无法照顾阿瑟。可是阿瑟却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爸爸每次回家,阿瑟都为他准备了一顿可口的晚餐:薯条、炸鱼块、?豆子。虽然没有了妈妈,但家里依然保持着卫生、整洁、舒适,这都是阿瑟的功劳。我和他的年纪相仿,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没有洗过一次碗,每烧过一餐饭。有一次爸爸妈妈早晨四点起来掰玉米,八点才回家,我还在床上呼呼大睡,醒来后还怪爸爸妈妈不烧饭给我吃。看到这里,想想自己的所作所为,真为自己感到脸红。
读完这本书,就像是走完一段路,一段很长很长的路,在今后的人生路上,我会像阿瑟那样懂事、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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