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圆珠笔家族
被告小眼镜——一个小学四年级的小姑娘
原告控诉:小眼睛每天带着我们家族的十支笔去学校 ,早上,每只笔的油都是满满的从第一节课开始我们就被小眼镜“刷刷刷”地写着。一堂课40分钟除去严老师讲课的时间,同学们还要写上1200个字。我们不断的晃动着自己的身躯,一堂课的工夫,我们圆珠笔家族就要为小眼镜牺牲了一个啊!一天七节课,一乘七等于七,我们每天就要在课堂上牺牲七支啊(包括音乐课,因为因为音乐课也被主课占齐了)!特别可怕的是晚上,单单记作业就要记满一页纸。小眼睛以前上幼儿园时,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而现在连饭都顾不到吃了,她每天从下午五点写到晚上十点又要用到五支圆珠笔,可怜了我们的家族,制造速度远远赶不上消耗速度,马上就要“灭绝”了,唉!唉! 被告申辩:怎么能怪我小眼镜呢?我不用圆珠笔用什么写作业,做练习呢?留那么多作业,我连吃饭都顾不上了(有时候我经过饭店我都会“口水直流三千尺”),啊还有时间考虑怎样节约用笔吗?我用笔快,这也不能怪我呀,老师布置的课堂作业不能不做吧,老师留那么多家庭作业,我耽误一秒都有可能不写完呀!另外圆珠笔“灭绝”绝不单单是我一个人造成的呀!全班七十二名同学美每天要用掉多少圆珠笔啊,全国不知有多少那要多用多少圆珠笔,要告也不能只告我一个人 呀 !
判决结果:小眼镜无罪释;她的班主任严老师从新回师范学校学习如何当老师。
后记:小眼镜和他的同学们解放了,这个班不在与圆珠笔家族作对了。而他们的严老师呢,重新回师范听课去了,那里的教师更厉害一堂课要记上3000笔记。不久严老师的眼镜片上又加上了两个厚厚的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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